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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制度以防贪腐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0日 12:40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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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香港特区政府规定政府官员接受礼品不能超过400港币,超过者则必须上缴。香港这种看似古板,甚至有些过度苛刻与细化的制度,却有力地保障了港府的清廉,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

  事实上,现实社会中很多的贪腐就是从小恩小惠开始的,一次两次似乎不多,也引不起注意,但是集腋成裘,“小贪”就会越积越多,官员也进一步放松了思想的警惕,于是最终滑入了“大贪”的行列,悔之晚矣。所以说,防止腐败,不仅仅需要加大刑罚的打击力度,还需要结合国情实际,认真研究如何细化制度,真正地规范政府人员的各项行为。

  制度细化需要细分行为性质。政府工作人员也是普通人,亦有人之常情,因此,在因工作繁巨,无法按时回家时,安排一顿工作便餐,也是情有可原的;部门之间走访,携带并赠送一些具有纪念意义的礼品,增进感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里仍需要强调区分公与私,出于公心、缘于公事,适当地礼尚往来,可以理解;如果出于个人私利,权钱交易,以权谋私,那就必须严格禁止。因此,在政府工作人员相应的行为规范中,首先需要区分的就是行为本身的性质。

  制度细化同样需要严格量化。正如香港特区政府的例子,礼节性往来是可以的,但制度中规定了严格的量化标准,什么是小礼品,可以政府人员个人收执,什么是贵重礼品,必须依法交公,都需要作出严格、精细的规定,对于各种礼节性物品,还应该有着公平、可操作的价格评估方法,便于在工作中统一把握。此外,鉴于物价水平的不断变化,相应的量化标准也需要适时地进行更新,确保量化标准能够准确地反映当前物价水平的客观实际。

  制度细化更要强调细化责任。无责任就谈不上效力,所以,要使得行为规范有效力,就必须细化责任。真正使责任落实到个人,落实到每一项行为当中。违反规定由谁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都应该明确规定,做到人人具有责任意识,事事都有行为规范,真正实现用规范去约束行为,用责任去保障规范。

  中国的历史经验曾经告诉我们,“法网”不能过密,否则不利于治理。但是,必须指出,这里过密的“法网”主要意指法律对民众的限制,对人民限制过多,权利不足,当然无法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而对于政府官员,反而是需要使法网更密,只有更密的法网,更细化的制度,才能有效规范各级官员的行为,才能保障政府的清廉。

  从另一方面讲,更加细化的制度,使得官员行为,特别是涉及利益的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减少了行政行为的模糊地带,增加了行政的透明度。从官员个人来讲,亦可以促使其防微杜渐,避免“无意”触法。所以,细化的制度,最终将会成为对官员的最好保护。

网站编辑:岳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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