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领导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逻辑

2019年10月08日 13:12:29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 韩伟 张小军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2018年,党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成立这个委员会,就是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党中央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领导,更加有力地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巩固起来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建设得到了迅速发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同步推进,人民群众的公平感普遍增强,这都得益于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坚持党的领导,既得到历史检验与宪法确认,又关乎法治的道路方向,也是新时代社会发展的需要。

  党的领导攸关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方向。法治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但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选择什么样的法治模式,需要深入考察一国的国情、社情与民情,作出符合实际的选择。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基于对中国国情的准确判断,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国外法治的成功经验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道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1954年制定并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言论、出版、结社等广泛的公民权利,并予以法律的保障;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依法治国方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奠定了理论基石,指明了发展方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就全面依法治国作出决定,系统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2018年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不难发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方向,正是在党的领导下逐步形成与完善的。

  党的领导得到法治实践的检验。回顾中国百年法治历程,中国的法治建设在曲折中前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我们党在局部执政时期就制定并实施了劳动法、婚姻法、土地法等法律,确立了为底层劳苦大众争法权、争平等的“初心”;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同志作报告提出要建设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与富强的中国,保障人民言论、出版、信仰等基本权利,奠定了新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多次发表讲话,着重强调“发扬民主,加强法制”;党的十八大以来确立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继续向前推进。凭借着特有的理论优势、组织优势与实践智慧,在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法治不断健全,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因此,党的领导与中国法治的进步紧密相连,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百年中国法治的历史发展,无疑证明了这一论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各个方面,就能有效促进法治,实现国家的发展进步,更好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

  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得到了我国宪法的确认。现行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宪法的这一原则表明,党的领导在中国具有根本法律上的效力,必须在全社会得到遵从。党的领导体现在国家政治与法律生活的各个领域,全面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重心所在,必须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正是对宪法中“党的领导”条款的具体落实。

  党领导法治建设适应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近年来,中国立法水平的提高、司法改革的成就、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无不是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实现的。当今移动互联、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发展,给社会带来许多深刻的变化。新兴科技给人类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但同时潜藏着各种风险。法治建设滞后或不健全,就难以满足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期待与合法权利;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有效制衡技术发展带来的负面效应,促进科技和产业的良性发展,在更广泛的层面平衡多元化的社会利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从历史到现实,从理论到实践,中国法治建设都离不开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当前,中国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处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只有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在正确的道路上稳步发展,有效地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本文系2019陕西省社科基金“延安精神与新时代党的建设专项研究项目”(2019zx09)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陕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副教授;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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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编辑 - 韩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