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动退市是市场机制在起作用

2019年03月27日 09:24:51
来源: 经济日报 作者: 祝惠春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制度之一,检验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边界,它的完善能够实现优胜劣汰,形成一种合理的价格发现机制,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如果企业能够在强制退市之前主动退市,并提出相应的投资者保护办法,这也是敬畏市场、敬畏法治的行为

  近日,*ST上普(600680)发布公告称,将寻求以股东大会方式主动终止在上交所上市。退市难多年来一直是A股的老问题,*ST上普此举,主动退市并给予股东以现金选择权,无疑具有示范效应。

  *ST上普是普天集团旗下企业,为国内最早的通信设备制造企业之一。2015年曾一度因充电桩、新能源等概念被爆炒。由于2015年至2017年连续3年亏损,*ST上普股票已于2018年5月底被暂停上市。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制度之一。很长时间以来,我国股市退市制度“退不通”,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后宫连着前朝”,上市公司因其具有丰富的融资手段等优势,成为地方的“香饽饽”。而且,一个地区上市公司的数量,往往是该地方的政绩之一。地方上对“保壳”的动力以及市场对“保壳”的预期,使得“炒壳”“借壳”成为A股一大顽疾。

  优胜劣汰是成熟的资本市场特征之一。以美国为例,自2001年以来,纽交所平均每年有128家上市公司退市;纳斯达克市场年均303家退市,年平均退市率分别达到6%和10%。然而,从2001年至2017年,A股共有93家上市公司退市,年均退市率仅为0.33%。

  2018年,《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修订版出炉,指导沪深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明确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具体违法情形和实施程序,新增“五大安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同时加大退市监管工作力度。可以说,随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以及A股退市制度改革大幕拉开,退市开始“动真格”了。尽管退市机制在实践中仍可能会有一定难度,退市制度常态化还需一定时间,但终究会渐渐成为一种趋势。

  主动退市,可避免退市整理期的股价波动,减少因强制退市给中小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缓解了退市过程中的各方利益冲突。另一方面,这有别于强制退市,主动退市可回避一系列繁琐的退市流程。根据退市制度安排,存在强制退市可能的上市公司,在触及强制退市指标前主动退市,在消除可能导致强制退市的情形后,可重新申请上市。可以说,企业自愿退市是市场化机制在起作用,益处颇多。

  退市制度检验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边界,它的完善能够实现优胜劣汰,形成一种合理的价格发现机制,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如果企业能够在强制退市之前主动退市,并提出相应的投资者保护办法,这也是敬畏市场、敬畏法治的行为。同时,对于投资者而言,过去“炒壳”、博重组的“老套路”已渐成明日黄花。企业主动退市,给“老套路”多增不确定性,某些操作更需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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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编辑 - 孙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