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哲学思考

2019年10月22日 09:17:11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刘伟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涉及自然与社会诸多领域和国际深层次的政治经济博弈,也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以马克思主义哲学视角来审视和思考气候变化的一般规律和主要矛盾,对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是认识气候变化问题的根本出发点

  气候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马克思认为,人靠自然界生活。气候是自然地理环境的组成要素,也是生物演化、人类诞生和文明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相似的气候条件,为农牧生产技术传播、古代东西方文明交流互鉴创造了有利条件。在古代农耕文明中,良好的气候条件往往带来人口增长和社会繁荣,反之则容易引发饥荒与社会动荡。即使在现代社会,突发的气象气候灾害仍是人类面临的巨大威胁。全球气候变化深刻影响着人类生存和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对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保障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人类是参与塑造气候环境的重要力量。马克思主义自然观认为,人不是自然现象的单纯旁观者,而是自然过程的积极参与者。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对自然界的改造空前加强,随着人口的剧增、科学技术发展和生产规模的迅速扩大,人类活动对气候系统的影响已经达到了不可忽视的水平。数据显示,当前全球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甲烷和氧化亚氮的浓度与工业化前相比大幅升高,且这种上升趋势并未出现逆转现象,可能会进一步导致长期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以及更多极端天气。作为具有理性和自觉能动性的一方,人类应承担起义不容辞的责任。

  气候变化的背后是对发展方式问题的客观反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由于各国发展阶段、资源禀赋、排放特征和受气候变化影响程度不同,在国际谈判中形成了多样化的利益诉求和巨大的立场差异。这一问题形成的根源是资本驱使下无节制的资源开发与消费,争论焦点是包括排放空间和资金技术在内的经济利益分配,解决出路是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本质上,气候变化问题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产生的,最终也只能依靠社会关系的调整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来解决,绿色发展方式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根本路径。

  以马克思主义哲学视角审视和思考气候变化的一般规律和主要矛盾

  从事物发展规律看气候变化的客观存在。运动是物质的本质属性。在不同的时间尺度上,地球气候受太阳活动、地质运动、大洋环流、生物活动等因素的影响,发生了程度不同的冷暖干湿变化。气候的这种阶段性变化属于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存在。人类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气候变化内在规律性的认识,努力适应和应对气候变化,在变化的气候中寻求生产生活行为与自然环境的动态平衡。

  从质量互变规律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必要性。气候系统中存在维持相对稳定的负反馈机制,其量变幅度通常是有限的。但在外来扰动过强时,气候系统也会发生快速且不可逆的突变。如在人为温室气体排放不受控制的情况下,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升高,就会给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系统带来重大冲击。绿色低碳发展是我国破解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在气候变化背景下维护人类共同安全的必要措施。我国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自主作出碳排放达峰承诺,是中央权衡利弊、审时度势做出的政治决断,体现了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对人类前途命运的历史担当。

  从主要矛盾变化把握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原则。气候变化问题涉及的矛盾错综复杂,并随着内外条件的变化彼此消长。一方面,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矛盾发生着变化: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科学认识之争,到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发展权益之争,近年来则是气候环境与人类生存发展之间的矛盾相对上升。另一方面,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应对气候变化受到社会主要矛盾及其变化的支配。这些矛盾变化决定了应对气候变化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从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内在逻辑出发,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由发展导向向环境导向过渡。

  运用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探索积极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实践路径

  推进理论创新,构建应对气候变化的理论体系。理论构建对于有效应对气候变化起着重要的引领和决定性作用。由于人们对气候系统的认识水平还很有限,当前气候变化研究中还存在一些争议与不确定性,理论发展的滞后制约了国际社会采取更积极更有力的行动。此外,对气候变化的认识还受到经济发展、意识形态、价值体系等因素影响,尽管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对气候变化科学共识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在气候变化理论界的话语权方面仍需拓展。要将科学理论研究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着力加强气候变化科学的长期尺度研究和气候变化减缓、适应领域的决策支撑研究,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提升我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中的影响力。

  把握新形势要求,夯实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基础。过去几十年,争取发展空间是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主旋律。随着我国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发生变化,以及遏制全球变暖成为国际道义制高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开始向建设美丽中国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聚焦。当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支撑体系还不能完全满足引领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求,包括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企业排放核算等在内的国内履约机制,需要更好地与现行行政管理体系深度融合,数据和方法的规范性还有待加强。应在尊重国际通行规则的前提下,着力强化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做细做实国内履约工作,探索建立一套适用性广、操作性强、符合国情的机制与规范,为履行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义务提供坚实支撑。

  立足客观实际,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原则。作为发展中国家,发展仍是第一要务。应对气候变化要优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段时期以来,国内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虽然提出了减缓和适应并重的原则,但在实践中相对侧重于减缓,而在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适应方面统筹手段不多,以致公众将应对气候变化简单等同于二氧化碳减排。应坚持减缓与适应统筹兼顾、协调平衡、同举并重,以农业、水资源、人体健康等敏感领域为重点,协同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补偿、精准脱贫、区域可持续发展等工作,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更好地增进人民福祉。

  (作者系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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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编辑 - 张利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