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关键要“动”起来

2019年08月03日 10:41:34
来源: 经济日报 作者: 冉瑞成

  近年来,长江沿线各地严格遵循“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原则,加大对长江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从源头截污治污,推动绿色发展,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作出了应有贡献。一幅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的画卷正在绘就。

  要解决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修复中出现的问题,关键是要“动”起来,深化“行动、联动、带动、推动”等。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既是目标、也是过程,贵在实干,重在实效。

  宣传上要“动”起来,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全民积极参与。全民守护,众志成城。全社会都应高度重视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当成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行动。

  要强化执法行动。各地应由有关部门共建“长江大保护”执法队,高质量完成长江两岸污水直排偷排乱排整改。“水里”“山上”“天上”“地里”的污染问题都不能放过,“建、治、管、改”每个环节都要加强,法治、科技、教育等手段都要用好。治污的利器越多、拳头越硬,想越雷池者才会望而却步。

  要强化部门联动。生态保护与修复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城乡建设、林业等多个部门,各部门需进一步加强协调协作,更好地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合力。

  要探索生态与脱贫互动。长江沿线贫困地方不少,很多乡镇还没有摆脱贫困,各地要制定生态保护和脱贫双赢的指导意见。优先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扶贫项目,实现扶贫效果最大化、生态影响最小化目标。

  要扎实推动淘汰落后产能。采用“依法依规依标+经济手段”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对工厂企业进行环保检查综合测评,特别是煤、矿、砖、沙、纸、水泥、纺织、餐饮等污染性强的行业。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责令停产,限期搬迁整改,严重的查封拆除。

  要坚持环保督察促进。施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境,压实企业和经营主体的治污责任,形成长江生态保护修复长效工作机制。

  同时,沿江各省还要严格落实河长制,强化目标责任,并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把保护本地生态环境作为当地党政一把手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切实增强责任担当。与此同时,要扩大森林增量,全面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持续推进国土绿化三年提升行动,着力解决好用地保障、资金投入、质量管理等问题,确保3年完成造林任务。

标签 - 生态保护,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协调协作,生态环境损害,生态影响
网站编辑 - 刘小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