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底线论” 切实保障科技领域安全

2019年02月25日 08:59:23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周国辉

  新年伊始,中共中央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发表重要讲话,这也是今年专题研讨班的主题,对全党全国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提高重大战略决策和执行能力,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极具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引人注目的是,习近平总书记把如何防范化解科技领域的重大风险作为八个重大领域确保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强调。我们要深化学习,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确保科技领域安全。可以说,坚持“底线论”,是我们学懂弄通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乃至他全部思想必须着力把握的重要内容。

  我理解,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是中华民族持续发展的经世智慧。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是我们党三代领导核心领导革命、建设、改革不断取得胜利和成功的重要经验。坚持底线思维、保持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鲜明宝贵品格。

  从历史发展看,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趋增大,科学技术从未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国家的前途命运,从未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安全,已经成为名符其实的“牛鼻子”。事物总是具有两面性,作用愈大,潜在的风险愈大。这是其一。其二,科技不同于制度和意识形态,具有“不可逆”的特性,真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从事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必须有强烈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机制。其三,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标志、同时伴随生命科学迭代创新的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发生,放大和助推了百年之变局。对我国科技创新来说,确实既是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又是必须直面的重大风险。科技领域作出重大决策、制定科技政策和法律制度,都“必须把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力争不出现重大风险或在出现重大风险时扛得住、过得去”。既要警惕“黑天鹅”,又要防范“灰犀牛”。我们需要颠覆性创新,但决不能犯颠覆性错误。

  科技领域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实际情形看,当前迫切需要通过加大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加强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完善国家创新体系,解决资源配置重复、科研力量分散、创新主体功能定位不清晰等突出问题,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要突出几个重点。

  一要加快补短板,建立自主创新的制度机制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抓住了新一轮科技革命机遇,科技事业取得巨大进步,重大创新成果竞相涌现,科技创新从跟跑为主转变为跟跑、并跑和领跑三跑并行。然而,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的局面也没有根本改变,这是科技领域最大的风险。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全面领导、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独特优势,采取非对称战略,通过改革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

  二要加强重大创新领域战略研判和前瞻部署,抓紧布局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重大创新基地和创新平台,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这方面党中央近几年一直高度重视并作出了部署,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协同,抓紧落实,尽早发挥作用。

  三要强化事关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科技任务的统筹组织,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这方面我国有许多成功的实践经验,要认真总结完善,充分遵循市场经济、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规律,跟踪世界科技前沿和发展趋势,围绕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目标,紧扣“卡脖子”的核心关键技术项目,组织联合攻关,实现重大突破。

  四要加快科技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建设。随着人工智能、基因编辑、无人机、无人驾驶等技术的蓬勃发展,人们的生活越来越方便。然而这其中的安全隐患和风险也越来越大。如果忽略这些尖端科研技术背后隐藏的科研隐患,很可能给人类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必须建立正确的风险评估机制,正确地分析和预测这些科研成果背后的巨大利益以及可能带来的风险选项,加快科技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加强科研伦理道德建设。要围绕人工智能、基因编辑、医疗诊断、自动驾驶、无人机、服务机器人等领域,加快推进相关立法工作,从法律制度上规范科研行为,防范重大科研风险。

  必须充分认识危与机相伴而生、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道理,进一步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善于在对立统一的矛盾中把握规律,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必须明确,科技创新不仅要防范化解自身领域的重大风险,及时消除风险源头,而且要成为防范化解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社会、外部环境、党的建设等领域重大风险的科技利器和战略后盾,让科学技术更加安全地服务于国家和人民。

  (作者:浙江省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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