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谱新篇

——本刊记者专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

2018年03月15日 09:00:00
来源: 《求是》2018/06 作者: 本刊记者专访王蒙徽

  核心要点:

  ■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很突出,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存在不小的差距。在住房制度方面,住房供需存在结构性矛盾,租售结构不合理,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比较突出。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土地、金融、财税等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部分城市房价上涨压力依然存在,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任重道远。

  ■ 在完善住房制度方面,重点是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完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有效调整供给结构。一是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二是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三是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四是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 在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方面,重点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继续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二是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的调控政策。三是引导人口和住房需求合理分布。四是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整顿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五是研究建立房价统计和市场监测预警指标体系。

 

  新时代开启了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如何在新时代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如何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推进美丽城乡建设?针对这些问题,本刊记者专访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五年来的成就是全方位的、开创性的,五年来的变革是深层次的、根本性的。具体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取得了哪些发展成就?

  王蒙徽: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蓬勃发展,成就斐然。人民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2012年的32.9平方米提高到2016年的36.6平方米,改变了我国城镇住房短缺的状况。住房保障成效显著,6000多万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2600多万住房困难群众住进了公租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明显改善,新市民住房困难得到有效缓解,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房地产调控成效显现,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房价涨幅回落,三四线城市房价趋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保持了稳定发展。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显著增强,2017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1.39万亿元的历史峰值,建筑业从业人员达5500多万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城市总体规划、省级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等规划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实施,对于城市转型发展的引领作用日益显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城市承载能力不断提高,城市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管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危房改造成效显著,全国农村危房改造1700多万户。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取得积极成效,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记者:成就确实令人瞩目。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新时代对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比,目前我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还存在哪些差距?

  王蒙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很突出,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存在不小的差距。在住房制度方面,住房供需存在结构性矛盾,租售结构不合理,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比较突出。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土地、金融、财税等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部分城市房价上涨压力依然存在,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任重道远。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方面,城乡品质不高,城市的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不够,城乡规划体系尚未形成,城市规划对城市发展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城市建设体系化程度较低,建设方式粗放,交通拥堵等“城市病”尚未得到有效缓解。城市管理综合统筹能力和精细化水平不高,整治城市环境面貌和规范城市秩序任务艰巨。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欠账较多,农村人居环境仍是突出的短板。在建筑业发展方面,建筑业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工程建设方式粗放,组织化程度较低,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水平不高,质量问题比较突出,人民群众还不满意。

  记者:为解决上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的着力点应聚焦于哪些方面?

  王蒙徽:适应新时代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必须着力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政策措施的根本要求,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着力在防范和化解风险上下功夫。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认真排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城市安全运营等方面的风险点,提高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力争把风险化解在源头。着力在系统治理上下功夫。坚持从国家宏观战略层面来认识和谋划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特别是突出规划对城市发展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把规划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抓手,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着力在找准工作切入点上下功夫。要适应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量大面广、千头万绪的特点,找准切入点,实现重点突破。例如,城乡规划工作要从推进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体系改革抓起,城市建设工作要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的系统性建设抓起,城市管理工作要从搭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抓起。着力在精准施策上下功夫。要切实摸清各项工作的情况,对焦重点和要害,有的放矢、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关措施,准确把握工作的度,实事求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记者:住有所居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实现这一目标,您认为需要重点从哪些方面发力?

  王蒙徽:解决好住房问题是重大民生工程。我们将从两个方面协同发力,一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二是抓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这两个方面是密切相关的,完善住房制度是基础,对稳定房地产市场具有支撑作用。

  在完善住房制度方面,重点是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完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有效调整供给结构。一是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切实推进国有租赁企业建设,着力发挥好国有租赁企业对市场的引领、规范、激活和调控作用。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尽快出台《住房租赁条例》,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二是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我们将继续扎实推进新一轮棚改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确定的2018—2020年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的三年计划,2018年改造各类棚户区580万套。全力做好公租房工作,持续提升公租房保障能力,加大对新市民等群体的公租房保障力度。三是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及时总结推广北京市、上海市试点成果,支持引导有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进一步完善供应体系,多渠道、多方式解决新市民等群体的基本住房问题。四是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按照设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方向,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重要作用。

  在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方面,重点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一是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继续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二是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的调控政策。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配合金融部门加强资金管控,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配合国土部门改进土地供应方式,提高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等供地比例,防止高价地推涨房价。三是引导人口和住房需求合理分布。统筹规划城镇空间和设施布局,在城市群内加强区域协调,推进基础设施系统化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互联互通,加快疏解大城市的部分功能,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发展。在其他区域加强城乡统筹,提高中小城市、县城和中心镇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吸引力和承载力。四是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整顿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五是研究建立房价统计和市场监测预警指标体系。细化评价单元,建立和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住宅用地等资源配置,提高精准调控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各项调控政策,确保市场稳定。

  记者:党的十九大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很多方面都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密切相关,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如何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中切实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

  王蒙徽:我们将在做好住房和房地产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品质,推动城市绿色发展。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不断增强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有效提升城市承载力、包容度、宜居性。城市规划工作要着眼于加快建立城乡规划体系,坚持城乡统筹,全域覆盖,落实“多规合一”,同步建设“多规合一”管理平台,进一步增强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城市建设工作要突出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化网络化建设,加快治理“城市病”。城市管理工作要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是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切实改善农村环境面貌。集中力量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做好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发展,推动传统建筑挂牌保护。开展设计下乡活动,组织建筑师到农村深入体验生活,深入了解农村、了解农民,充分结合农村实际,充分利用当地的材料和工艺,创建出既符合历史文化传统、又无愧于时代要求的乡村建筑和村庄。

  三是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为着力点,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提升建筑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国际化的中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抓住“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机遇,加快建筑业“走出去”步伐,打造“中国建造”品牌,推动我国由建筑业大国向建筑业强国迈进。

  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把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统筹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工作,谱写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篇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刊记者:李雯博)

  责任编辑:郭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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