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共享发展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2017年07月15日 09:00:00
来源: 《求是》2017/14 作者: 中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组

    核心要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把促进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把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为促进公平正义、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不断加大民生投入,深化制度改革创新,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共享发展成果,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人口老龄化加速加重的新形势,党中央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不断深化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公平性、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指示和要求。

    ■未来一个时期,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必须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科学指南,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把促进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把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为促进公平正义、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不断加大民生投入,深化制度改革创新,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共享发展成果,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

    一、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成为民生改善的坚实基础、经济发展的基本支撑、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

    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党中央、国务院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丰富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农民工就业创业、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等重点群体就业作出重要部署,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扩大就业与经济发展联动效应日益显现。

    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城镇就业人员从2012年末的3.71亿人增加到2016年末的4.14亿人,年均增加1082万人。全国农民工总量从2012年末的2.63亿人增加到2016年末的2.82亿人,增加1910万人。过去5年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年均在1300万人以上,累计达652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1%以下的较低水平,2016年末为4.02%,为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的最低点。

    就业结构不断优化。从产业分布看,我国第三产业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就业结构正逐步从原来第一产业占多数的“金字塔型”,向第三产业比重不断上升的“倒金字塔型”转变,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占比从2012年的36.1%升至2016年的43.5%,已成为吸纳就业最多的产业。从城乡分布看,城镇就业人员比重不断提高,从2012年的48.4%上升到2016年的53.4%。从区域分布看,中西部地区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和返乡创业趋势明显,区域就业格局更加合理。

    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开展能力提升、创业引领、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行动,促进更多毕业生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年底总体就业率保持较高水平。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整体平稳有序,2016年共有72.6万职工得到多渠道妥善安置。注重精准施策,通过劳务协作试点、技能脱贫、创建就业“扶贫车间”等多种形式,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就业援助工作力度不断加大,2012—2016年累计帮扶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79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81万人,共帮扶28万户零就业家庭中每户至少1人就业,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就业服务和就业质量不断提升。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互联网+公共服务”,有效整合人力资源市场,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效率进一步提高。加大职业培训工作力度,实施职业培训行动计划,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试点,2012年以来累计约1亿人次接受政府补贴职业培训,劳动者素质进一步提高,就业稳定性逐步增强。职工工资水平逐步提高,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从2012年的46769元增加到2016年的67569元,年均增长9.6%。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从2012年的28752元增加到2016年的42833元,年均增长10.5%。

    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指导,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截至2016年末,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企业用工行为日益规范。指导企业在化解过剩产能中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持续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彩虹计划”和“攻坚计划”,截至2016年末,全国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并在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达到191万份,覆盖企业341万户、职工1.78亿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推动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持续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农民工工资拖欠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在全国普遍建立实体化仲裁机构和基层调解组织,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基本实现地市全覆盖,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迈出重要步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举世瞩目成就,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人口老龄化加速加重的新形势,党中央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不断深化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公平性、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打通职工和居民两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通道。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维护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权益。整体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较好地维护了流动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先后降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缴费压力。

    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加快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积极开展扩面征缴工作,将更多的人纳入社会保障,建立世界上覆盖人群最多的社会保障制度。截至2016年底,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88亿人、1.81亿人、2.19亿人、1.85亿人,分别比2012年末增加9980万人、2864万人、2879万人、3022万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超过13亿人,全民医保基本实现。我国在社会保险扩大覆盖面方面取得的成就得到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国际社会保障协会授予中国政府“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

    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在保基本的前提下,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2005年开始已经连续上调12年,月均养老金从2012年的1686元增加到2016年的2362元,年均增长8.8%。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2016年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2012年的240元提高到2016年的420元。大病保险覆盖城乡居民超过10亿人,各省大病保险政策规定的支付比例不低于50%。全国月平均失业保险金水平由2012年的686元提高到2016年的1051元,年均增长11.3%。2016年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达到62.4万元,比2012年提高18.8万元,年均增长9.4%。2016年生育保险生育待遇水平达到15385元,比2012年增加4098元,年均增长8.1%。

    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安全性进一步提高。2016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合计5.36万亿元,比2012年增加2.28万亿元,年均增长14.9%。基金总支出合计4.69万亿元,比2012年增加2.36万亿元,年均增长19.1%。2016年末五项基金累计结余合计6.63万亿元,社会保障基金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积极推动地方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截至2017年1月底,首批7个省份已与社保基金会签订合同,委托总金额约为3600亿元。健全基金监管制度和监管体系,推进基金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社保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力度,确保基金安全。

    经办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入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推动社保经办业务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加快电子社保建设步伐,不断健全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从中央到省、市、县、乡镇的五级社会保障管理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初步形成,社保管理服务经办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更加顺畅,2016年全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200万人次,较2012年增长74.4%;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190万人次,比2012年增加100万人次。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于2016年底正式上线试运行,部分群众已享受到直接结算带来的便利。社会保障卡持卡发行量目前已突破10亿张,全国102项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平均开通率超过80%,“12333”电话咨询服务实现了地市覆盖,人民群众享受到了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社保服务。

    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成就,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民生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指示和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就业是民生之本,牵动着千家万户的生活,任何时候都要抓好。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习近平总书记还对如何精准做好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科学方法。这些重要论述,是指导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根本遵循,是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巨大成就的思想保障。

    未来一个时期,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必须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科学指南,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破解影响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共享水平。必须坚持把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作为做好工作的总体思路,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突出解决好就业这个重点,对社会保障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积极营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良好社会氛围。必须坚持把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作为事业发展的落脚点,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让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宏伟,时间紧迫,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水平。

    责任编辑:包俊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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