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房屋租赁市场需要配套政策跟进

2019年07月17日 09:43:05
来源: 人民法院报 作者: 吴学安

  现在很多城市都可以买房落户,但即使要去库存,也不应朝着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将户口落到城里的方向去努力,大方向应转变为打破户籍藩篱,让无论是买房租房、户口是否在这个城市,只要在这里居住就能享有相应的配套公共服务。

  虚假房源、黑中介、二房东、僵尸房源……长期以来,北京不少租户饱受房地产租赁市场的不规范之苦。近日,为整顿房地产市场乱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起草了《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开始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加大对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规发布房源信息的处罚力度,形成部门联动机制。

  我国楼市正处在由主营新建住房向主营租赁的换挡阶段。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形成住房租赁市场、保障及法规制度的三个完善体系。值得注意的是,商业用房改建后可作为租赁住房被写入意见,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前可免征增值税。

  过去十余年,由于房地产的价格发展速度过快,导致租买这个良性的循环不能建立,更多的是成为住有产权。现在则要实现租赁市场成为居住需要的一个重要补充。对此,《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国租赁市场可以形成“三个基本”:第一,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第二,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第三,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未来租赁市场将更加发挥调节买卖市场价格与供应的作用,形成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与租赁三者的良性协调发展。最终的目的是居者有其屋,而不是居者有产权。

  中国房地产市场经历多年“重买轻租”的发展,目前租赁市场还存在政策、供应、交易环节等多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中国的房屋自有率非常高,即使是自己租房的人名下有房产的也不在少数。除了传统观念,更多原因在于,在发达国家租房或购房并没有什么附带的公共服务价值,除了极少数城市也鲜有多大的投资价值。而在中国,购置房屋附带的“功能”和房屋租赁差得太远;另一方面,租房基本上只是纯粹的消费,而房价的上涨让房屋拥有了很强的投资属性,而且学区、户籍等涉及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一系列“功能”也都是购房所附带而租房现实中几乎没有的。在此背景下,“重买轻租”成为中国房市主基调就不足为奇了。

  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已经进入换挡升级阶段,如果说以前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主要着眼于房价,让更多人买得起房;那么现在则同时着力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让更多人租得起房。如此双管齐下,无疑有利于更快实现住有所居的改革目标。当然,要想让租售并举、以租代购新政落实到实处。一方面,目前租售并举政策中许多细则还需进一步明确,如房租抵扣个税比例多少、是否有上限等,都仍待调研和细化。但无论如何,租售并举政策提供了改革思路,接下来就看制度设计如何更贴合居民生活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要促进租售并举、以租代购的措施发挥作用,不可或缺的是为出租房填补本应拥有而现实中并没有的附带功能。现在很多城市都可以买房落户,但即使要去库存,也不应朝着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将户口落到城里的方向去努力,大方向应转变为打破户籍藩篱,让无论是买房租房、户口是否在这个城市,只要在这里居住就能享有相应的配套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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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编辑 - 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