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党领导下的财政工作始终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做好财政工作,首先也是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牢牢把握财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和财政部门的政治定位,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履职尽责的座右铭,有力有效服务保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当家理财。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财政部门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图为2024年3月9日,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县溪镇香坪村,金黄的油菜花田与村庄、青山、绿水相互辉映。人民图片 田其珍/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事关财政改革发展的重大长远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关于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总书记强调“宏观调控必须适应发展阶段性特征和经济形势变化,该扩大需求时要扩大需求,该调整供给时要调整供给,相机抉择,开准药方”,并在历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为财政政策定调指向,对赤字率安排、政府债券规模、税费政策、重点保障领域等提出明确要求。关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书记强调“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关于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总书记强调“要一手抓结构性改革,一手抓补齐民生短板,适当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要求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把钱用到刀刃上。关于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能超越发展阶段,不能提脱离实际的目标,更不能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书记强调“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部署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要求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总书记强调“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目的是为老百姓过好日子,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性质所决定的”。关于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总书记把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严肃财经纪律,把各方面资金管好用好”,要求看好“钱袋子”、“账本子”。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思想深邃、谋划长远,深化了我们党对财政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财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引。财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确保财政改革发展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以财政高质量发展助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详见:蓝佛安文章《坚定信心 真抓实干 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策划:侯亚景 审核:吴强 监制:王兆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