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中国财税自主知识体系 - 求是网

加快构建中国财税自主知识体系

来源:《红旗文稿》2025/20 作者:王伟域 2025-10-30 10:35:01

  加快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是党中央立足“两个大局”提出的重要战略目标,也是新时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深化发展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中国财政税收(以下简称“财税”)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既是党中央对哲学社会科学加快发展的根本要求,也是更好地发挥财税在国家治理中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的关键所在。

  一、充分认识构建中国财税自主知识体系的时代价值

  财税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快构建中国财税自主知识体系,既是时代命题也是理论自觉。这不仅关乎财税学科自身的理论成熟与自信,更关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为新时代财税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随着中国式现代化向纵深推进,财税改革已步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实践创新亟需理论引领,必须构建起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财税智力支撑体系。从宏观层面看,构建财税自主知识体系,可以优化税制结构,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共同富裕;从治理层面看,自主知识体系能充分发挥数智技术作用,提升财税治理效能、防范财政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从可持续性层面看,自主知识体系能建立健全财税可持续的长效机制,增强应对经济波动的能力,等等。唯有立足中国实际,总结本土经验,加快构建中国财税自主知识体系,形成根植国情、引领实践的理论成果,才能有效破解改革发展难题,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财税智慧,为新时代财税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为数智时代财税学科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指引。数智技术不仅是效率提升的工具,更是深刻重塑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财政税收关系的重要驱动力,从根本上推动经济社会运行模式的范式重构,这对传统财税理论、政策与实践构成了系统性挑战,亟需构建自主知识体系,对现有财税知识体系进行创新与再造。2021年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增设“财税大数据应用”专业,各高校也积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财税学科交叉融合,普遍开设了《财税大数据分析》、《智慧税务管理》、《数字财政》等新课,并通过设立“数字财政”、“智慧税务”方向或“数据科学”微专业,将信息技术课程模块嵌入培养方案,构建“财税+技术”的复合知识结构,推动财税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这些前沿实践为理论升华提供了丰富素材。因此,系统总结并升华这些实践中的理论与方法,形成规律性理论认知,不仅能聚焦数智财税前沿,为学科的变革与发展奠定理论基础,更能为学科的未来布局指明方向。

  为全球财税知识体系贡献中国智慧。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财税体制经历了一场深刻的现代化转型。从计划经济时期的统收统支,到改革开放后的财政包干制,再到1994年分税制改革确立现代财税制度框架,每一阶段都体现了立足国情的制度创新。新时代以来,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通过合并国税地税机构、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等关键举措,构建起与中国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现代财税体制,显著提升了财税治理效能,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财税“中国方案”。从理论层面看,它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税实践的系统总结,也是对全球财税知识库的重要补充,推动了全球财税知识体系多元化发展。从实践层面看,中国改革所应对的转型发展挑战与众多发展中国家相似,其经验具有广泛的参考价值。例如,通过“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等平台,中国在税收数字化、征管能力建设等方面与各国分享经验,促进了全球财税治理的交流互鉴。构建中国财税自主知识体系,不仅为深化国内改革提供理论支撑,更为推动全球财税治理向更加公平、高效的方向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二、深刻认识构建中国财税自主知识体系的基本规律和基本遵循

  构建中国财税自主知识体系,党的领导和人民至上是其根本原则和基本立场。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完善的中国财税自主知识体系,支撑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对财税工作的全面领导。这是构建中国财税自主知识体系的根本政治保证和最高政治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中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从根本上决定了必须将党的领导贯穿于财税工作全过程。相较于世界各国的财税体制,将财税上升到国家治理高度,由执政党坚强领导并一以贯之,是中国独有的显著优势与治理智慧。这一原则根植于财税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本质属性。财税体制绝非单纯的技术性安排,而是关涉国家资源配置、社会利益调整的重大制度设计。只有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才能超越局部利益,确保财税理论研究和政策制定始终服务于国家整体战略和人民根本利益。从实践层面上看,党的领导为财税知识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战略定力与组织保障。它确保了改革方向的正确性与政策执行的连续性,并能有效整合各方力量,推动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的深度融合。因此,只有充分体现“坚持党对财税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原则,才能凸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税本质,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国财税自主知识体系。

  坚持人民至上的财税理念。这是构建中国财税自主知识体系的基本立场,它回答了财税“为谁服务、依靠谁”这一核心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财政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深刻阐明了财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政策实践中,这一理念体现为通过大规模、组合式减税降费,让企业轻装上阵,起到“放水养鱼”的作用,切实减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负担,从而保就业、保民生;强调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把钱花在“刀刃”上,持续向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倾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制度保障上,贯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要求,通过健全预算公开、人大审查、社会监督等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资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公共资金真正用于为人民服务。坚持人民至上的财税理念,就是要通过高效有力的财税治理,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坚持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这是构建中国财税自主知识体系的实践导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财政确立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标志着财税职能从经济层面上升到国家治理的高度,财税问题由此成为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战略性问题。这就要求财税体制必须发挥连接政府与市场的枢纽作用。在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面,中国财税自主知识体系需阐明财税如何通过优化税制、实施结构性减税来激励创新、引导产业升级,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的营商环境。同时,通过构建公平公正竞争环境与规范制度安排,有效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维护健康市场秩序。在支撑国家治理方面,重点在于构建权责清晰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全面规范的现代预算制度及高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将国家战略目标转化为精准的财政资源配置方案。同时,提升数据治理与风险监测能力,实现对财政运行的全周期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因此,通过构建中国财税自主知识体系,立足中国“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的实践,形成一套能够指导财税政策在复杂治理系统中精准发力、协同增效的理论框架,为夯实强国建设的财政基础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

  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这是构建中国财税自主知识体系的全球视野和大国担当。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等重要论述,并将其系统融入财税理论发展与制度创新的全过程。一方面,面对全球治理格局的深刻变革,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管辖权争议、国际税收竞争加剧等问题日益突出,要求我们在财税理论创新与制度设计中必须立足全球视野,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税收治理体系。另一方面,中国财税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也必须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拓宽视野,通过共建“一带一路”税收合作机制、参与包容性数字经济征税框架制定等实践,加强全球对话与互学互鉴,使中国财税成为全球治理的积极参与者、重要贡献者和前沿引领者。

  三、构建中国财税自主知识体系的实践路径

  构建中国财税自主知识体系,必须深植于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不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在财税领域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构建以中国财税学科标识性概念和原创性理论为核心的中国财税自主知识体系。

  筑牢理论根基,构建融通型学科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为指导”,“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习近平经济思想作为这一最新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中国经济现代化的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命题,为财税理论创新提供了方向指引。我们应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与科学方法,确保自主财税知识体系始终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夯实理论根基,筑牢思想灵魂。概念是理论体系的基石,标识性概念更是知识体系实现自主性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提炼标识性概念,打造易于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我们要系统梳理分税制改革、营改增、预算制度改革、数字财政等重大改革经验,从中国财税治理的“富矿”中提炼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核心概念,构建植根本土、回应现实的理论基石。特别是要以“国家治理财税观”为统领,强化系统思维,打破学科壁垒,推动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及数据科学等多学科知识在财税领域的交叉融合与创新转化,夯实财税学科体系的“四梁八柱”。同时,应大力推进大数据分析、案例研究、政策实验等多元方法综合运用,提升理论对实践的解释力、预见力和引领力。通过方法创新,增强知识体系的现实根基与前瞻视野,构建既立足中国实际、又具备国际对话能力的融通型学科体系。

  创新学术范式,建设战略型科研体系。构建中国财税自主知识体系,首要在于推动学术研究范式实现从“解释借鉴型”向“战略创造型”的根本性转变。在研究选题上,聚焦全球财税治理前沿、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大财税改革与民生财税政策,鼓励对财税元问题的长期探索,并从绿色发展、数字经济等实践中凝练疑难问题,系统拓展自主财税知识体系。在研究范式上,必须确立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的核心地位,推动研究彻底摆脱“论文窠臼”,直面国家治理中的真问题、大目标。在科研组织与人才培养上,应构建“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协同生态,设立国家级财税战略智库,汇聚高端智库人才,承担理论创新与政策预研的使命。建立“旋转门”机制,促进学者与工作一线专家双向流动,确保财税研究扎根实践、服务决策。改革课程体系,培养兼具理论深度、战略视野与跨学科能力的战略型财税学者,以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为标准和要求,构建以政策影响力与社会价值为核心的评价标准,为建设战略型科研体系筑牢根基。

  提升话语权,打造引领型表达体系。构建中国财税自主知识体系,必须同步提升话语表达能力,打造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引领型财税知识表达体系,以掌握国际财税治理的话语主动权。首先,做强原创性财税话语的国际传播。中国独特的治理逻辑、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财税智慧,创造出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识性的核心概念、范畴与判断,为锻造自主话语奠定了坚实基础。要善于从丰富、复杂、鲜活的财税实践中提炼和总结出系统化的中国财税知识,打造易于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引导国际学术界对中国财税展开研究和讨论。其次,推动域外理论中国化,实现有益成果的创造性转化。构建自主知识体系不等于闭门造车,需结合中国实际吸收借鉴人类财税文明成果,以中国视野审视域外财税理论,对其进行本土化改造与升华,使其成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而非简单套用西方概念。最后,推进跨学科互动,构筑开放协同的话语创新生态。财税知识体系中的自主概念不仅要在本领域深化,更需融入经济学、法学、公共管理等相关学科。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财税学研究的开放性,推动政、产、学、研多方力量加入财税研究,努力在交叉融合中强化话语的辐射力与影响力。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教授,中国财政学会理事)

  责任编辑:肖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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