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对改革有更多获得感

2018年08月29日 10:40:25
来源: 《红旗文稿》2018/16 作者: 张少义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 他强调,在新时代“将改革进行到底”,“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改革方向,继续统筹推进各领域各方面改革。这其中关键的一条原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不能变”,必须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这就要求“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

  一

  解决问题是改革的根本目的。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改革要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遵循问题导向,就是以问题为先,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作为靶心,切实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严重就先着手解决什么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许多新要求,特别是要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揭示了中国经济社会当前问题的原因、面临的挑战和解决问题的根本路径,是推动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一把金钥匙。从当前和今后很长时期来看,必须把改善供给侧结构作为主攻方向,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供给侧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推动我国经济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要用更高质量的发展来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难题,要用更坚定更深入的改革来破解。为此,必须坚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背后查找体制机制弊端,找准深化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

  总体来看,当前社会大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在三个领域最为集中:一是制约发展的现实问题,二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三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此,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敢于较真碰硬,勇于破难题、闯难关,在破除体制机制弊端、调整深层次利益格局上再啃下一些硬骨头。必须认准发展这一“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找准“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拿出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综合运用巧招柔招,消除前进“老大难”、打通改革“中梗阻”。必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困难群体倾斜,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

  取得实效是改革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改革成果要抓到位”,“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

  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对照而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突出的短板主要在民生领域,发展不全面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也表现在不同社会群体民生保障方面。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人民对美好生活有了更多更高的新期待,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是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短板和问题是成长中的短板、发展中的问题,要有解决这些问题的信心;短板和问题直接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有解决这些问题的紧迫感;短板和问题相互交织、十分复杂,要有解决这些问题的担当意识。因此,必须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着力提出新的思路、新的战略、新的举措。必须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着力保障基本民生。必须大胆创新、推动发展,落实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必须尽力补上生态建设这块短板,切实把生态文明的理念、原则、目标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贯彻落实到各级各类规划和各项改革工作中。必须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推动公平正义与现代化建设相向而行。

  三

  人民满意是改革的衡量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我们党一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坚持人民群众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努力使改革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愿、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拥护。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人民支持和参与,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只有充分尊重人民意愿,形成广泛共识,人民才会积极支持改革、踊跃投身改革”。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满足群众需求作为“第一任务”,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坚持把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统一起来,从重数量到重质量,从重增长到重共享,通过改善民生提升人民幸福指数,让人民群众更加安心、舒心、放心。必须以大众视角、百姓情怀,深入研究不同群体的需求,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彻底性,产生认同、引起共鸣,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群众获得首先应让群众知晓,必须加大改革的宣传力度,给人民群众以改革知情权,“涉及人民利益的事,必须让人民广泛商量”;让群众参与,注重民主、尊重民意、保障民权,变凡事“为民做主”为“让民做主”,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必须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蛮干、不瞎干,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总结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把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同人民一道把改革推向前进。

  (作者单位:红旗文摘杂志社)

责任编辑:尹霞 马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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