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贪官要做清官

2019年07月17日 09:43:05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柳明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党员干部“不做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贪官”。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谆谆告诫,自觉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争做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清官。

  从近年来查处通报的典型腐败案例来看,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是贪官的“通病”。有的“三观”蜕变,经不起物质利益的诱惑,贪污腐化、目无法纪,在金钱面前当了俘虏;有的表面上以清廉者自居,暗地里却贪污受贿;有的为亲属“提篮子”、谋私利,家风不正;有的与商人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大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甘于被“围猎”;等等。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更严重损害了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必须坚决抵制和纠正,从干部选拔任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分析一些党员干部腐败、蜕化、变质的原因,主要是理想信念动摇,精神信仰缺钙;权力观扭曲,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在金钱利益面前,丢盔卸甲、不堪一击;纪法意识淡薄,在物欲私欲的不断冲击下,恣意妄为、迷失自我。对此,必须持续强化理想信念和党纪法规教育,筑牢思想堤坝,使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廉洁之本,贵在自律。廉洁自律是党和人民对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分别提出要求,概括起来,就是要公私分明,不贪不义之财;严格自律,自觉遵规守纪。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自我要求,时常对标对表,时刻牢记“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的教诲,淡泊名利、洁身自好,以廉洁的作风和廉洁的行动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尤其是在权力面前,要始终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宗旨,正确用好手中权力。

  小恶不止,必成大患。凡是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必定是能在细微处严格要求自己的人,而那些在小事上收送、小节上放纵的人,极有可能走向蜕变堕落。广大党员干部要时时慎始,事事慎微,惟有如此,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才能永葆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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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编辑 - 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