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习近平阐述“中国策”

来源:求是网 作者:学而时习 2021-11-02 21:00:00

  11月1日,习近平主席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世界领导人峰会发表书面致辞指出:“当前,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日益显现,全球行动紧迫性持续上升。如何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世界经济复苏,是我们面临的时代课题。”

  根据世界气象组织报告显示,2020年全球平均温度较工业化前水平高出约1.2℃,2011年至2020年是有记录以来最暖的10年。气候变化正在影响地球上每一个地区,对全球粮食、水、生态、能源、基础设施以及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长期重大威胁,应对气候变化刻不容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应对气候变化摆在国家治理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主席多次在重要会议和活动中阐释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国方案,宣示坚决有力的中国行动,推动共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为应对气候变化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2015年11月30日,气候变化巴黎大会

  习近平主席指出,巴黎协议要做到“四个应该有利于”应该有利于实现公约目标,引领绿色发展;应该有利于凝聚全球力量,鼓励广泛参与;应该有利于加大投入,强化行动保障;应该有利于照顾各国国情,讲求务实有效。

  习近平主席申明中国“国家自主贡献”中国将于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

  中国方案和行动为达成2020年后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作出历史性贡献。

  ✦2016年9月3日,《巴黎协定》批准文书交存仪式

  习近平主席亲自交存中国批准《巴黎协定》的法律文书,推动《巴黎协定》快速生效,展示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雄心和决心。

  “气候变化关乎人民福祉和人类未来。”习近平主席指出,“《巴黎协定》为2020年后的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明确了方向,标志着合作共赢、公正合理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正在形成。”

  ✦在全球气候治理面临重大不确定性时

  习近平主席多次表明中方坚定支持《巴黎协定》的态度,为推动全球气候治理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劲动力。

  《巴黎协定》符合全球发展大方向,成果来之不易,应该共同坚守,不能轻言放弃。这是我们对子孙后代必须担负的责任!

  ——2017年1月17日,在世界经济论坛2017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巴黎协定》的达成是全球气候治理史上的里程碑。我们不能让这一成果付诸东流。各方要共同推动协定实施。中国将继续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百分之百承担自己的义务。

  ——2017年1月18日,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

  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国际社会全面落实《巴黎协定》,加快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

  ——2018年7月25日,在金砖国家工商论坛上的讲话

  我们应该继续本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感,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提供政治推动力。各方应不折不扣履行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中的承诺,强化2020年前行动力度,推动全球绿色低碳转型。

  ——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三次峰会上的讲话

  我们也将在对外合作中更加注重环保和生态文明,同各方携手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生物多样保护等迫切问题,落实好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等国际社会共识。

  ——2019年6月7日,在第二十三届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全会上的讲话

  要推动将发展问题置于全球宏观政策框架核心位置,坚定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各领域协同发展。

  ——2019年11月14日,在金砖国家领导人巴西利亚会晤公开会议上的讲话

  ......

  ✦2020年9月22日,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

  习近平主席指出,“这场疫情启示我们,人类需要一场自我革命,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地球”,“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代表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大方向,是保护地球家园需要采取的最低限度行动,各国必须迈出决定性步伐”。

  习近平主席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中国承诺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远远短于发达国家所用时间,表明中国全力推进新发展理念的坚定意志,彰显了中国愿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更大贡献的明确态度。

  ✦2020年12月12日,气候雄心峰会

  针对全球气候治理,习近平主席提出3点倡议:第一,团结一心,开创合作共赢的气候治理新局面;第二,提振雄心,形成各尽所能的气候治理新体系;第三,增强信心,坚持绿色复苏的气候治理新思路。

  习近平主席进一步宣布到2030年中国二氧化碳减排、非化石能源发展、森林蓄积量提升等一系列新目标:

  “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

  ✦2021年4月22日,领导人气候峰会

  习近平主席提出,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要做到“六个坚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系统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习近平主席介绍了中国绿色低碳发展的最新情况:中国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正在制定碳达峰行动计划,广泛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他尤其强调,中国将严控煤电项目,“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

  ✦2021年9月21日,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

  习近平主席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强调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完善全球环境治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绿色复苏发展”。

  习近平主席指出“中国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展现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2021年10月12日,《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

  习近平主席呼吁“国际社会要加强合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习近平主席指出:“中国将陆续发布重点领域和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和一系列支撑保障措施,构建起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国将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第一期装机容量约1亿千瓦的项目已于近期有序开工。”

  ✦2021年10月30日至31日,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六次峰会

  面对气候变化和能源问题的挑战,习近平主席呼吁国际社会“要拿出实际行动”第一,采取全面均衡的政策举措,统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兼顾应对气候变化和保障民生。第二,全面有效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第三,加大对发展中国家支持力度。

  习近平主席强调“应该秉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应该在减排问题上作出表率,充分照顾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困难和关切,落实气候融资承诺,并在技术、能力建设等方面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

  中国一直主动承担与国情相符合的国际责任,积极推进经济绿色转型,不断自主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力度,过去10年淘汰1.2亿千瓦煤电落后装机,过去15年碳排放强度大幅超额完成2020年气候行动目标。

  ✦2021年11月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世界领导人峰会

  就如何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世界经济复苏,习近平主席提出3点建议:第一,维护多边共识;第二,聚焦务实行动;第三,加速绿色转型。

  关于中国绿色低碳发展的最新情况,习近平主席介绍指出:“近期,中国发布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还将陆续发布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和煤炭、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的实施方案,出台科技、碳汇、财税、金融等保障措施,形成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

  (策划:旷思思  审核:李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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