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雷正兴,1940年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一个贫苦农家,雷锋不满7岁就成了孤儿。
1958年,雷锋在条件艰苦的鞍山和焦化厂工作期间,曾3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5次被评为标兵,18次被评为红旗手,并荣获“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的光荣 称号。
雷锋入伍后当汽车兵。1960年11月,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他入伍后表现突出,沈阳军区《前线报》开辟了“向雷锋学习”的专栏。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他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被评为节约标兵,荣获“模范共青团员”,出席过沈阳部队共青团代表会议。1961年,雷锋晋升为班长,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1962年8月15日,他因事故不幸殉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