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全体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新征程,精神文明建设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统筹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围绕“文明城市什么样”、“文明乡风怎么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如何融”,本刊约请专家撰写理论文章进行阐释,供广大读者参考。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文明城市
◎ 孙春晨
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不仅是一个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也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尺。2025年7月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从“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六个维度擘画了城市发展的新蓝图,要求“着力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这标志着我国的城市发展理念正在发生一场重要的变革,即从追求规模、速度和外在形象的“外延式扩张”,转向关注质量、效益和内在品质的“内涵式发展”,从“空间生产”转向“价值生产”。这一发展理念的转型,使得“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文明城市”成为时代赋予的重要命题。
一、建设文明城市的时代意义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伟大创造,但在经历工业化的狂飙突进后,城市发展面临的危机与挑战日益凸显。我国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城市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同时也面临着世界各国城市发展的共性问题。建设文明城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统筹协调城市各种资源和各方面积极因素,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精神动力,推动城市从“塑形”到“塑魂”的转变,才能让城市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破解“城市病”的治本之策。当前人们谈论的“城市病”,已从传统的城市空间短缺问题,演变为城市物质扩张与城市精神滞后的失衡引发的系统性社会问题。比如,当城市发展过度聚焦于建筑扩张、经济增长等物质空间生产,忽视价值共识、道德规范等伦理精神建构时,交通拥堵、环境污染、邻里冷漠等问题便会随之凸显。当城市生活节奏加快、竞争激烈而人文关怀缺失时,难免会产生社会消极心理和焦虑情绪,最终导致城市伦理关系系统的功能性紊乱。而建设文明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秉持“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本质追求,持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营造充满人文温度、彰显互助善意的社会风尚,将为“城市病”提供从治标到治本的源头治理方案。比如,守法、礼让,无疑是疏解交通“心堵”的良药;“天人合一”生态伦理观,能够引导人们形成绿色的生活方式;通过营造社区伦理共同体和志愿服务等道德实践,有助于建构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
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客观要求。未来城市的竞争力,城市规模和体量不再是最重要的因素,更多取决于城市的生活品质、文化魅力和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一个内外兼修的文明城市,因其具有多方面的道德文化特征和优势,往往能够在新一轮城市竞争中脱颖而出。城市的高信任度,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创新活力;诚信营商环境,能够有效减少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吸引更多的投资;友善和包容的社会文化氛围,更容易吸引和留住全球的高质量人才,激发创新思维。城市的高幸福感是靓丽的“名片”,而安全、友善、和谐以及有归属感的城市生活体验,本身就是强大的软实力,能够极大地提升城市的品牌价值。城市的优良社会资本能够提升应对危机的韧性,在面临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危机时,社会伦理关系紧密、邻里互助共济氛围浓厚的城市社区,其应对和恢复能力远高于人际信任薄弱、互助网络缺失的城市社区。
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城市工作,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这是我们做好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时代以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一方面,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已超越传统物质需求的单一维度,形成物质富足—精神充盈—社会正义—生态宜居的复合型需求谱系,本质上是对有温度、有灵魂、有德性的城市生活的追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城市宜居性、文化内涵、文明程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设文明城市,正是回应人民新期待的重要途径。城市不仅要具备完善的硬件设施,更要拥有浓厚的文化氛围和文明的社会风尚。另一方面,当基本物质需求得到满足后,人民对民主参与、法治保障、公平正义、安全归属、生态优美等高层次需要的诉求会显著提升,这类需求不是孤立的制度或环境诉求,其背后蕴含对城市优良道德文化的隐性期待。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高层次需求的实现,与城市伦理文明有着紧密的内在耦合性,前者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外在诉求,后者是支撑这些诉求落地的精神根基。推进文明城市建设,从根本上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整体性向往,方能切实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建成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文明之城。
二、文明城市的丰富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阐释了文明城市的丰富内涵。文明城市应是以崇德向善为价值导向、历史文脉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崇德向善是文明城市的精神内核。“着力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是我国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战略选择。作为文明城市最根本的价值追求和精神特质的崇德向善,不是抽象的道德符号,而是植根于中华文明沃土的伦理精神。崇德向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新时代文明城市建设的精神内核。引导社会崇德向善,核心在于引导居民追求崇高道德境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并将其深度融入城市规划、建设、治理与更新的全周期,彰显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优势。首先,崇德向善确立城市发展的价值旨归。建设文明城市,根本目的是为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为了提升每一位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个既善又好的城市,不只是一个高效和富裕的城市,更应该是一个正义、包容、诚信、友善、有温度的城市。崇德向善通过连接城市硬件与软件,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供可能,既追求经济发展,也追求市民道德境界的提升;既推进新城建设,又注重历史和道德文化资源的保护;既尊重个人权利,又强调市民的公共道德责任,避免了西方现代化“物质主义膨胀”、“精神家园失落”的发展困境,彰显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优势。其次,崇德向善培塑城市发展的精神支撑。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意味着要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尤其是自觉践行能力,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道德力量经由长期浸润,逐渐塑造市民的思维方式、生活习惯与价值取向,增强社会凝聚力与文化认同,促进城市文明品质的整体提升,进一步奠定城市持久稳定与向前发展的深厚人文根基。再次,崇德向善激发城市发展的文明实践。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关键性任务和标识性体现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在关注物质发展的同时,注重心灵的安放和情感的寄托,着力推动诚信、友善等价值观念内化为市民的自觉认同,外化为实际行动和普遍的社会风尚。无数市民的个体道德选择汇聚为志愿服务、邻里守望等社会善举,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人人讲文明的良好氛围。经过历史的沉淀、文化的熏陶和社会的塑造,城市形成独特的精神气质,以深厚的精神内涵影响每一位市民的生活品质和精神追求。
文明城市是历史文脉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有机生命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城市的历史遗迹、文化古迹、人文底蕴,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文化底蕴毁掉了,城市建得再新再好,也是缺乏生命力的”。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历史文脉对城市生命的重要性。在空间形态上,文明城市需要对历史文化进行整体性保护,不仅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街巷街区、城镇格局,同时保护好历史地段、自然景观、人文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种整体性保护为文明城市夯实了历史根基。同时,文明城市还体现为传统与现代的创造性融合。通过对历史区域有针对性地进行保护和修复,使得历史文化与现代发展有机融合。文明城市的空间生产不仅是功能需求的满足,更是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文明城市在空间形态上追求特色风貌与时代风尚的有机统一。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地理,文明城市应当尊重和彰显这种独特性,避免出现“千城一面”的现象。尊重城市历史、体现城市特色的空间实践,使文明城市在传统与现代的对话中赓续历史文脉,凸显城市的空间品质和文化魅力。
文明城市是“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的有机统一体。文明城市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的有机统一体。这五个维度的文明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五位一体”协调发展,彼此渗透、相互作用,共同塑造城市文明的空间形态与丰富内涵。在物质文明方面,文明城市不仅要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和优美的市容环境,而且要拥有活跃的经济活动和高效的资源配置,物质条件的改善为文明城市建设提供坚实基础。在政治文明方面,文明城市体现为广泛的政治参与和有效的民主实现。文明城市通过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共同治理和成果共享。在精神文明方面,文明城市表现为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和城市文化软实力的增强。通过以文化人、以文惠民、以文润城、以文兴业,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城市文明跃升的统一。在社会文明方面,文明城市显现为和谐的社会关系和良好的社会秩序。通过倡导文明新风,转变社会风气,推进城市整体文明的提升。文明城市构建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让全体市民都能公平地享受城市发展成果,形成和谐友善的社会氛围。在生态文明方面,文明城市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要构建和谐优美生态环境,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通过绿色转型和生态修复,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宜居性。
以人民为中心是文明城市的价值归宿。文明城市归根到底是人民的城市,其本质特征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彰显公平普惠的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文明城市是以人民为主体的城市,人民不仅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也是城市文明的享有者。新时代以来,我国进一步确立人民城市理念,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保护并不断扩大人民的城市权利,实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城市建设中的不断完善,使城市文明建设健康可持续。文明城市是充满人文关怀的城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文明始终秉持人本逻辑,以人的需求为核心,打破资本扩张对人的挤压与对空间的区隔;文明城市关注每一位市民的需求和福祉,特别关爱困难群体,让城市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市民;文明城市是实现人人出彩的城市,通过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每个市民提供自我发展的机会。文明城市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通过建立公平的社会制度和包容的文化氛围,让每个市民都能感受到尊严和价值,都能在城市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实现自己的梦想。
三、文明城市建设的实践路径
文明城市建设不是“硬件达标”的被动应对,而是“价值引领”的主动实践。唯有将“崇德向善”这一中华文明的伦理精神标识,通过各种有效的机制和路径内化为城市的文化基因,才能使现代城市在钢筋水泥的物质“丛林”中生长出人性的温度,让市民在日常生活实践中感知文明的力量。
建设城市社区的共同体伦理纽带。建设城市社区的共同体伦理纽带,不是要回归传统的家族宗族伦理束缚,而是在尊重个体自由与隐私的现代基础上,锻造一种基于共享价值与共同情感的新型社会联结,其内在驱动力便是诚信、互助等道德要素。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正是为了主动培育一种新的适应现代城市生活的道德环境与社会整合机制。一是培育普遍化信任。崇德向善的社会文明风尚,能够建立起超越血缘和地缘的普遍化信任。当诚信、友善成为城市的主流价值和市民的共同行为准则时,即使面对陌生人,人们也倾向于抱有基本的信任预期。这种信任能够大幅度降低社会交往与合作的不确定性,是城市高效和低成本运行的“润滑剂”。二是塑造友善的城市社区伦理关系。通过倡导志愿服务、邻里互助等“向善”的道德行动,可以有效培育市民之间的互惠伦理。例如,活跃的社区志愿者组织、业主委员会、兴趣社团等,都是培育新型城市社区伦理共同体的载体。它们将个体连接起来,形成富有活力的生活共同体。三是建立新的道德约束机制。在城市匿名社会中,需要通过褒奖善行义举、曝光失德行为等方式,建立一种基于城市公民身份的新型道德舆论场。文明城市评选、道德模范宣传、诚信“红黑榜”等精神文明建设具体举措,都是为了构建制度化的道德评价与伦理约束体系,以适应大规模陌生人城市社会的道德建设需求。紧密的城市社区共同体伦理纽带是应对现代城市的不确定性风险、增强社会信任,从而实现社会有效整合与和谐稳定的重要道德力量。
培育城市空间伦理。以崇德向善作为文明城市建设的核心价值取向,意味着我国在建设文明城市时,不是简单地复制西方城市的物质文明形态和城市治理技术,而是要构建一种植根于自身文化传统的城市文明范式。我国的文明城市建设,应在法治和契约精神的基础上,注入“仁爱”、“人情味”、“家园感”等带有中华文明特征的伦理要素,共同构成法理、伦理和情理相融合、更具道德温度的社会运行模式。人民城市为人民,崇德向善的城市文化内涵可以在我国的城市空间规划与设计中得以体现。例如,营造促进邻里交往的街巷空间,设计体现尊老爱幼的公共设施,保护承载乡愁记忆的历史文化遗存,让城市空间成为道德教化和文化传承的场域。一座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不只是硬件如基础设施,更重要的是由诚信与互助等道德要素编织而成的、无形的伦理关系网络。它让城市从物理空间的集合,升华为由市民组成的道德与情感的共同体。在这个城市里,个体既能享有独立与自由的权利,又能获得共同体的归属与支持,让城市真正成为承载每个人美好生活的精神家园。
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文明城市建设不是政府的独角戏,需要政府、社会、公民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一是激发市民参与文明城市建设的热情。一个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能够培育公民的公共精神和主体责任感。当市民相信自己参与公共生活是有意义的,能够促进公共政策和公共福祉的改善时,他们更愿意投身于社区事务、志愿服务和公共协商之中。二是精心创设多元化的城市文明建设参与平台与实践载体,打破市民与文明城市建设之间的“隔阂感”。无论是社区文明实践站的常态化活动、街头巷尾的志愿服务岗,还是线上线下联动的文明议事会、邻里互助行动等,都为市民搭建起触手可及的参与渠道。在这一过程中,应引导市民从文明建设的旁观者变为参与者,从被动接受者变为主动践行者,自觉投身环境整治、文明劝导、公益帮扶等具体实践。在亲身参与中,市民能体验文明对自身生活的正向改变,深化对文明内涵的理解;从“要我文明”转变为“我要文明”,真正成为文明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与受益者。三是构建德治、法治、自治相结合的文明城市建设机制。在基层社区层面,这一机制体现在德治方面,就是以崇德向善为导向,将文明城市建设与居民公约制定、社区道德评议体系深度融合,依托榜样引领、风尚培育构建起柔性有效的德治体系;体现在法治方面,就是与法律法规精准衔接,用刚性制度规范市民行为边界、化解矛盾纠纷,为文明城市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体现在自治方面,就是通过激活市民的主体意识,充分释放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自治活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关乎城市的长远发展、社会的和谐安定与人民的幸福生活。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征程中,城市高质量发展既需要筑牢物质硬实力的坚实根基,更需要塑造崇德向善的精神品格。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将“着力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作为重点任务之一,正是对城市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和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谋划。以崇德向善为核心的文明城市建设,突破了单一追求经济增长的传统模式,为世界其他国家探索以人为本的文明城市发展路径提供了新范式,其蕴含的诚信友善、包容互助等价值理念,契合人类共同价值追求。同时,这种将精神文明与城市治理深度融合的实践,对于破解全球城市可持续发展困境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彰显了中国对全球文明进步的责任与担当。
(作者:湖南师范大学中华伦理文明研究中心特聘教授,中国伦理学会会长)
责任编辑:张少义
精准把握文明乡风建设的科学路径
◎ 钟西辉
文明乡风是在乡村传承发展中形成的良好道德文化风尚,文明乡风建设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赋予了新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紧迫任务,要推动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做到农耕文明和城市文明交相辉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把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纳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统筹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2025年10月29日至30日召开的中国文明乡风大会进一步对“加强文明乡风建设”进行安排部署。新征程上,应深刻认识文明乡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遵循文明乡风建设的客观规律,精准把握文明乡风建设的科学路径,推动中国特色文明乡风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明乡风建设工作,多次强调要“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我们要以更宽的视野深化对文明乡风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深刻把握农业农村发展变化对文明乡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不断增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自觉,把文明乡风建设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
文明乡风建设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需要。农村地区承载的源远流长、灿烂辉煌的农耕文明,蕴含着“耕读传家”的文化基因、“和而不同”的治理智慧等,是农业农村现代化不可割裂的精神底色。农业农村现代化绝非单纯的经济发展、产业升级,还需精神文明的同步跃迁。唯有以文明乡风为纽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生产生活,推动传统礼俗与现代文明规则有机融合、农耕文明和现代文明要素有机结合,才能避免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文化失根”的风险,为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全面发展注入持久的精神动能。
文明乡风建设是回应亿万农民群众关心期待的现实需要。文明乡风建设精准对接了农民群众从“物质富足”向“精神富有”的需求升级。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已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但一些地区城乡文化资源配置不均衡、农村文化产品供给不足等问题仍较突出,大办酒席、天价彩礼、厚葬薄养、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不同程度存在。同时,当前纷繁复杂的经济社会因素直接或间接影响农村社会心态,教育、养老、法治等方面的诉求日益多样,农民的精神生活需求也日益多样。这些都迫切需要文明乡风建设更好承担起社会教化功能,多做浸润人心、抚慰心灵、温暖社会的工作,积极培育理性平和社会心态,提升农民群众在精神层面的归属感与幸福感,真正实现“生活富裕”与“乡风文明”的协同推进,彰显乡村全面振兴的温度与成色。
文明乡风建设是改进创新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需要。文明乡风建设为破解城乡精神文明发展不均衡难题,构建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城乡共建新模式,提供了关键路径。乡风是否文明,不仅关乎农村社会自身,对加强和改进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也至关重要。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精神文明建设存在重城市轻农村倾向,而乡村文化资源丰富,是人际关系更为密切的熟人社会,乡土社会秩序与现代社会治理的融合优势明显、潜力无限。将其有效组织起来,完全可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下精神文明建设的壁垒,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从“自上而下的倡导”转化为“群众自发的参与”,既激活乡村内生动力,也提供“从基层来到基层去”的实践样本,开创全域精神文明建设新格局、助力共同富裕扎实推进。
二
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文明乡风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文明乡风建设的客观规律。我们要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精准把握在什么基础上开展文明乡风建设、谁来指导文明乡风建设、依靠什么资源开展文明乡风建设等重大问题,加强文明乡风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不断提升党领导文明乡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物质为基,精神为魂——坚持经济发展与乡风文明的协同共进。文明乡风建设是与农村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相互作用的精神文明建设。离开一定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发展水平,文明乡风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们党一贯坚决反对离开物质谈精神、离开农村经济发展谈文明乡风建设的错误倾向,强调要紧紧围绕和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与农村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业现代化进程相协调,结合地方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开展文明乡风建设工作,形成有利于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舆论力量、价值观念、文化条件与社会环境。但是,把文明乡风建设简单看作农村经济发展的衍生品、附属物,是既不懂经济也不懂农村的表现。文明乡风的建设水平跟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不是完全吻合、一一对应的;文明乡风某些部分的发展,有可能超过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文明乡风的建设成果与农村经济的发展成果,更不是按比例实现的,优越的物质条件并不必然导致文明新风新貌,物质富足、产业兴旺并不必然带来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的提升。文明乡风建设必须遵循物质与精神的辩证统一规律,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与文明乡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上下足功夫,确保新时代文明乡风建设自觉而非自发地持续向前发展。
思想引领,价值铸魂——坚持固本培元与正确导向的融通结合。文明乡风建设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和显著特征的精神文明建设。把广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文明乡风建设的根本任务,旗帜鲜明地强化文明乡风建设的社会主义特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事关谁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根本问题。把准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精神导向,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是新时代文明乡风建设的首要要求。新时代的文明乡风建设,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各领域政策制定与实施之中,融入农村法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
传承借鉴,兼收并蓄——坚持不忘本来与吸收外来的有机统一。文明乡风建设是继承优良传统又体现时代精神、立足本地实际又吸收外来经验的不断改进创新的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突出的连续性、鲜明的创新性和蓬勃的开放性。文明乡风是一个具有新质文明理念与价值内涵的现代文明概念。只有在顺应农村发展和时代要求中改进创新,在融入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丰富发展,文明乡风建设才能历久弥新,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文明乡风建设越是往前推进,开放包容的特征就越明显、作用就越突出,就越要以自信自立、海纳天下的胸怀,积极主动同其他文明交流互鉴。我们既要立足新时代伟大实践,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代发展需要有效衔接,为乡风文明注入新的时代内涵,又要站在为人类文明交往交流交融贡献智慧与力量的高度,学习借鉴国外优秀资源。
层次分明,全面提升——坚持核心主导与多维建设的系统集成。文明乡风建设是以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为主导,社会公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互相渗透、全面推进的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由众多要素构成的规律体系或系统。农村社会公德,如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等,是保持农村社会运转的基本要素;农村文化状况,如教育、科技、文学、艺术、体育等,是文明乡风发展的基础条件;农村思想道德,是决定文明乡风建设性质和方向的核心所在。文明乡风建设是以前两个层次为基础,以第三个层次为主导的全面系统、协同推进的过程。其中,农村思想道德主要包括理想信念、价值观念、法治意识等,只有将其当作核心或重点,同时又整体推动农村社会公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文明乡风建设才能平稳顺利向前推进。
重在建设,以“立”为本——坚持正面引导与法治约束的同向发力。文明乡风建设是坚持“重在建设”而又突出德法相济,以“立”为本、立破并举的精神文明建设。“破”字当头,大拆大建、粉饰外表,不是文明乡风建设的应有之义;“考”字开路,唯评重测、突击迎检,也不是文明乡风建设的理想之道。秉持“重在建设”方针,以“立”为本,是文明乡风建设最重要、最基本的工作思路。我们应坚定不移地在正面的“立”上做足、做好文章,突出思想引领、道德教育、文明引导,以正向激励、典型示范、激发动力为主要工作和工作的主要方面,让先进引路、靠模范带动,把先进人物的榜样力量转化为亿万群众的生动实践。注重德法相济,着力发挥法规的约束性作用,如对封建迷信、黄赌毒等行为,就必须依法依规加以纠治。
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文明乡风建设也是如此。我们要以更实的举措来践行文明乡风建设,充分体现农村特点,遵循农村自身发展规律,在强化思想引领、夯实组织保障、推进移风易俗等方面持续发力,深入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文明乡风建设之路。
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时代农民,在铸魂育人上下功夫,为文明乡风建设“固本”。发挥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基层、面向群众的独特优势,善于运用脍炙人口的金句、直抵人心的暖语、感人肺腑的故事,通过方言土语、网言网语、地方文艺等方式,多讲接地气冒热气的家常话、身边事,让思想传播更具说服力、感染力、穿透力和影响力。抓住农村党员干部和青少年这两个重点群体,完善县、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建立健全三级书记“包村联户”宣讲制度,组织领导干部示范讲、专家学者专题讲、宣讲骨干深入讲,孵化培育一批“百姓名嘴”、“明星宣讲员”,打造群众愿意听、喜欢看、传得开的乡土理论品牌。创新形式载体和方法手段,用活大喇叭、板凳会和地方戏、龙门阵、顺口溜等形式,用好短视频、专题片、微短剧、艺术党课等载体,常到镇村广场、院坝、集市、田头开展面对面宣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扎根农村大地、更好引导群众。
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撑体系建设,在压实责任上下功夫,为文明乡风建设“护航”。将文明乡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推动层层落实责任。把文明乡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文化振兴战略规划,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制、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基层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的协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在涉农资金中增设专项支持文明乡风建设,将文明乡风建设作为重点列入年度预算,统筹现有涉农相关资金渠道支持文明乡风建设重点项目,探索用以奖代补或公益基金对工作突出的县、镇(乡)、村进行补助支持。加强文明乡风建设工作队伍配备,激励引导农村“五老”、返乡创业人员、致富带头人、驻村大学生等群体参与文明乡风建设。
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培育现代公共文明意识,在革除陋习上下功夫,为文明乡风建设“健体”。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制定文明简约的新时代婚丧礼俗,引导农民群众划清传统礼俗和陈规陋习之间的界限,明确告诉农民群众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加强农村公益性礼俗服务供给,建立健全婚丧嫁娶服务机构经营准则和从业人员服务规范,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和“合约食堂”、“新风礼堂”等乡村礼俗民生设施,为农民提供普惠性社会服务。针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成因,找到关键环节,倡导性和约束性措施并举,综合施策对症下药。依据党内有关法规和制度,完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移风易俗的规定,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制度,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农村新风。
坚持体系化设计、工程化推进,注重系统集成,在协同联动上下功夫,为文明乡风建设“聚力”。坚持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协同推进,既明确培育、实践、创建各自目标任务,也完善融合配套、相互促进的体制安排,不断深化文明培育质效、创新文明实践形式、丰富文明创建活动。坚持“软”与“硬”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既突出思想引领、道德教育、文明引导,又注重规范管理、制度保障和法治约束,服务群众同教育群众相结合,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相结合,法律约束同正面激励相结合,一体推动村规民约实起来、激励机制建起来、群众组织动起来。坚持在乡村全面振兴的整体布局中谋划推进文明乡风建设工作,推动文明乡风建设与发展乡村产业、改善村容村貌、繁荣乡村文化、赓续农耕文明的相互配合、协同高效,发挥思想引领与产业发展统筹、移风易俗与环境整治并进、文明实践与文化惠民融合、文明创建与治理创新协同的叠加效应,着力构建系统谋划、同频共振的文明乡风建设新格局。
(作者: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文明创建处处长)
责任编辑:张少义
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
◎ 尹利民 李邹冲
精神文明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识。唯有精神上达到一定高度,这个民族才能在历史的洪流中屹立不倒、奋勇前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新时代新征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精神文明建设的时代特征和发展规律,必须从主体、价值、空间、制度四重维度着力,开创新时代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新局面。
一、以确立同等重要地位实现互补共生
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融合发展,绝非单向的“城市化”覆盖或片面的“乡村化”回归,二者的关系需要从“依附与被依附”转向“互补与共生”。一方面,城市文明的现代性、开放性可为乡村精神文明注入创新活力,其现代治理理念、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可为乡村提供借鉴;另一方面,乡村文明承载着厚重的乡愁记忆、淳朴的道德伦理与可持续的生态智慧,能为城市纾解快节奏带来的精神焦虑。这种平等对话最终指向的是“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新型城乡关系,即城市文明不必以消解乡村文化为代价扩张,乡村文明也无需以牺牲自身特质为前提发展,二者在相互尊重中实现精神资源的共享与共建。
激活农耕文明的时代生命力,筑牢平等对话的文化根基。农耕文明的价值,在于其拥有与现代文明同频共振的活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拥有灿烂悠久的农耕文明,必须确保其根脉生生不息,做到乡村社会形态完整有效,文化基因、美好品德传承弘扬,农耕文明和城市文明交相辉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将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同当代中国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推动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传统民俗融入现代节庆,让农耕技艺对接文创产业,让乡村伦理滋养现代社会公德,使农耕文明在新时代焕发生机,真正具备与城市文明平等对话、相互赋能的文化底气。
从“城乡二分”到“城乡融合”,实现思维范式转变。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城市文明被认为是人类向文明进化的一个里程碑,被置于优势视角,而乡村文明价值被弱化。这种认识遮蔽了农耕文明对礼乐伦理、生态智慧、社会治理的源头性贡献,将城乡文明置于非对称认知框架。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必须打破这种认知和思维局限,以历史的纵深承认农耕文明是中华文明的重要源头,承认城乡文明在不同历史阶段、多元现实场景中的差异化功能与独特意义,摒弃非此即彼的对立认知,以融合思维构建功能互补、价值互促的城乡文明共同体,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筑牢认知根基。
聚焦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不平衡点,补齐设施技能短板。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之间的差距,表象是硬件设施的参差不齐等,而根源则在于城乡在文化创造、传播等环节上存在着显著差异。确立城乡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同等重要地位,绝非搞“削峰填谷”式的简单平均主义。应充分适应城乡各自的发展特点和内在需求,借助政策的有力引导和资源的合理倾斜,为城乡融合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比如,着重提升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让乡村拥有与城市相媲美的文化活动场所;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使乡村居民能够便捷地享受到丰富多元的文化服务。只有立足于农村、农民的实际情况和具体特点,邀请广大农民群众做“主角”,创新性传承传统技艺、乡风民俗,熟练掌握文化云平台、新媒体传播等现代技术手段,激发乡村内生文化活力,才能绘就城乡精神文明协同共进的美好画卷。
二、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心聚力
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的融合发展,关键在于达成文明的深层凝聚,而非不同文明形态的简单拼凑与叠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犹如精准的“导航仪”,为融合发展锚定正确方向;又似坚韧的“纽带”,串联起城乡文明的共同价值追求,能够将多元分散的城乡文化要素紧密凝聚,形成推动融合发展的强大价值合力。
凝聚思想共识,筑牢交融根基。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是塑造人的思想与灵魂,而形成广泛的思想共识则是实现融合发展的基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强大的价值整合功能,需将其深度内化为城乡居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在日常的精神文化交流互动中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通过强化价值引领,能够凝聚起广泛的价值共识,有效消弭城乡之间在观念层面的差异。引导城乡居民在价值认知上打破城乡界限,树立“城乡一体、文明同源”的共同理念,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扫除认知层面的障碍,营造良好的思想氛围。
推动共建共享,激活实践活力。价值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度融合,最终要依靠具体的实践活动来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在城市,应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嵌入社区治理与公共服务的各个环节。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促进城市居民文明素养的提升,推动城市文明向更高层次迈进。在乡村,则要充分依托村规民约、家风家训、道德讲堂等具有乡土特色的载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移风易俗、乡村振兴紧密结合,通过涵养乡村文明新风尚,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
嵌入生活场景,融入日常生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整合作用,只有落脚于具体的城乡生活场景中,才能打破城乡文明的空间壁垒,让城市文明与乡村文明在实践中双向赋能,最终凝聚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精神文明生态。比如,城市的志愿服务体系可以向乡村延伸拓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诚信、友善”的精神传递到乡村大地,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乡村传承千年的孝老爱亲、邻里互助文化可融入城市社区治理,缓解城市邻里关系疏离、社区凝聚力不足等问题,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注入温暖而深厚的文化力量,让城市社区更具人文关怀和温度。
三、以有机整体视野构建互通共进文明生态
城乡精神文明生态,作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的外在环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构建互通共进的城乡精神文明生态,意味着将城市与乡村视作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构建一个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场景互通的一体化生态体系,促进城乡从精神空间的分离对立走向融合共生。
推动资源互通共享,畅通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要素流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乡在人口、经济、空间上的融合已初见端倪,但精神文明的融合更需以文化为纽带,在尊重同源性的基础上用好差异性。一方面,要提升城市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对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城市优质文化资源下沉乡村,引导乡村追求更有品质、更高层次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确保城市优质文化与乡村文化需求精准衔接,使文化服务更贴合乡村“口味”。另一方面,要传承农耕文明,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资源,使其反哺城市,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滋养。
推进服务规范对接,夯实融合发展的“基础设施”。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进程中,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基础设施配备相对薄弱,服务水平和活动供给尚不能完全满足实际需求。为解决这一问题,要将科技创新与精神文明建设深度融合,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对接,缩小城乡在文化设施、活动供给上的差距,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提质升级。同时,通过制定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规范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质量,确保城乡居民在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时能够获得优质的体验。
搭建互动融合平台,打造城乡文明实践共同体。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实践中,平台融合是实现城乡平等互动关键环节。将城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与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联动共建,打造城乡文明实践共同体,能让城乡文明阵地从“各自为战”变为“互动作战”,不断增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互动性和相互渗透性,在阵地互动实践中实现“城市赋能乡村、乡村滋养城市”的良性循环,让互通共进理念融入日常、扎根人心。
四、以完善制度供给筑牢发展保障
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一项涉及文化资源调配、社会关系协调、价值观念重塑的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唯有构建起长效的制度保障机制,才能以刚性的制度框架打破城乡之间在资源、机会、权益等方面长期存在的壁垒,避免融合发展陷入短期化、碎片化的困境,进而推动城乡在精神文明层面形成要素有序流动、功能互补衔接、价值共生共荣的有机融合系统生态。
构建统筹协调制度,破解“条块分割”壁垒。一方面,需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成立相关部门参与的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领导机构,通过议事协调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形成“统一规划、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政策协同、资源整合与行动联动。另一方面,要将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文明城市创建提质、文明乡风培育升级等核心目标,制定量化发展指标、细化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实施路径图,从规划层面避免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各自为战”现象,实现发展目标、资源配置与工作推进的一体化。
完善激励约束制度,激活融合发展动能。在激励层面,设立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对在城乡结对共建文明实践站、文化场馆资源互通共享、群众性文明活动跨区域联动等领域成效显著的地区与单位,给予资金倾斜与项目支持,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在约束层面,关键是重构考核评价体系,打破过去单一以城市或乡村指标评价文明创建的模式,在精神文明创建考核中增设“城乡融合度”指标,将文化资源共享率、城乡居民文明互动频次、跨区域文明实践项目覆盖率等具象化数据纳入考核,以考核导向倒逼各地摒弃“重城市轻乡村”或“重单点轻协同”思维,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从分隔并行转向全面融合。
健全长效保障制度,巩固融合发展成果。健全城乡文化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对下沉乡村的城市文化人才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上给予倾斜,对扎根乡村的本土文化人才、非遗传承人等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与技能培训保障,以人才流动打破城乡文化发展的人才壁垒。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制度,明确城乡文化设施建设、活动供给频次、数字化服务覆盖范围等的最低标准,通过制度刚性确保乡村文化设施不缺位、文化服务不掉线,让城乡居民在精神文化层面享有均等权益,避免“一阵风”式推进,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在制度保障下实现深度融合、长效发展。
(作者: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南昌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少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