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举措: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求是网 作者:是说新语 2022-04-22 11:25:47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要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实实在在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我们要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持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强化协同配合,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社会救助各项制度之间,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制度之间的衔接,确保改革形成整体合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通过改革的手段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增强社会救助创新发展的动力活力。探索完善共同富裕目标下困难群众民生保障政策措施,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功能作用,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生活更加幸福安康。

  织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加快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建设,完善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扩大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常态监测、快速预警、救助帮扶。进一步完善低保、特困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强化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提升制度可及性和覆盖面,科学合理制定调整救助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高效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强化救急救难功能,不断提高救助时效性、有效性,扫除救助“盲点”,确保民生保障安全网更加牢靠。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与乡村振兴部门建立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精准落实落细各项救助政策。“精准”是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运行的应有之义,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办法,健全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夯实精准救助基础。及时准确了解困难群众所忧所思所盼,推进困难家庭救助需求综合评估,根据其具体困难类型、程度和特点,相应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急难社会救助,把各项救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做到救助对象精准、措施精准、成效精准,实现弱有所扶、困有所助、难有所帮。

  创新优化多样化救助服务。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简化优化救助程序,提升救助效率。创新救助方式,针对日益多样化的救助需求,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加快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应用,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救助服务。积极培育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加快形成社会救助服务多元供给格局。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强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责任和保障条件,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打通社会救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强化规范健康发展工作保障。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立法工作,不断健全社会救助法治体系。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支持力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发放程序和时限,确保各类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持续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深入整治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贪占挪用救助资金、“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行为,守好用好困难群众的每一笔救助款。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理论研究,对有突出表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社会救助的良好氛围。

  详见:中共民政部党组文章《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策划:郭斐然 审核:吴强 王兆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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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编辑 - 张芯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