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 - 求是网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

来源:《红旗文稿》2025/22 作者:王公龙 2025-11-28 16:00:15

  如何处理市场和政府的关系,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举。我国经济发展获得巨大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我们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这是“十五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这不仅是对市场和政府辩证统一关系的再次确认,而且将其上升到原则的高度加以强调,旨在更好地指导实践。  

  一、做好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创造性地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两点论,强调“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双轮驱动、协同发力,是做好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

  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一个高水平的、成熟的市场经济,可以借由供求、竞争、价格等机制,激发蕴藏在广大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之中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鼓励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充分进行创造性探索,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推动生产力发展。但市场不是万能的,让市场有效,需要政府有为。凡属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政府应当主动补位,该管的要坚决管,管到位,管出水平,避免出问题。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其基本思路是尊重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统筹把握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寻找市场功能和政府行为的最佳结合点和最优结合方式,把市场和政府的优势都充分发挥出来,形成“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有机协调、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格局。

  深刻总结我国的实践经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探索政府和市场的辩证关系,逐步形成了“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的双重作用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进一步探索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路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强调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提出要实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可见,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对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十四五”时期,从不断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稳步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到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举措让“无形之手”与“有形之手”各展其长、相互配合,不断增强我国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尤其是近年来,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通过政府引导及支持,以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拉动内需、惠企利民,成为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协同发力的生动注脚。

  适应“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的内在要求。推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关键要把握发展机遇、抓住时间窗口、巩固拓展优势,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从推进高质量发展看,未来五年,我国仍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功能。因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所蕴含的公平、安全、和谐、可持续等多重目标,都要以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解决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为前提,单靠市场自发调节无法做到。从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看,解决市场发育不充分、市场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需要政府在保护产权、健全市场监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持做强国内大循环,加快形成强大国内经济循环体系,以国内循环的稳定性对冲国际循环的不确定性”。实现“十五五”时期发展目标,需要政府一方面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大力提振消费,扩大有效投资;另一方面拓展国际循环,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维护多边贸易体制,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等。

  二、关键在于规范政府行为

  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制度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关键在于规范政府行为,实现市场有效有序、政府有为有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解决好缺位、越位问题。政府行为越规范,市场作用就越有效”;“发挥政府作用,不是简单下达行政命令,要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用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用政策引导市场预期,用规划明确投资方向,用法治规范市场行为”。

  发挥市场作用。市场在有效配置资源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首先意味着尊重市场的地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争取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要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政府要简政放权,松绑支持,尽可能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最大限度减少政府的限制性措施,防止对微观主体活动的不当干预,不搞地方保护主义和自我小循环。政府只告诉市场主体不能做什么,至于能做什么,该做什么,由市场主体根据市场变化作出判断。

  维护市场规则。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证明,政府既要有力弥补市场失灵,又要充分增进市场功能。凡属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政府应当主动补位。着眼于建设有效市场,政府应从“直接干预”转向“制度供给”,积极完善市场规则并带头遵守规则,推动建立和维护统一市场的制度和机制,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通过坚决惩治腐败、保障公共安全等优化市场环境,着力矫正市场失灵,规范竞争秩序,使全国统一大市场成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的大舞台。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出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到迭代发布5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从集中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到开展新出台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我国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维护市场规则和秩序,为发展增强韧性、注入动力、释放潜能。全会就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等作出一系列部署,为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更加有力地维护市场规则指明了实践路径、提出了目标要求。

  促进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既要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效率,又要更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做大‘蛋糕’的同时,进一步分好‘蛋糕’”。效率意味着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是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公平意味着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关乎可持续发展和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通过发挥政府的作用,既努力做大“蛋糕”、促进发展,又通过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统筹发展和安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未来5年,我国各种不确定难预料的风险因素将明显增多,统筹发展和安全任务更加艰巨”。国家安全是市场有效运行和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强化重大基础设施、金融、网络、数据等重点领域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这是有为政府的责任。有效市场的持续发展能够为维护安全提供资源和手段,有为政府营造的安全环境则为发展提供了后盾和保障。在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的背景下,增强经济安全韧性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均需市场和政府“两手并用”。在增强经济安全韧性方面,市场通过拓展贸易渠道、发展跨境电商打通国际物流堵点,可以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提升抗风险水平;政府则可以通过粮食安全、能源保供、产业链供应链“备链计划”等战略部署,筑牢安全底线。在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方面,市场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增强自我修复能力;政府则通过强化宏观审慎监管和建立预警处置机制,筑牢针对金融、房地产等领域的风险防线。

  三、构建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

  当前,我国发展具有诸多有利因素和显著优势。市场是最稀缺的资源,超大规模市场是我国的优势所在。如何将这一优势持续放大?把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结合起来是重要途径。推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

  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强大国内市场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依托。建设统一大市场必然要求在市场基础制度、市场基础设施、政府行为尺度、市场监管执法、要素资源市场方面实现统一。政府应以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为前提,致力于建立高水平、高标准市场经济体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针对当前我国市场体系仍存在制度规则不够统一、要素资源流动不畅、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全会对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战略部署,强调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必须打破行政垄断和地方保护,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十五五”时期,政府应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信息披露、社会信用、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制度,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壁垒,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积极塑造我国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建设和促进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是政府“有为”的重要体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商品和服务的大范围流通交易靠的就是法律规则、信用商誉。当前,加快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将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为此,全会针对当下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有为”政府提出新的要求,包括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加强质量监管,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强化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依法有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等。贯彻落实好上述要求,无疑有助于推动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建设迈上新台阶,提升我国市场经济的品质,充分释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红利。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增强国际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经营主体共同努力、相互协作。这就必然要求推进政府涉企部门协同治理的制度化,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打通各管理机构间的组织壁垒,有效集中治理资源,提升协同治理效能,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同时为经营实体参与营商环境治理打造常态化平台,确保经营主体的参与深度与获得感,构建政府搭台、市场唱戏、法治护航、全球链接的新局面。为此,全会提出,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以服务业为重点扩大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扩大单边开放领域和区域;加快推进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进程,扩大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优化区域开放布局,打造形态多样的开放高地;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同时,着眼于拓展双向投资合作空间,塑造吸引外资新优势,全会提出落实好“准入又准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促进外资境内再投资;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国民待遇、推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营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等要求。落实好上述要求,将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强劲动力,为不断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中共上海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责任编辑:孙 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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