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造一支高素质公安铁军

2019年07月10日 16:09:00
来源: 《红旗文稿》2019/13 作者: 杨蓉 汪勇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着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这明确了新时代我国公安队伍建设的根本属性、根本要求、根本使命、根本方向。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以政治建警完成灵魂铸造,以改革强警回应时代使命,以科技兴警把握未来趋势,以从严治警确定底线要求,将公安队伍建设成为一支高素质铁军,推动公安工作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政治建警是高素质公安队伍建设的灵魂铸造

  公安队伍的历史传承决定了其政治基因。我国的公安队伍,其历史渊源来自人民解放军。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即将人民解放军的部分部队改编为隶属于公安部的公安军,此后逐渐发展成为公安干警队伍,成为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正是这样的历史渊源,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国公安队伍是一支讲政治、有灵魂的革命化队伍,而绝不等同于西方形式主义法治中以“政治中立”自居的执法官僚机器。

  我国公安队伍独特的政治基因,首先在于对党的绝对忠诚。在思想上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依据党的思想指引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组织上始终保持着党在公安队伍中的绝对领导,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正是这种对党的绝对忠诚,保证了在革命、建设与改革年代中,面对各种艰难险阻能够不怕牺牲争取胜利。我国公安队伍独特的政治基因,也体现为对人民的无限热爱,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加以捍卫。

  对党的绝对忠诚,对人民的无限热爱,决定了公安队伍的政治属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坚持政治建警,就是要从公安队伍的政治基因提炼其中最核心的精神,将政治思想理论与理想信念教育贯彻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之中,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铸造公安这支铁军对党忠诚的不朽政治灵魂。要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引导全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好配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级公安机关要完善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督促检查、问效问责机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政治建警,意味着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形势能够清醒地意识到“公安姓党”的鲜明政治属性,意识到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掌握的从不变色的“刀把子”,意识到公安的各方面工作都显示出明确的政治效果。

  二、改革强警是高素质公安队伍建设的时代使命

  锻造一支高素质公安铁军,改革是推动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无论是社会安全与社会管理方面都,给公安队伍提出了新问题、新挑战。当存在与实践不相适应、束缚公安队伍战斗力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时,就必须通过改革加以改造,向改革要战斗力。

  改革强警,意味着坚持在改革中增强动力和活力,深入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加快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实战化特点、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警务体系,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改革,必须充分坚持实践导向,不是基于来自西方的理论去进行书斋中的设计,而是立足于中国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加以提炼总结,进行具有中国特色、体现实践精神的改革。面对新时代对公安队伍的要求,改革强警,最重要的是必须健全完善警务管理体系,以警务管理体系的改革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核心内容。警务管理体系的改革,目标在于提升警务效能,建立起适合公安机关高效回应社会需求的管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行扁平化管理,把机关做精、把警种做优、把基层做强、把基础做实,加快构建职能科学、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公安机关机构职能体系。要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要深化同机构改革配套的相关政策制度改革,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力量资源配置,加强机构人员职能整合、业务工作融合、机制流程衔接。”这就为改革的具体实施提出了顶层设计,改革就是要按照扁平化管理、专业化建设、实战化运行的要求,做精机关、做优警种、做强基层、做实基础,积极构建务实高效的警务运行体制机制。通过管理体系的改革,要进一步明晰职能定位、理顺事权关系、优化组织管理、规范机构设置,从有利于发挥实战效能的角度出发,在市县公安机关积极推行大部门、大警种制,全力解决警力资源分散等制约战斗力提升的突出问题。

  改革的深层推进,就必须充分向基层深入,体现在对基层战斗力的强化。公安工作的重点在基层,解决问题的难点也在基层,基层是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基础。通过改革,就是要从体制机制、警力配备、经费装备等方面着手,将各方面资源向基层下沉,增强基层实力。通过改革,就是要解放基层受到的不合理体制制约,激发基层活力。通过改革,就是要通过增强基层战斗力,为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警务组织体系和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奠定基础。

  面对新时代向公安工作与公安队伍提出的新问题、新任务、新挑战,改革强警是公安队伍的时代使命。通过改革强警,建立一支体制科学、管理合理、行动高效的高素质过硬队伍,使之成为一支能够回应党和人民提出的要求、具有坚强战斗力的铁军。

  三、科技兴警是高素质公安队伍建设的未来趋势

  公安工作具有高度的专业性,不能仅仅依靠强力去完成其工作任务,而必须运用专业手段,寻求最合理、最有效的工作手段,而这就离不开科技条件的支持。运用科技手段,能够增强对社会风险的监测和防控能力,能够丰富对犯罪的控制和预防手段,能够改进服务人民群众的效率和质量。尤其是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科技因素所发挥的影响就更为突出了。科技的进步增加了社会风险的类型,科技的进步也导致了新的犯罪形式,科技的进步还提升了人民群众对于社会管理服务的需求,公安机关必须要增强自己运用科技手段的能力,不断吸收科技前沿的最新成果,面向新时代的科技发展去提升战斗力。

  科技兴警,意味着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使公安队伍成为一支具有高科技含量的现代化铁军。高素质需要通过高科技体现,高科技进一步提升高素质。科技兴警,包含了各类新兴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运用,这些技术既可以用于直接处理社会风险防控、犯罪的打击预防,也可以用于向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社会管理服务。

  在科技兴警的过程中,立足于当代的科技发展状态与趋势,一个关键的方面就是对于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学习与运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目前的科技发展已经进入到这样一个智能时代,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应用不断深入和扩展,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日常的社会生活。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不能充分运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就无法驾驭当下这个智能时代的社会,无法回应党和人民在新时代对于公安机关的期望与要求。因此,科技兴警的核心内容就是全方位吸收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全力打造“智慧公安”。

  通过打造“智慧公安”实现科技兴警,要通过智能技术全面加强对社会面的观察、预测与反应,同时打通各部门、各领域的数据壁垒,对所获取的社会各方面数据进行智能分析,从而使公安有能力精准并高效介入到需要干预的社会领域,全面增强直接面向具体工作任务的战斗力。同时,智慧公安的建设,也能够作用于警务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智能技术建立更为扁平高效的警务管理体系,能够在更高效的公安体系内部分享并运用信息,从而提升公安队伍的管理与行动效率,为执行各项具体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综合保障。

  科技兴警,是推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必由之路。实现科技兴警,就是要在科技创新中不断锐意进取,以推进公安大数据平台规划建设为着力点,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与公安工作深度融合,健全完全适应实战化要求的警务运行机制,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安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和现代化。通过科技兴警,将公安队伍打造成为一支充分把握时代的发展趋势,面向未来、赢得未来的高科技铁军。

  四、从严治警是高素质公安队伍建设的底线要求

  锻造一支高素质公安铁军,从严治警一刻都不能放松。公安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重要机关,在现代社会中拥有强大的力量对于社会生活各方面进行规制和干预。正是由于这种权力的强大和权力行使的合理性,对人民群众的利益具有显著的影响,对国家权力的正当性建构提供有力的支持。因此,必须通过从严治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这种强大的权力在法律、规章与纪律所设定的轨道之内运行,确保其在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从严治警,要求必须严格依法治警、严格执法。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要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公安机关承担着重要职责。公安执法工作结合了行政与司法两方面性质,既是法治政府的重要体现,也对于公正司法有重要影响,对于法治中国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特别强调公安队伍与公安工作的法治化,确保公安机关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对自身权力行使的约束,严格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程序进行执法活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依法治警实现从严治警,就是要在公安工作中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坚持不懈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执法活动和每一个执法环节,着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完善的执法制度标准和运行机制,是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有效保障。通过不断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构建严密的执法管理监督制约体系,使执法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公安姓党”这一鲜明的政治属性,也明确了从严治警既要依法治警,也要依规治警。公安队伍是一支始终听党指挥的队伍,这就决定了党内法规同样是从严治警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党内法规通过制定更为严格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实现党内权力运行的法治化,同国家法律法规相辅相成,从而共同推进在党领导下的全面依法治国。公安队伍在履行各类型任务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模范地遵守党规党纪的规定,并且意识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以此作为更高标准严格要求。

  从严治警不仅包括依法治警、依规治警,还包括高标准严要求的作风建设。公安队伍的光荣历史,塑造了这支铁军铁一般的纪律作风,这样的优良作风,必须始终得到充分的传承发扬。因此,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党规党纪的同时,还必须更进一步以公安队伍优良作风的传统作为从严治警的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风气。通过作风建设,确保公安队伍在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中自觉从严要求,使全警真正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

  通过从严治警,确保公安的执法工作按照党纪国法的要求规范执行,权力的运行不越雷池一步,在工作的全方位环节中始终恪守底线要求,从而将公安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具有严明纪律与优良作风的高素质铁军。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责任编辑:李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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