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陈有勇 求是杂志社
【理论新视野·解读新时代】

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陈有勇 求是杂志社 求是网 2019-03-10 20:35:04

  3月10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谈到了民营经济的问题。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落实鼓励引导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在去年11月1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充分肯定了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强调“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舞台”,旗帜鲜明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给民营企业家吃了“定心丸”,极大地振奋了民营企业家的精神。

  民营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破除所有制问题上的传统观念束缚,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打开了大门。民营经济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迎来了发展的春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来说,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可以说,如果没有民营企业的发展,就没有整个经济的稳定发展,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都非常快,从而成就我国经济总量的飞跃。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并不是此消彼长、零和博弈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合作共赢的关系。“民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国进民退”等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奇谈怪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片面的、错误的,具有欺骗性和误导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重申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写入了宪法、党章,这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任何否定、怀疑、动摇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言行都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我们强调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今天,我国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两者是高度互补、互相合作、互相支持的关系。我们必须从传统固化的观念,转向用全新的现代化产业链理念来认识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

  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下行压力有所加大,民营经济也面临成长中的烦恼。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遭遇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这些都是前进中必然遇到的问题。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要在发展中解决。因为我国拥有巨大的发展韧性、潜力和回旋余地,有13亿多人口的巨大内需市场,拥有全球最完整的产业体系和不断增强的科技创新能力,人力资本丰富,劳动力的比较优势仍然明显。我国经济发展健康稳定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生产要素条件没有改变,长期稳中向好的总体势头没有改变。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要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全面深化改革不断释放发展动力,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增强。

  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好,但要真正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激活其创造力、释放其潜力,还需要切实有效的举措。我们要抓好政策举措落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纠正一些政府部门、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以大欺小、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让民营企业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当然,民营企业家也要讲正气、走正道,练好企业内功,继承和发扬老一辈人艰苦奋斗、敢闯敢干、聚焦实业、做精主业的精神,拓展国际视野,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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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编辑 - 李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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