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艺:如何引导,怎样表达

2017年09月21日 10:02:56
来源: 红旗文稿 作者: 孙佳山 高伟 乔焕江

  编者按:近几年,网络文艺发展势头迅猛。围绕网络文艺的讨论也很热烈,有人说,网络文艺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当代表达。那么,究竟如何引导网络文艺?怎样把握网络文艺?本期关注约请三位专家,分别从网络视听文艺治理、网络游戏、网络文学走向等角度,谈谈各自的理解和认识。

从网络游戏到网络文艺

孙佳山

  2016年,我国网络游戏用户总量达到了5.34亿人,实际收入高达1655.7亿元人民币,这意味着我国的网络游戏行业规模已经占到了全球游戏行业规模的四分之一。在2016年苹果公司我国App Store日畅销榜单的前100名中,近85%都是我国本土游戏,除了个别日本经典动漫IP游戏和芬兰等北欧公司的几款经典策略游戏之外,外国网络游戏已经很难再进入我国游戏的畅销榜单。

  1.我国网络游戏的“内”与“外”。

  我国的网络游戏产业不仅在2008年就实现了全球规模第一,2016年我国自主研发的网络游戏的海外实际收入更是多达72.3亿美元。我国网络游戏不仅在东南亚占据了压倒性的绝对优势,更是进军到了中东、东欧、拉美等国内主流媒体较少关注的地区,而且在韩国、日本和西欧、北美等老牌网络游戏强国也捷报频传。在全球1000款最受欢迎的手游中,有84款来自我国的游戏公司。腾讯、网易等企业在网络游戏业务上的收入已在全球范围名列前茅。腾讯2016年的网络游戏收入已多达102亿美元,位列全球第一,占据了全球网络游戏市场份额的近10%。在可预见的未来,我国将继续占据全球最大规模游戏行业的交椅,到2019年将达到2000亿元人民币的预计规模。

  面对当前我国网络游戏行业的巨大体量和在全球文化产业格局中的重要位置,我们已经到了不得不重新认识、评估以网络游戏为代表的依托于新兴媒介的网络文艺,以及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状况、格局和困境的历史节点。

  2.从网络游戏到网络文艺的原创之惑。

  在90后、00后日益成为我国文化娱乐消费主体的今天,其文化娱乐消费的需求、趣味也正在影响着我国主流文化娱乐的生态格局。以网络游戏为代表的,出现在新兴媒介的网络文艺,逐渐成为主流的文艺生态,并左右着包括文学、影视在内的传统文艺生态,已经是不可逆的未来发展趋势,同时也在深刻地考验着我国文化娱乐工业现有水平的方方面面。

  我国网络游戏之所以风靡海内外的一个重要原因,正是因为充分学习和汲取了日本等国家的网络游戏可以改编不同媒介形态下的不同文本的优点和长处,能比肩美、日顶尖网络游戏的持续运营能力,也充分说明在把握90后、00后国内外青少年的文化娱乐消费的需求、趣味等方面,我国网络游戏已经开始走在世界的前列。

  然而,包括《王者荣耀》《阴阳师》在内的、近年来在国内外都取得巨大成功的我国网络游戏,其实在游戏模式和观念上都还深受日本、韩国游戏文化的影响。特别是日本网络游戏由于和本国的动漫、御宅族、二次元文化结合紧密,始终独具能够包纳不同媒介形态下的各类不同文本的媒介混合的鲜明特色,在世界范围都有着广泛的影响。2016年红遍全球的日本增强现实网络游戏《Pokémon Go》就改编于日本动画《宠物小精灵》,其丰富的IP层次和完整的产业链条,至今仍远远领先于我国的网络游戏行业。

  所以,尽管我国网络游戏在过去十几年里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在我国现有文化产业格局中也可能是最先有机会跳脱出山寨、模仿阶段的领域,但其也仍然面临着结构单一、原创匮乏的发展困境。以《王者荣耀》《阴阳师》为代表的我国网络游戏,就是因为缺乏完整的世界观等这种对于原创而言最根本的核心要素,因此就很难像《魔兽世界》《文明》《Pokémon Go》这些精品网络游戏那样具有良好的文本衍生能力,这就造成了我国网络游戏行业在海内外的商业上的成功不能有效地转化为文化软实力意义上的成功,这也是我国传统文化为何在当代始终不能得到有效表达和传播,当代中国故事、中国经验尚没有被活灵活现地讲述和呈现的根本原因,而这何尝不是我国文化产业在当代所面临的深刻困局的缩影!

  3.从网络游戏到网络文艺的文化意义。

  在当今世界,无论社会性质、民族文化、文明程度有着怎样的差异,几乎每一个现代国家都置身于通过发展文化产业和“走出去”来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发展模式之中。如何将自身的优秀传统文化以网络文艺的方式进行有效讲述,并纳入到自身的文化产业格局之中,讲述深植于普通中国人日常生活经验的中国故事,呈现经济高速增长、社会剧烈转型进程中的中国经验,正面传播我国的大国国家形象,对于这个历史周期的包括网络文艺在内的我国整体性的文化艺术领域而言,都是一项严峻的时代拷问。

  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电影这些传统媒介的文艺形式,还是网络游戏这些新兴媒介的文艺形式,都毫无疑问的深置其中,概莫能外。包括网络文艺在内的任何文艺形态在讲述和呈现传统文化,处理和表达当代情感、经验,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同时,都不能完全脱离文化产业意义上的商业成功。因此,无论是电影这种传统媒介上的文艺形态,还是网络游戏这种新型媒介上的文艺形态,能否勾勒出一个时代的精神面孔和情感图谱,有效地回应各个历史周期的文化主题,才是我们判断传统文化的当代呈现成败的关键。

  随着90后、00后逐渐登上历史舞台,我国社会在新世纪以来的后现代转型之后,又进入到了一个可能是现有任何理论或教科书都无法充分预测和有效感知的新的历史阶段。传统文化中的古典世界及其价值观,在经由现代的、后现代的技术手段和意识形态,包括后工业消费主义价值观所重塑和重写之后,正面临着一个全新的文化周期;而且,这一新的历史周期,同时也在不断生成新的情感结构、新的审美范式、新的文化娱乐形态。

  4.网络文艺:“新”媒体中的“旧”结构。

  尽管这种翻天覆地的时代变革正在以新旧媒介迭代为表征愈演愈烈,但我们要对基于新媒体之上的网络文艺现象保持足够的冷静。因为,在我国现有的近8亿网民中,有近80%年龄未超过40岁,有近90%未受过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农村网民开始接近1/3,这种状况和局面显然史无前例。这一波以移动互联网为核心的新媒体浪潮,的的确确将媒介杠杆作用发挥到了人类迄今为止全部媒介经验的极致,但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上述结构性变化才是这种大时代变局的真正根源。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一方面,新媒体确实有可能为全社会的发展进步发挥积极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新媒体的媒介杠杆放大效应也很有可能被利用、被操纵,起到相反的阻碍作用。在这个意义上,以网络游戏为代表的网络文艺的问题、意义和困境,其影响和辐射范围,就绝不仅仅在网络文艺的自身范围内,其将注定波及文化、经济、政治等更多领域,这对于我国的互联网治理乃至国家治理,都是前所未有的挑战。

  我们必须以开放、包容的心态来面对以网络游戏为代表的网络文艺,在高速发展过程中所连带的一系列问题,也一定还将有更多过去不在主流媒体视野内的文化现象源源不断地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当前依托于网络游戏的网络游戏文化,以及建立在其基础之上的网络文艺文化正在日益主流化,甚至在深刻地影响着影视等传统媒介下的文艺形态的基础认知、观念。因此,以网络游戏为基点,如何有效地释放行业活力,走出原创困境,尽快完成自身的转型升级,将我国传统的文化、当代的中国故事、中国情感、中国经验,通过新兴媒介形态下的网络文艺予以全面、有效地表达和传播,将商业上的成功真正转化为文化软实力意义上的成功,进而构建出与当代中国的国际地位和角色相匹配的、并可持续发展的文艺生态,则是在我国已经将文化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行业来培育的时代背景下,检验全行业的一把历史标尺。

  (作者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

网络视听文艺治理:从野蛮生长到规范引导

高 伟

  近年来,伴随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网络视听文艺呈现井喷式发展景象: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综艺、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直播等热门网络视听文艺形式精彩纷呈,成为当下中国文艺最活跃的力量,并日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版块中凸显出其重要性。

  1.网络视听文艺的井喷式发展。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在《2016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的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中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已达5.14亿,用户使用率为72.4%,成为第一大休闲娱乐类互联网应用。强劲的市场需求,为网络视听发展壮大提供了巨大动能。网络视听产业成为互联网行业生态最具活力的领域。与此同时,网络视听也正在激发传统媒体行业进行全方位变革,成为聚集新动能、培育新经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文化产业创新发展重要力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繁荣发展中不可或缺的推动力量,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增加,并已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平台。据统计,2016年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收入1070.86亿元,比2015年增加616.82亿元。

  网络视听节目创作也迎来新热潮。据统计,仅2016年1—11月,我国在政府机构备案生产的网络剧就达4430部16938集、网络电影4672部、网络动画片183部、网络纪录片148部、网络栏目1515档。以网络剧为例,到2015年,网络自制剧达到3000集,到2016年,网络剧已逼近5000集。2016年被誉为“中国网络直播元年”,网络直播一时间成了最热门火爆的互联网视听文艺产品。各类网络视听节目生产主体如各大视频网站、专业影视制作机构、著名网站和为传统电台、电视台制作节目的机构都高度重视网络视听节目的生产和产品的产业链拓展。而网络直播、VR市场飞速增长,成为网络文艺产业的亮点。

  作为一种文艺形式,网络视听文艺总体呈现蓬勃发展态势。网络视听节目在2017年开始步入了稳定发展期,从追求量的发展转变为寻求质的提升。一批受市场追捧、点击率数以亿计、思想性、艺术性较好的作品频现。

  2.网络视听文艺发展中的问题:野蛮生长的乱象。

  伴随着网络视听文艺的蓬勃发展,一些问题也纷至沓来。不少视频网站追求点击率,靠噱头吸引观众,使得“廉价的笑声、娱乐至死的精神、无底线的炒作泛滥”,其中低俗、暴力、反社会等内容和镜头屡见不鲜。网络空间自身也成了低俗内容的“传播者”。

  从当前中国网络视听文艺现状来看,消费主义的娱乐至上、商业化逻辑、快餐文化消费模式一定程度上强于人文思想和艺术法则的文化创作导向。网络视听文艺作品数量多、精品少、泥沙俱下、题材跟风、内容雷同、巧立标题等问题突出。日益泛滥的拼凑抄袭之风使得文艺创作伦理底线缺失,这既关涉原创,也关涉版权保护和文艺生态。这些都容易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网络文艺怪圈,导致网络文艺“公共地的悲剧”。倘若不能及时加以有效管理和引导,就有可能导致网络文化生态恶化。

  从本质来看,网络视听领域的失范主要源自事物深层次矛盾、互联网媒体属性和经济属性的矛盾、政府传统管理方式和新发展模式的矛盾、有限的公共管理服务和日益迫切的人民群体需求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国家依法查处了一批网站及直播平台,责令其停止无资质擅自开办的视听节目服务。尽管有太多的前车之覆,更有相关管理部门的三令五申、重拳出击,各大网站、直播平台仍屡屡“翻车”。正如马克思所说: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这些年,网络视听节目呈现爆炸式增长,整体上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部分企业为攫取暴利,唯商业利益甘冒大不韪,对于运营中违规开展各类低俗节目,监管员大都形同虚设。此外,一系列新兴技术在网络视听领域的运用使得监管的手段有时难以跟上业态创新的变化。网络视听节目,特别是直播节目有即时性、广泛性和交互性的特点,导致监管难度加大。部分相关规范性管理文件层级较低,不能设定处罚,对违法者的威慑效果有限。加之没有严格的准入门槛,账户被查封后,往往很快就能“卷土重来”,这就使得各种涉黄、涉毒、涉暴等直播或其他低俗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层出不穷、屡禁不止。

  3.网络视听文艺规范治理的有效措施。

  一是监管部门强化管理。2016年,《太子妃升职记》《心理罪》《盗墓笔记》《暗黑者1》《探灵档案》等热门网剧与网络节目集体下架整改。这些节目要么内容涉及暴力血腥、封建迷信、色情镜头、要么关涉违法、蹭IP和版权问题。进入2017年,腾讯和爱奇艺等视频网站集中下架了一百多部网剧和网络大电影。这些视听节目产品因为不满足网络视听节目上线条件被集中下架。新浪微博、凤凰网等知名网站也先后要求停止视听服务。相关部门在网络视听相关领域治理力度不断加强。

  二是出台政策法规引导网络视听行业发展。系列管理规范包括2009年《关于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2012年《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2014年《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和2016年年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宣布今后在微信、微博等社交网站传播影视内容、视频节目同样纳入监管,且需要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投资超过500万的网络剧或者投资超过100万的网络电影等所有视听节目都需要进行备案,且备案登记需要填写不少于1500字的内容简介与不少于1500字的思想内涵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中国互联网安全走向法治管理的重要标志。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提出网络视听节目必须坚持先审后播的原则。

  三是网络视听协同治理。加大对网络视听的监管力度,是网络视听文艺生态良性治理的基本保障,也是规范网络视听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行业协会的一系列政策或要求下,网络视听内容已经形成了完整、成熟的监管流程,在制度上规范和限制了网络视听的失范现象。当前网络视听领域也基本形成“协同治理共识”,即网络视听的治理要依靠法律法规保障、强化监管、从业者培训、互联网企业社会责任强化和文艺评论等协同干预。这是网络视听产业走出野蛮生长、走上精品化道路并繁荣壮大的必经之路。

  (作者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让网络文学走向人民

乔焕江

  短短20年,网络文学在当代文学与文化格局中开创了堪称宏大的场面,其中自然不乏值得重视的经验创新,但存而未决的问题也同样不少。尤其是当人们开始赋予其对内塑造新通俗文化、对外显示中国形象的重任时,理性把握网络文学属性的迁延,客观认识制约其发展的关键要素和矛盾,确定有效的批评立场和应对策略,就显得尤为迫切。

  1.资本与网络文学。

  纵观网络文学20年的流变过程,比媒介更能影响或者说改变了网络文学走向的,就是资本这一关键的幕后推手。这一网络文学生产的组织者,在网络文学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支配了中国网络文学的面相更替和可能走向。就此而言,所谓网络文学的“新媒介性”或“网络性”,并非网络媒介技术参与所自然催发的文学全新可能,而首先是经由资本主导的生产模式所选择和规训的一种特定指向。实际上,网络文学没能把新媒介技术带来的文学可能充分展开,而是使网络文学不可避免地走向高度类型化的形态,更进而成为服务于网络游戏、影视剧等相关产业的初级产品。

  世纪之交,出版发行领域的民营资本敏锐捕捉到网络新生代的趣味爱好,一些在90年代以某一门类图书专营及高效的批零渠道而迅速完成资本积累的民营书商,以类型化生产的方式着力包装“榕树下”几位重要写手如安妮宝贝等人的小资言情小说和韩寒、郭敬明等,短时间内打造出文学出版的商业奇迹。在令人咋舌的阅读市场份额和巨大利润前景的吸引下,于网络空间积聚人气,在线下出版分销类型作品的盈利模式,使诸多文学网站纷纷加快了类型化的步伐。而2003年10月“起点”中文网推出的付费阅读和作者分成制度,实际上是借助网络这一新兴媒介而滋生的出版资本盈利模式的升级版,它直接推动了网络文学的商业化,开启了网络文学向类型化的转向。

  在盛大集团2004年开始入场之后,这一转向迅速变得不可逆转。盛大集团大规模收购文学网站,并于2008年成立盛大文学公司,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文学的生态,决定了网络文学的性质和走向。在盛大集团把一家家文学网站收到麾下的途中,是由强大资本推动和放大的“起点”中文网盈利模式对其他文学生产模式的征服。依靠盛大注入的强大资本,“起点”中文网抢夺了大量作者、占据了大份额的阅读市场,激烈的竞争导致更多网站内容的急剧类型化,一系列文学网站只能渐次跟进VIP付费阅读制度,加入到商业文学的大军。最终,盛大文学以绝对的垄断占据了网络文学生产规则制定者的位置。当然,作为具有国际资本背景的互联网业资本大鳄,盛大文学的盈利模式与之前相比,又有很大的差别:全版权运营,与互动游戏业、影视业的深度关联,造就了网络文学的IP热,这一方面直接导致网络文学作者群更为严重的贫富分化,另一方面,也导致了网络文学内容生产的“打怪升级”和“小白”走向。

  2015年初,腾讯收购盛大文学并成立阅文集团,网络文学更为明显地呈现出快餐文学的特点,其文学性、思想性迅速弱化的走向有加剧的趋势。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腾讯更深入地将网络文学作为原材料嵌入包括游戏、动漫、影视在内的全产业链,对网络文学自身的文学价值和思想价值不可避免地相对忽略;二是腾讯移动互联网巨头的身份,要求网络文学更适合移动端阅读的快餐化和零散化,内容的浅白化、情节的情景化乃至叙事速度加快导致故事粗糙化,这成为当下网文值得警惕的新动向。

  可以说,没有资本的介入,网络文学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产生如此迅猛的发展势头,也不可能促生更大规模的网络综艺。而普通民众在当下巨大的写作和阅读热情被刺激或者说发掘出来,则是网络文学提供给我们的意外收获,这对于探索消费时代世界通俗文学的发展道路有着重要的意义。然而,尽管如此,或者说,正因如此,我们绝不能无视资本在网络文学生产中逐渐显现出的支配性意图,不能坐视由资本的逐利行为所导致的文学可能的衰减和价值观念的扭曲。

  2.走向“人民的网络文学”需解决的根本矛盾。

  应该看到,网络文学的大发展,其根本动力是物质生活相对富足而全民教育程度提高的时代背景下人民对写作和阅读的巨大需求,如能正确顺应和引导这一需求,则存在建立起与时代同步的“民族—人民的”通俗文学,并使其成为巩固国家和人民的文化领导权的可能。但这就要求网络文学不能成为只是属于资本的网络文学,而必须走向属于人民的网络文学。某种程度上,我们正是在认识到网络文学有可能成为一种属于人民的通俗文学的意义上来批评网络文学。我们必须看到在网络文学的巨大现实中那种人民对于写作和阅读愉悦的巨大需求,必须看到人民在网络文学生产和阅读中获得的满足,当然,也必须看到人民的真正文学需求被利用和被误导的种种危险。

  资本在网络文学生产场域的整体实践,既极大解放了文学的生产力,又使今天的网络文学呈现出如商品拜物般神秘莫测又暧昧不清的面孔,而在这副面孔底下,真实的矛盾往往隐匿起来。要想构建“走向人民的网络文学”,必须正视并解决以下矛盾。

  其一,数百万网络文学劳工与组织网络文学生产的资本之间的矛盾。

  网络文学是一种一般的文学活动形式,但在当前更是一种后工业时代的“非物质劳动”。这是一种含有一定“创造性”的“生产商品信息和文化内容的劳动”,它当然也需要作者文学创造的能力,但此时它首先是一种被资本改组和收编的创造性。实际上,当我们谈论网络文学的时候,谈论创造性是奢侈的。网络写手们多不愿称自己为作家,但实际上也是不能称自己为作家。而不论是网文大神还是籍籍无无名的码字工,几乎无一例外都很难从网文写作中收获文学创造带来的欣悦。这一矛盾之尖锐不可谓不明显,有业内人士提出当前网络文学的“初级阶段论”,指出“大批作者还处于挨饿赚不着钱的状态”,网文写手们的“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则被根本性忽略,而这种对作者利益的严重伤害已经使得行业的危机隐现。

  其二,数亿读者真实而丰富的阅读需求与高度预设的类型化快感机制之间的矛盾。

  当下主流的对网络文学的文学判断和文化判断,就是把网络文学视为在文学历史上由来已久的通俗文学在网络时代的延续和发展,但我们认为,与其说这是一种客观判断,不如说还只能是一种主观期待。

  值得注意的是,业内人士多是从马斯洛心理需求层次理论出发,认为网络文学是迎合大众读者,为其提供快感补偿的通俗文学,有人甚至认为“受众实际上是在追求刺激多巴胺的分泌,进而产生愉悦的感觉,以‘奖赏效应’弥补现实中的挫折导致的各种焦虑”。但这一所谓业内“铁律”显然是片面的,娱乐功能当然在通俗文学中占重要地位,但家国的认同、朴素的伦理更是其价值支撑。网络文学被定性为满足大众趣味的通俗娱乐文学,但有必要辨析清楚的是:这种趣味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属于当前的人民大众,又在多大程度上是网络文学生产场域中主宰利益的特定结果。实际上,通俗文学的读者大众并非听任快感机制摆布的超历史群体,他们在具体历史和特定时代的基本诉求如何被有效纳入国家和民族认同,更是通俗文学不可推卸的文化功能。

  目前,由于资本在网络文学生产领域的一家独大,网络文学可能释放出的人民巨大的创作热情和阅读热情被压扁在资本主导的生产界面上,这正是制约着网络文学通往属于人民的通俗文学的根本矛盾。如何解决这一根本矛盾,使网络文学真正成为“人民的网络文学”,是网文从业者和批评者面临的共同课题,更是对国家文化战略和文化产业政策制定的智慧考验。

  (作者单位: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

责任编辑:狄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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