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历史智慧深化新时代改革实践

2019年09月19日 09:22:22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钟纪言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所长卜宪群所著的《中国历史上的腐败与反腐败》,系统梳理从先秦到明清各个朝代腐败的历史特点、主要表现、监察和法律制度、反腐举措和思想,深刻总结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历史经验和反腐智慧,对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启发意义。

  第一,一部中国政治史就是一部腐败与反腐败斗争的历史。该书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个维度,分析指出自私有制产生以来,无论哪个王朝都无法避免腐败,衰落时期腐败严重,盛世之下腐败也未绝迹,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从未停止。腐败问题是资源、人性、权力等复杂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必须上升到政治高度来看待和思考。解决腐败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保持定力、持之以恒,不能操之过急、急躁冒进。

  第二,腐败会阻碍改革,甚至侵蚀改革成果,改革越深入,越要惩治腐败、整顿吏治。历史上的改革往往因吏治腐败而受挫,又得益于吏治昌明而成功。北宋王安石变法,初衷是“富国强兵”,但由于没有把变法和惩治腐败、整顿吏治结合起来,贪官污吏懈怠执行、投机谋私,导致利国利民之法在具体执行中蜕变为乱民害民扰民之法。与之相反,清朝的清世宗改革,一方面,推行触动地主阶级利益的官绅一体纳粮、摊丁入亩等新政;另一方面,惩处拥权骄横的年羹尧,打击朋党势力,实行耗羡归公,出台养廉银和双俸制,遏制因俸禄过低引发的腐败行为,通过改革和治吏两手抓,促进了新政实施。北魏太和改革、明朝张居正改革,都是从整顿吏治开始,对改革的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由此可见,与腐败作斗争、整顿吏治是任何改革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否则再好的蓝图都会变形走样。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的伟大实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巨大成就充分昭示,开放、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端正党风、反对腐败就得干多久。必须继续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反腐败斗争,通过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改革清障排淤、保驾护航。

  第三,反腐败机构从行政体系中分离之日起,就具有职能聚焦的特点。汉武帝时设立司吏校尉监察中央机构,设立御史中丞统领十三部刺史,刺史监察郡,郡设督邮监察县,县设廷椽监察乡,形成了立体监察体系,反腐败机构从行政体系中真正分离出来。刺史监察地方郡守权力很大,依据是《刺史六条》,重点解决地方豪强“田宅逾制”和“两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问题,逾越“六条”以外的权力就要受罚。此后曹魏政权制定的《察吏六条》、隋朝的巡察六条制度、唐朝的《六察法》、明朝的《巡按七察》、清朝的《巡方事宜十款》,都贯穿着职能聚焦的要求,清朝顾炎武称“刺史六条乃百代不易之良法”。反腐败制度设计一旦发散,职能很容易虚化泛化,主责主业容易被冲淡,就像东汉中期刺史被赋予兵权后,监察官变成了地方行政长官,监察职能完全丧失。因此,开展反腐败斗争,一定要依据党章宪法,聚焦主责主业,守好职责边界,专心专注专一,攥紧拳头打出去,精准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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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编辑 - 赵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