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足”是伪命题

——弄清知识产权问题的真相(三)

来源:金沙滩论坛 作者:金沙滩 2019-08-28 08:24:28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经过了40多年的快速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从一片空白,到基本建立起门类齐全、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法律体系,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日益完善。这一成就,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前总干事阿帕德·鲍格胥惊叹不已:“在知识产权史上,中国完成所有这一切的速度是独一无二的。”但是,在美国一些人眼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永远都是“差等生”,永远都满足不了美国人的要求。无视中国的努力,抹杀中国的成就,这是典型的美式霸权主义思维。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1978年,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也由此启程。开放意味着交流合作和对他人创新成果的尊重、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改革开放甫一开始即重点关注和着手解决的问题。

  1979年中美共同签订了《中美科技合作协定》《中美贸易协定》,协议明确规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这是中国最早写入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的双边协定,开启了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与国际接轨的进程。随后,中国全面启动了知识产权立法工作,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相继出台。截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门类齐全、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其支柱性制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即对中国产生法律约束力。为切实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中国先后修正了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法律,以使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与国际规则相适应。

  近年来,中国修订商标法以规范商标的注册,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的行为;颁布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加强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提升侵权惩罚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正在进行的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将全面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措施、加大侵权惩罚力度。这些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利于全面提升我国营商环境,以引领和促进知识经济发展。

  ——中国确立了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权利人在中国不仅可以在法院寻求司法公正保护,还可以通过政府力量实现快速权利救济。

  在改革开放之初,通过司法救济和政府力量主动执法,中国迅速建立起了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尊重创新、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伴随着创新实践不断深化发展,中国不断扩大知识产权保护力量。

  1985年2月,中国法院受理了第一宗专利权纠纷案件。根据统计,2013年至2018年,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各类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14.8万件,审结110.1万件。

  1993年8月,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近年来,全国四级法院成立的知识产权审判庭日益增多,具有专利一审案件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截至2018年共有43个,知识产权法官及法官助理、技术调查官、书记员等的数量大幅提升,有效满足了中国庞大的创新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实需求。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卓有成效

  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调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已由2012年的63.69分提升到2018年的76.88分,保护成效得到了国内外普遍认可。中国欧盟商会今年5月发布的《商业信心调查2019》报告显示,受访的585家在华欧盟企业约六成认为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力度明显加强。美国商会2018年3月发布的《国际知识产权指数报告》专门指出,中国在网络销售环境改善、药品专利执法等方面的成绩尤其突出。据统计,2018年,中国授权发明专利共432147件,其中国外在华获得发明专利授权86188件,占总量的19.9%。分境外国家(地区)来看,美国在华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2915件,排名居第二位。美国高通公司则成为2018年获得中国专利权最多的外国企业。

  在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中国法院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公正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中国法院已经成为世界上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专利案件最多的法院,是全世界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周期最短的地区之一,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公信力、吸引力、影响力显著提升。外国当事人自愿选择中国内地法院作为诉讼地的知识产权案件不断增多,中国正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的“优选地”。例如,苹果公司2017年就在北京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为由起诉高通,索赔逾10亿元。

  显然,美国一些人指责中国没有很好地保护美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与事实不符。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尽管已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中国从不讳言在知识产权保护上与发达国家存在的客观差距,一直承诺将继续努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中国不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改革,以提升保护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在司法体系建设方面,2017年以来,已经在南京、深圳等21个城市设立知识产权法庭;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建立全国统一的技术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有效促进了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尺度的统一和质量提升。

  在行政执法方面,从宏观层面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职责进行优化整合,新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完善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建立了行政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中国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格局基本形成。

  在今年7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李克强总理指出,下一步,一要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一视同仁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二要积极推进专利法、著作权法修改进程,推进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专利法实施细则、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三要继续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今年7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会议强调,要着眼于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环节,改革完善保护工作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正如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人在2018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上强调的,“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效显著、有目共睹。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任何基于一己私利肆意歪曲事实、否定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成就和努力者,终会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被揭穿图谋、黯然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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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编辑 - 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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