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强力推进,一只只“老虎”纷纷落马。有权威统计发现,在被查处的中管干部中,超过60%的人违纪违法涉及家庭成员和亲属。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不少领导干部不仅在前台大搞权钱交易,还纵容家属在幕后收钱敛财,子女等也利用父母影响经商谋利、大发不义之财”;“有的将自己从政多年积累的‘人脉’和‘面子’,用在为子女非法牟利上”。人们常常把这种现象概括为“家族式腐败”。
与其他类型的腐败现象不同,家族式腐败具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和“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鲜明特征,其危害性极大,严重扰乱政治生活秩序与社会公序良俗,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继续推进改革开放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必须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综合施策、有效治理家族式腐败。
倡导公私分明的社会价值观
人们的行为与其持有的观念密切相关。有什么样的观念,就有什么样的行为。不同于西方“个人本位的社会”,中国自古就具有“家庭伦理本位”的社会结构。重血缘、分亲疏的家族主义是这种社会结构的价值底色。
家族主义强调重视家庭及成员的利益。不可否认,家族主义具有加强家庭团结和睦的一面,然而另一方面的负面影响也十分明显,即容易导致公私不分。在这种家族主义的指引下,如果一个人发达了或做了官,“照顾”其家庭成员或家族成员的利益,就经常被视作理所当然。而一旦不“关照”其家庭成员或家族成员,便很容易受到来自周边亲朋好友的无端指责。在封建社会,这种情况是一种社会常态。尽管封建社会已湮没于历史长河,但公私不分的家族主义观念仍像梦魇一样纠缠于人们的头脑之中。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这些话虽然是针对党员干部而言,但在当今中国,尤其是进入新时代的中国,公私分明的观念完全适合作为主流社会价值观加以倡导,为清除封建主义公私不分的残余观念、铲除家族式腐败的滋生土壤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
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率先廉洁齐家
治理家族式腐败,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重中之重。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关乎领导干部作风和形象、关乎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领导干部的家风好不好,实际上取决于领导干部本人的作风正不正。苏荣曾忏悔说:“我是一个不称职的父亲,不称职的丈夫,我本人出问题,老婆变得贪婪无度,收敛钱财不择手段,儿子利用我的职权影响受贿数额巨大,显然是我苏荣本身的问题,把家庭带坏的。”
因此,治理家族式腐败,一方面,要教育领导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率先垂范,自身过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门对领导干部提出廉洁齐家的基本要求。而在这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他每到一处任职就告诫亲属:“不能在我工作的地方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能打我的旗号办任何事,否则别怪我六亲不认。”
另一方面,要教育领导干部管好自己的亲属,不搞特权。领导干部要明白公权力不是为家庭成员谋利的私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叮嘱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焦裕禄、杨善洲等同志的先进事迹,不仅要严格管好自己,而且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完善制度防止公权力家族化
家族式腐败生成,说到底就是没有扎紧制度的笼子,管好公权力的规范行使,导致公权力出现“私人订制”的局面。中央纪委廉政理论研究中心的一项调研报告表明,自1979年到2011年,30余年间共有58次中央纪委全会和多达110项涉及防止领导干部利益冲突的党内法规和政策,专门对干部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规范。然而,从党的十八大之后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领导干部及其亲属通过各种手段从事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家族式腐败问题仍未得到根治。究其缘由,一是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具体配套措施;二是制度的执行力不够。
因此,治理家族式腐败必须以问题为导向,坚决堵住防止公权力家族化的制度设计漏洞,提高制度执行力。要聚焦防止领导干部滥用公权力谋取家族利益这一核心问题,明晰权力清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应该有一个权力清单,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什么是公权,什么是私权,要分开,不能公权私用”,用制度划清公域与私域的界线,确保权力正确运行。与此同时,要通过督查、问责等工作机制,“狠抓制度执行,扎牢制度篱笆,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制度成为管用的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常态化监管
中医“治未病”的理念表明,事先预防胜过事后惩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些人在腐败泥坑中越陷越深,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其身上出现的一些违法违纪的小错,党组织提醒不够,批评教育不力,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网开一面,法外施恩,就可能导致要么不暴露,要么就出大问题”,“所以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
加强对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日常监督管理,是治理家族式腐败的重要途径。实践中比较可行的做法是,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等活动中,要求领导干部就个人家风建设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旦发现领导干部存在家风建设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组织要及时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并要求相关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上报。将家风教育内容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培训安排,邀请干部家属参加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等。除此之外,要把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情况作为监督重点,既要发挥体制内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国家监察的利剑作用,又要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媒体曝光等多种合法途径,深入掌握领导干部在家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领导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作者系南通大学副教授、南通廉政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研究”,该基金项目编号: 16YJC710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