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重联合越要法治先行

2020年11月23日 10:54:15
来源: 解放军报 作者: 汤仁江

  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要法治化。我军越讲联合、越重联合,越要法治先行、于法有据。

  前不久,经习主席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合作战纲要(试行)》印发施行。《纲要》的出台,是时代呼唤、部队期盼,更是备战急需、打赢保证。

  “没有法规制度规范,必然打乱仗,甚至打不了仗。”《纲要》着眼构建联合作战法规体系,立起基本概念,确立基本制度,明确基本权责,从制度层面回答未来“打什么仗、怎么打仗”的重大问题,强化备战打仗的鲜明导向,对巩固深化领导指挥体制、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改革成果,对推动我军联合作战能力解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无战不联,无联不胜。我军未来的作战样式,是在联合作战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一体化联合作战。联合作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等多军兵种,涵盖陆地、海洋、空中以及太空、网络、电磁等领域,离不开国防动员系统支撑、政治工作服务保证,牵涉人员多、装备多,覆盖范围广、领域宽。如果仅凭领导权威或行政手段来协调调动联合作战任务部队,已经远远不能满足联合作战需要。要想打赢未来战争,必须确保联合作战指挥、联合作战行动、联合作战保障等有规矩、有制度、有遵循。

  “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未来的联合作战,是以网络信息体系为基础支撑,具有智能化特征,作战要素高度联动,作战节奏空前加快,作战管理精准精细,更加需要依靠法规制度的保障。只有通过法规制度、条令条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将联合作战各个流程、各个方面加以规范和固化,真正使官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在战时很好地实现统一指挥、密切协同、联合制胜。

  法立而后功成。事实证明,有法可依,才能打胜仗;无法可依,只能打乱仗。在20世纪80年代的伊朗、格林纳达、黎巴嫩等地的军事行动中,美军频频发生军种之间的竞争,联合作战效果大打折扣,直至1986年出台《戈德华特-尼科尔斯国防部改组法》,这样的状况才有所好转。俄罗斯军队在“新面貌”改革中,修订颁布了《国防法》《军事改革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很好地提高了俄军的联合作战能力。

  法与时变,礼与俗化。当前,我军正处于“新体制时间”。有法可依才能培养官兵本能的联合思维、自觉的联合文化,有章可循才能真正实现各种作战力量、作战要素的高度契合。对我军来说,提升联合作战水平,真正实现从“体制联”到“法治联”,离不开科学高效的联合作战法规制度。颁布施行的《纲要》,是我军新时代作战条令体系的顶层法规,在宏观指导上进行了总体规范,明确了联合作战实施的基本问题,统一了作战思想,厘清了权责程序,必将更好地指导我军遂行联合作战行动。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有了好的法规制度,要取得好的效果,关键在执行。《纲要》是法,条条都是令,必须不折不扣地严格遵循。特别是现代联合作战,参战力量有很多,包括多个军兵种部队和地方支前力量。如果脱离了《纲要》的要求,就会犯自由主义错误,导致“联不顺畅、联不起来”,更别说能打仗、打胜仗了。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严抓好《纲要》的学习贯彻,坚持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将《纲要》作为组织实施联合作战和联合训练的基本依据,全面提高新时代打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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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编辑 - 张芯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