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推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021年02月22日 11:19:07
来源: 经济日报 作者: 刘祖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采取了许多具有开创性、独特性的重大举措,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

  也要看到,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接下来,我们既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厘清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又要坚决巩固好已经取得的脱贫攻坚成果,在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之后,更好发力解决相对贫困的问题。为此,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尤为重要。

  一方面,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稳脱贫、防返贫的现实需要。脱贫难,稳脱贫、防返贫同样难。当前,已脱贫地区的自身持续发展能力、抵御风险能力还不强,已脱贫户的长期收入尚不稳定,迫切需要通过推进乡村振兴增强其自身发展能力,实现落实帮扶政策、推动产业发展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机结合,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成果。

  另一方面,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进一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有力抓手。消除绝对贫困只是减贫事业的一个节点,相对贫困问题依然会长期存在。推进乡村振兴,逐步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等问题,能从整体上有力提升我国乡村的发展质量,进而为更好解决相对贫困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支撑。

  具体来看,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一是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已脱贫地区和已脱贫户的自我发展能力还不够强,稳定帮扶政策和帮扶机制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之举。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在此基础上,还要继续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综合保障、扶志扶智等措施,保障易返贫致贫人口持续增收。同时,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的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二是推动体制机制改革。需要看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其中,尤为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不断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需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同时,还要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融合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高乡村善治水平;等等。

  三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产业兴旺”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点,以产业发展为牵引,能为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助力。应该看到,加快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实现“产业兴旺”的关键。对此,需不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体系建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技术推广和广泛运用,促进绿色农业、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的发展,推动农业从以产量为导向朝着以质量为导向转变;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质升级;健全乡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标准高、服务优、作用强的公共服务平台;等等。特别是要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继续加强已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拓展销售渠道,创新流通方式,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方面的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四是持续在扶志和扶智上下功夫。扶志和扶智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手段。扶志,就是要继续转变观念,改变一些已脱贫群众存在的“等、靠、要”以及脱贫之后“缓一缓”的思想,增强其敢于致富、勇于致富、勤于致富的志气和志向,提高已脱贫群众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扶智,就是要继续帮助群众提高技能、开阔眼界,通过文化教育、技能培训,使已脱贫群众更好掌握新知识、新技术,增强致富能力。总而言之,就是要以扶志和扶智激发已脱贫群众的内生动力,增强其内生发展能力,为群众持续稳定增收进而致富提供有力支撑。

  五是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质量。乡村生态环境优美、布局结构合理,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题中应有之义。下一阶段,我们需不断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持战略定力,摒弃急功近利思想,久久为功、循序渐进,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的有机统一。要健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配套制度,严守生态红线,推进农村污染防治、源头治理和生态功能修复。同时,合理规划村庄布局,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为更好推动乡村发展不断拓展空间。

  (作者系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北大学分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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