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

2020年06月04日 10:46:05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杨选留

  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不仅是一个方法问题,更是一个理念问题,反映的是领导干部以什么样的心态对待党和人民的事业。形式主义痼疾之所以难以根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片面理解“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乃至把二者对立起来。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再叠加疫情影响,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形式主义问题,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显得尤为重要而紧迫。

  准确把握“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要义

  全面准确而不是片面单纯地理解和把握“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坚决防止“唯上”和“唯下”两种错误倾向,这是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的重要基础。

  坚持“对上负责”,要求准确领会上级意图、坚决执行上级决议,但并不意味着“唯上”。对上级开展负责任的监督和批评,也是“对上负责”的重要内容。在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过程中,如发现与实际不相符的情况,要敢于如实反映,在“服从”中负责任地上传民意,在“执行”中贯彻上级的意图、完善上级的意见。现实中,有的干部认为上级给了自己职位,工作就要做给上级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甚至把“密切联系群众”篡改为“密切联系领导”;有的干部认为只要来自上级的决策都正确,不管是否符合本地实际,机械教条地执行。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批评的:“领导人没有讲过的,就不敢多说一句话,多做一件事,一切照抄照搬照转。”这些认识是对“对上负责”理解的严重扭曲,必须防范和杜绝。

  坚持“对下负责”,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马克思主义观点,当好群众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了错误,定要改正”。坚持“对下负责”,要敢于承认和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需要指出的是,“对下负责”并不意味着“唯下”,群众也需要教育。当个别群众中出现不负责甚至错误认识时,要敢于批评,帮助其提高认识。

  正确处理“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

  “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虽然内涵不同,但本质上是一致的,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对下负责”是“对上负责”的具体表现和集中反映,是“对上负责”的载体,“对下负责”的表现和绩效是检验和评判领导干部是否真正“对上负责”的重要标准,二者统一于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负责。离开上级决策的指导讲“对下负责”和离开下级的实践基础讲“对上负责”,都是片面、错误的。

  目标具有一致性。“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最终归宿和落脚点都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幸福。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级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说到底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正确、有效的领导作用发挥得越好,人民群众就越能感受到主人翁地位,主体作用就发挥得越好。

  利益具有一致性。中国共产党没有自身特殊的利益,我们讲“党的利益”,实质上是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领导干部既“对上负责”、对党负责,又“对下负责”、对群众负责,不仅体现和维护了“党的利益”,而且代表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二者利益完全一致。

  原则具有一致性。一般来说,“上”较多地和“集中”相联系,“下”较多地和“民主”相联系。讲集中,是不能脱离民主的集中,上级的决策之所以正确,正因为它是在民主基础上集思广益的结果。讲民主,是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上级的正确决策是把群众意见去伪存真、由表及里加工的成果。

  过程具有一致性。“对上负责”是领会上级精神并抓好落实的过程,“对下负责”是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把上级的政策同本地实际相结合开展工作的过程,二者紧密衔接、不可切割。“上”的政策是“下”的工作依据,只有科学运用到对“下”的工作指导中,才能通过“上”的全局性发展实现“下”的局部利益。

  全面践行“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

  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要求把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观点和科学方法贯穿运用到履职尽责的全过程。需要强调的是,践行“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不是一次就能够完成的。我们必须不断研究和适应“上”和“下”的新情况、新任务和新要求,处理好主观与客观、共性与个性、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

  破除唯心论和形而上学,把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落实到工作中。“唯上”忽视上级的政策源自人民群众的实践、上级的政策是主观对客观的真实反映,“唯下”与上级精神相背离,必然违背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导致局部经验绝对化、个性东西共性化。我们要吃透“上”的精神,摸透“下”的实情,坚持理论与实际、普遍原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坚决而又创造性地贯彻好上级决策部署。

  树立正确政绩观,以正确的认识、正确的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如何创造政绩、怎样衡量政绩,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基础。从价值取向看,政绩本质上就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领导干部要通过运用公共资源、行使公共权力,为人民群众创造突出的工作业绩。

  增强全局观念,把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方法落实到勇于担当的具体行动中。牢记党的宗旨,把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体现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各级领导无疑应谋好局部,但必须以符合实际、顾全和服从大局为前提。片面强调局部利益,说到底,就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既得利益和“乌纱帽”,实质就是个人主义。

  (杨选留 作者系审计署党组派驻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纪检组长、社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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