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党内监督必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2017年06月07日 09:28:50
来源: 《红旗文稿》2017/11 作者: 李丹青 殷路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肃的党内生活,是解决党内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必须按照从严的要求,使之真正严格起来。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既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广大党员参与各项事务、发挥监督作用的重要平台。强化党内监督必须深刻认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性,全方位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真正为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固本强基。

  1.党的组织生活虚化弱化将会导致党内监督缺失。从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来看,党的组织生活虚化弱化将会造成政令不畅,各级党组织对党员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缺失。党的组织生活是充分发挥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作用的重要载体,是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以上传下达,保证各级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渠道。如果党组织不重视组织生活,开展各项组织生活不积极,就会使得上级对下级、各级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管理缺失,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精神和指示难以贯彻落实。

  从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来看,党的组织生活虚化弱化将会导致党员监督权流于形式,对党内权力的监督缺失。党章规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在有些组织生活中,党务不公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普通党员的监督权难以保障。有些身居高位的领导干部不重视组织生活,“关键少数”的权力缺乏监督,这种反面示范也对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从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来看,党的组织生活虚化弱化将会导致部分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缺失。同级相互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面,也是党的组织生活中最为基础的作用。邓小平说过,要重视党委内部的互相监督作用这个问题。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同级的领导成员之间彼此是最熟悉的。如果同级监督在党的组织生活中无法开展,那么久而久之党组织就会变得松散无力,也就无法担负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保证。要强化全体党员的组织观念,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监督,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中央权威,全党都必须自觉维护,并具体体现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决不能表面上喊着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实际上没当回事,更不能违背中央大政方针各自为政、自行其是。”只有把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起来,让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度,牢记党员身份,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及时将上级的重要部署传达到每一位党组织成员,用严格的党组织生活保证全党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令行禁止,才能使全党真正成为一个团结统一、行动一致的整体。

  要监督和规范各级党组织的权力运行和工作状况,防止权力异化变质,提高决策水平。党的组织生活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各级党委(党组)开会议事、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开会、讲话、做决策,必须围绕中心工作,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这个过程中,如何保证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增强党内监督的针对性,避免党组织生活变成茶话会、闲聊会,是发挥党的组织生活监督作用的中心任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目的就在于监督和规范各级党组织正常工作运转,真正做到有工作就落实,有决议就执行。

  要营造良好的党内民主监督环境,保障党员民主监督权利,扩大党内监督覆盖面和参与度。开展党组织生活,人人既是参与者也是主人翁,要做到严肃认真、生动活泼,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党组织生活畅所欲言、开诚布公的党内民主监督氛围。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保证党组织生活正常开展,能够增强党员主体意识,在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的同时,尤其保障党员的监督权利不受侵犯,通过严格的党组织生活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提高党内监督参与度。

  要提供科学的党内监督机制,增强党内监督规范性,夯实党内监督基础,实现党内监督制度化常态化。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不能离开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建立和完善党内沟通机制,建立健全党内议事规则,健全党内协商对话、矛盾调解、批评监督等制度,确保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得到贯彻落实,能够为党内监督提供坚实可靠的制度平台,建立强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让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的保障下加强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苗头,自省互查,纠正偏差。

  3.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全方位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肃党内生活,最根本的是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在党的组织生活中坚持民主集中制,要求党员个人必须服从组织监督、少数领导干部必须接受多数普通党员的监督、下级组织和上级组织必须接受监督、各级党组织必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全党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既要反对“一言堂”,也要反对一盘散沙的极端民主,要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开展党内监督的基本准则,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组织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以上率下,自觉严肃认真地参与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监督针对性。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按时严肃认真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在过组织生活时,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都是平等的,都是党内普通的一员,都要共同履行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共同接受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中办机关党委直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时说过:“共产党员这个称号,是一个组织称号,在组织里的人,就要过组织生活,不参加组织活动的人,也就脱离党了。”习近平总书记作为中办机关党委直属党支部的一员,模范遵守党章,自觉参加组织生活,接受组织监督,为全党树立了榜样。

  在组织生活过程中要明确和落实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基层组织、党员的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基层组织广大党员都担负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责任。在党的组织生活中,党委(党组)负监督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余成员也要履行监督职责;纪委要依规依纪检查督促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党的基层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党在第一线的监督功能;广大党员应当积极行使党员监督权利,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勇于触及矛盾,敢于指出问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时刻担负起共产党员应有的责任。

  继续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不断改进内容形式,全面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党内监督实效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既要坚持“少讲成绩、多讲问题”,又要坚持“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按照党性的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有力的监督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同时,还要不断改进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把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放在第一位,既要丰富组织生活形式,发挥其政治学习、统一思想的作用,又要深入分析党员思想、工作、生活上的问题,把握党员关注的热点、焦点,监督党员的实际言行,切实增强党内监督的实效性。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必须立规明矩,必须贯彻落实各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为强化党内监督构建完善科学的制度体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从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做起,把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日党课的基础性工作落实到位;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应当及时召开,实现常态化,充分发挥监督质询作用;坚持谈心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诫勉谈话,及时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要积极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督促党员检查工作不足,纠正自身错误;领导干部要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得瞒报虚报,同时加强核查落实,保证党内监督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责任编辑:李艳玲 高天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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