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中亚轻工业合作进程与启示

2019年11月22日 10:53:34
来源: 《红旗文稿》2019/22 作者: 闫坤 李双双

  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中国与中亚已经探索各种方式合作30余年,合作领域覆盖农产品和食品加工、纺织业、汽车家电等多个部门。双方轻工业合作具有发生时间早、民营企业发挥更为活跃作用、市场竞争和新旧淘汰更为明显、近年投资合作规模和水平显著提升等多方面特征。

  一、中国与中亚轻工业合作从起步到进入快车道

  中国和中亚的轻工业合作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后期,当时我国新疆一些企业利用中苏关系缓和之际到中亚国家投资兴办合资企业。中亚五国独立并与中国建交之后,我国政府鼓励并支持与中亚国家开展经济合作,我国到中亚国家投资的企业逐渐增加。早期阶段双方轻工业合作主要呈现出如下几方面特征。一是从部门分布看,双方合作领域主要从日用品和纺织品部门起步。这一阶段从有据可查的中国在中亚投资建厂的企业看,均属于日用和纺织业部门。二是中方投资主体以中小企业为主,兴办合资企业是早期主要合作方式。这一时期双方合作规模比较小,中小私营企业占绝大多数,大中型国有企业比较少,投资多在百万美元以下,兴办合资企业是早期双方合作主要方式。三是企业投资和经营风险较高,实际运营企业数量波动较大。双方在轻工业领域投资合作初期虽不乏盈利丰厚的成功案例,然而由于外部环境、市场竞争、企业经营等多方面原因,早期进入中亚国家的中国企业大多以经营失败告终。

  进入21世纪以后,由于中国开始实施“走出去”政策,中亚国家经济发展速度提升,加之上海合作组织成立运行为区域安全和经济合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中国与中亚在轻工业领域投资合作取得了进一步发展。中国更多有经济实力的企业纷纷与中亚国家合作开展跨国经营,显著提高了对中亚的直接投资。与早期阶段相比,中国开始向中亚国家投资兴建工业园是这一时期双方在轻工业领域投资合作升级的一个突出特征。

  二、“一带一路”倡议建设时期,中国和中亚制造业合作跨上新台阶

  自2013年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并实施以来,中国与中亚轻工业合作提升到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层面,突出表现为在双方政府间协调推动下,轻工业合作与重工业合作一起作为双方政府经济合作协议重要组成部分一并推进,原有轻工业产业园区被提升到国家级合作园区的新高度,合作档次和水平显著提升。

  在“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实施后,中国与中亚国家政府在制造业合作上做出重要努力,确定了兼顾重工业和轻工业合作的一揽子合作协议和合作项目。例如,2015年8月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签署政府间《关于加强产能与投资合作的框架协议》,拟在建材(水泥、平板玻璃等)、冶金(钢铁等)、有色、油气加工、化工、机械制造、电力、轻工(羊毛加工)、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居民消费品生产及双方同意的其他领域加强产能与投资合作。2016年11月,李克强总理访问哈萨克斯坦期间,中哈确定了金额超过260亿美元的51个产能合作项目清单,涉及化工、汽车、冶金、农业等诸多领域。为推进产能合作,两国成立了20亿美元的产能合作基金,并启动了项目总金额近120亿美元的17个产能合作项目。根据中哈合作规划,两国还将扩大除传统能源领域合作之外的工程机械、汽车产业等领域的合作规模;推进轻工业、食品业以及建材领域的产业合作,并加强纺织工业现代化合作。

  除了通过签订政府间协议系统推进双边产能合作外,中国还将原有工业园区升级为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2016年8月乌兹别克斯坦鹏盛工业园被我国商务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

  在政策利好下,更多的中国企业到中亚国家进行投资设厂。根据中国商务部数据,截至目前,在中国商务部注册的在中亚五国从事农林牧渔和制造业行业投资的中国企业共计298家,其中农林牧渔业50家,制造业248家。从国别看,哈萨克斯坦有92家,其中农林牧渔28家,制造业64家;吉尔吉斯斯坦有93家,农林牧渔13家,制造业80家;乌兹别克斯坦74家,其中农林牧渔5家,制造业69家;塔吉克斯坦35家,农林牧渔4家,制造业31家;土库曼斯坦制造业4家,无农林牧渔企业。

  与早年主要采取建立合资企业方式不同,近年在轻工业领域中国与中亚投资合作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一是绿地投资建立独资或者合资公司。以合资、独资方式在中亚成立公司是中国在中亚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之一。二是跨国并购或股权投资。由于中亚对某些企业或产业等投资领域的限制,中国对中亚直接投资也会通过采用收购中亚本土企业的方式组织经营。三是建设工业园或农产品供应基地或深加工基地。中国在哈萨克斯坦在建的合作区有中哈金土地高科技产业园区和哈萨克斯坦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在吉尔吉斯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分别建有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亚洲之星农业产业合作区以及鹏盛工业园。在塔吉克斯坦还建有中泰新丝路纺织园区、河南黄泛区农业示范园区等合作区,中国路桥和塔铝正积极探讨建设“塔吉克斯坦中国工业园”。

  三、中国和中亚制造业合作的启示

  中国和中亚轻工业合作走过30余年,一方面存在可以保持并发扬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合作中尚存不足需要新的政策加以解决。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同时发挥好政府引导作用。从中国与中亚轻工业合作30余年历史来看,双方是在市场力量下自发地进行合作。在没有政府参与情况下,合作规模较小,且风险较高。而进入21世纪之后,政府鼓励合作的政策对中国和中亚轻工业合作形成政策利好,助推双边合作规模扩大,合作升级。继续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同时发挥好政府引导和支持作用是双方要继续发扬光大的合作经验。“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发挥为市场自发合作意愿的实现提供政府政策来保驾护航的作用。

  可利用乌兹别克斯坦有利经济条件发掘深化中乌合作潜力。我国与中亚国家在轻工业方面合作不同于与东盟国家共同深度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的合作。中亚国家受制于自身身居内陆的地理位置限制,以及劳动力数量不占优势的现实,对全球化分工参与程度较低。中国与中亚轻工业合作主要是以中亚本国市场为导向,或以出口到距离中亚国家较近的俄罗斯和东欧国家为导向。乌兹别克斯坦是中亚人口最多的国家,劳动力成本较低,在苏联时代积累了一定工业基础,发展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具备一定有利条件。此外,乌国与多个独联体国家签订有自由贸易协议并与南亚诸国邻近,为其发展区域制造业中心提供较好市场条件。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可研究制定新的合作计划,系统实施有利于制造业投资的开放合作政策,利用现有园区并新建工业园区,吸引中国制造业投资并整合乌兹别克斯坦已有制造业产能形成生产基地,培育对乌国以至周边地区市场具有辐射能力的制造业供应中心,并为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与欧亚经济联盟深化合作创造有利条件。

  充分发挥新疆和其他西北省区在中国和中亚经济合作中的作用。有效降低语言不通、信息壁垒是全面拓展深化产能和经济合作的重要环节,根据我们实地考察了解情况,中亚企业和市场机构在了解中国企业和市场信息方面仍存在较多语言障碍。新疆与中亚在民族、语言、文化方面具有某些共同性,同时在经济上具有产业、技术、市场的互补性,要更好发挥新疆和其他西北省区在推进与中亚经济合作中的特殊作用。在确保社会稳定和推进国际协调应对“三股势力”基础上,对新疆与中亚国家商务往来实施适当便利化措施,更好释放新疆与中亚国家合作的潜在优势,探索把扩大开放与新疆稳定发展目标更好结合起来。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责任编辑:李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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