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

2021年01月25日 16:15:22
来源: 求是网 作者: 学而时习

  2020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这是面向新发展阶段我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改革顶层设计的具体“施工图”,主要聚焦以下重点任务。

  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重要作用,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

  充分发挥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积极作用,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

  夯实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基础,大力推进国有企业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制度执行力,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管理提升行动。

  着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坚持更好服务国家战略,进一步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上的重要作用。

  积极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提供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和公益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加快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剥离,抓好无效资产、低效资产处置。

  紧紧围绕加快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中的重要作用。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国资国企闻令而动、勇挑重担,主动服务国家防疫大局,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不辱使命。图为2020年1月26日,在武汉火神山医院建设现场的中建三局施工人员挑灯夜战,实行24小时不间断作业。 国务院国资委供图 邓红武/摄

  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各类资本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把握好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向,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重点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资企业和商业一类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稳妥推进商业二类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规范有序推进具备条件的公益类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

  加强对混改全过程的监督,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不断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充分激发企业活力

  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提高核心竞争力,不断释放发展活力,创造更大经济价值。

  积极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全面实行经理层任期管理,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全面推进用工市场化,推动员工能进能出。健全业绩决定薪酬分配的机制,推动收入能增能减,推动薪酬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一线关键苦脏险累岗位倾斜。

  支持更多国有企业运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政策,充分激发骨干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能

  深入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重点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优化管资本的方式手段,全面实行权责清单管理,深入开展分类授权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推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全面建成全国国资国企实时在线监管系统。

  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改进考核评价体系,深化差异化分类考核。

  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推进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统筹衔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全面建立覆盖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稳步推进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成地方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凡是市场机制可以有效调节、社会组织可以替代、企业在法律范围内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政府部门不再审批。

  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深化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在电网、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实行分类核算和分类考核,对商业类企业中的公益类业务,按照不同类别业务分类核算相应的收入和成本。

  规范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符合国际惯例的补贴体系。

  抓好国企改革专项工程,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纳入示范工程的企业要自加压力、主动作为,率先实现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明确的各项任务。

  积极开展“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重点在完善公司治理、市场化选人用人、强化激励约束、激发科技创新动能等方面取得创新突破。

  动态调整充实“双百企业”名单,保持“一池活水”,推动更多企业制定实施个性化、差异化综合改革方案。

  在深入推进上海、深圳、沈阳三地综合改革试验的基础上,配合实施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将青岛、西安、武汉、杭州等地纳入综合改革试验范围。

  深化东北地区国资国企改革,加大力度推进东北地区国资国企改革若干措施落实落地。

  深化世界一流企业创建示范工程。

  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始终把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建立完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第一议题制度,健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

  紧紧抓住党建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着力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积极推动党建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

  积极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企业家队伍,坚持“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标准,建立完善区别于党政领导干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公私分明、功过厘清,制定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

  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持续加大国有企业反腐败力度,加快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详见:郝鹏文章《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策划:李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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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编辑 - 张芯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