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为抓手 推进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年06月24日 11:33:23
来源: 《红旗文稿》2020/12 作者: 王朝弟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安排,并在部署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部分,针对金融治理提出“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要求。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再次针对金融治理提出“增加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建立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等具体要求。完善金融治理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要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促进银行合规建设,推动银行业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我国金融体系以银行为主导,一段时间以来银行业运行中出现的部分市场乱象,不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利于金融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成为摆在监管机构面前的一道必答题,更成为稳定我国金融根基的核心。

  整治市场乱象是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然而,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相对宽松的货币环境下,一些商业银行悖离审慎经营理念,简单追逐利润,进行无资本支撑、脱离监管的加杠杆,依靠同业负债拉动资产高速虚假扩张,表现为异地展业无序化、表内业务表外化、贷款业务投资化、表外业务信用化、非银机构通道化,造成资金层层嵌套、空转,严重脱实向虚,金融资源不能有效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不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整治市场乱象是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银行业发展面临增长速度回调、风险集中暴露、前期泡沫消化等重大挑战。实体经济运行中的各种矛盾和压力持续向银行业传递,企业风险和金融风险交织。特别是历史包袱沉重、前期经营偏离定位、所处区域经济发展相对较慢的中小银行资产质量劣变,流动性风险凸显,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亟待进一步完善。

  整治市场乱象是银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前期部分中小银行存在股东资质不达标、隐身代持银行股权现象,个别企业甚至通过违规入股、虚假注资、循环注资、抽逃股本等方式违法搭建金融集团。部分中小银行公司治理混乱,内部制衡机制失灵,风险管控体系形同虚设,埋下恶意违规经营、利益输送和过度承担风险的祸根。部分大中型银行通过多层控股和交叉持股等方式形成了复杂且不透明的集团架构,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机制障碍。

  整治市场乱象是强化金融监管的迫切需要。随着金融市场发展,银行业务结构和风险表象出现新形式、新变化,对有效银行监管提出了新要求,加之此前监管工作更多考虑发展因素,致使存在事实上的监管短板,如商业银行股权管理弱化,穿透监管不到位,对跨业跨市场套利问题,监管规则体系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编而不密、扎而不紧、“牛栏关猫”的现象等。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方针的指导下,银行监管机构主动作为,稳妥有序梯次推进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取得积极成果。一是银行机构经营管理乱象基本遏制。一批重大案件得到严肃查处,行业性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有效杜绝,不法分子控制的金融集团平稳有序拆解,机构盲目扩张、野蛮生长现象减少。二是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由发散转向收敛。不良贷款真实反映并加快处置,三年来累计处置4.4万亿元;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风险持续收敛,2017年以来累计压缩交叉金融类高风险资产约16万亿元。三是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的基础进一步夯实。多层嵌套业务下降,资金脱实向虚问题得到纠正;“房住不炒”政策有效贯彻;普惠金融增量扩面降本,2019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超过25%。通过整治市场乱象,银行业落实了党中央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前瞻性重大决策部署,降低了总体杠杆水平,提高了抗风险能力,稳固了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增强了金融体系和宏观经济运行的韧性,为我国经济在面临重大风险挑战和外部冲击时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巩固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趋势,提供了回旋余地和政策空间。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现代金融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完善的金融体系能够在储蓄者和企业之间架起成本最优的桥梁,促进资金要素的高效公平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体系存在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足、宏观调控政策传导不畅、监管制度体系薄弱等问题,整治市场乱象正是完善金融治理,健全金融体系的有效抓手。

  以整治市场乱象为抓手,培育有效治理的市场主体。整治工作注重激发机构自我纠偏内生动力,提升单体机构治理能力,促进形成理性发展、审慎经营的金融市场主体。一是提升公司治理规范性,将公司治理特别是股东股权管理作为整治重点,坚决打击股东掏空银行等行为,督促机构严格股东管理,建立有效制衡机制,强化并表管理。二是提升风险内控能力。推动机构将“问题整改”上升到“问题治理”,查找弥补体制机制、流程控制和系统应用等方面薄弱环节,提高风险识别和风险定价能力,优化考核激励机制,减少盲目跟风行为。三是厚植合规文化。随着违规成本提高,“合规创造效益”、“合规从高层做起”理念深入人心,机构普遍能够树立稳健审慎的风险偏好,合规文化氛围基本形成。

  以整治市场乱象为抓手,深化金融体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治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金融市场环境和金融机构体系协调发展,优化市场机制,促进形成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有利于支持中小企业的银行体系,为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作用创造良好条件。一是形成规范透明环境,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严厉打击各类套利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严肃市场纪律,督促银行资产透明化和投向合规化,使资本约束机制真正发挥作用。二是降低整体风险水平,激发市场活力。通过主动暴露和积极化解风险,校正市场运行中的偏离,防止风险大规模转移蔓延,避免金融体系出现大幅震动。三是推动银行机构体系优化,适应市场需求。各类机构回归本源主业,找准自身市场定位差异化发展,形成服务实体经济梯队,特别是中小机构回归属地、回归小微效果明显。

  以整治市场乱象为抓手,提高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传导效率。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我们最大的政治优势。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更好发挥政府“看得见的手”作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此次整治工作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有效发挥了政府对金融市场的调控和监管职能,是将我国金融体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一次生动实践。通过整治,一是增强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银行机构普遍能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二是加强了对银行机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行为的激励约束,对落实不到位行为予以严查严处。三是完善了宏观政策传导落实长效机制,把机构落实情况镶嵌到日常监管中,使金融调控更加适应开放条件下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以整治市场乱象为抓手,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金融工作要强化监管,提高防范金融风险能力。此次整治工作不仅是对行业乱象的全面整顿,也是金融监管部门的一次“自我革命”。一是健全监管规制体系,针对新的风险表现固化整治成果,出台“补短板”规制,加强规制衔接配合,压缩套利空间,构建公平有序的金融体系。二是改进监管机制方法。充分发挥处罚问责“利器”作用,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提高监管对创新行为的响应速度和质量;扩大监管科技应用范围;进一步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三是提高监管应对处置风险能力。深入理解当前风险特征,着力实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处置高风险机构能力,筑牢金融安全防线。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面临较大压力,困难挑战越大,越要深化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内生发展动力。下一步,要在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金融体系,推进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健全金融体系的根本目的。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是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要求,集中精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制度优势,用足用好各类政策工具,形成有利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利于稳住市场主体,有利于改善民生就业,有利于有效扩大内需,有助于形成新的增长点和增长极,有利于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金融体系,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以提高“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作为健全金融体系的目标。在守住防风险底线的前提下,以加强适应性为纲,以提升竞争力为绳,以坚持普惠性为本。尊重金融市场发展规律,积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银行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坚持用市场化改革方法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等经济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

  以强化金融监管作为提高金融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消除套利空间,清除监管空白。一方面,加强金融监管政策与经济发展规划的契合度,并积极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等密切配合;另一方面,加强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的协调,健全监管协调机制,逐步将各类金融活动和资产扩张行为全部纳入统一的监管体系,提升宏观政策传导有效性,降低金融体系不确定性。

  以发展金融科技作为提高金融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此次整治工作中,监管科技的运用已在节省手工工作量、查明资金池掩盖下资金来龙去脉、破解股东穿透审查难等方面体现出明显优势,为监管工作提供防范风险的先手。可以断言,科技赋能是未来提升金融治理能力的必然选择。必须树立“科技+”理念,大力促进金融科技创新发展,运用金融科技使所有资金流动置于金融监管的监督视野之内,进一步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

  (作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主任)

责任编辑:刘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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