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化建设 - 求是网

深入推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化建设

来源:《红旗文稿》2025/23 作者:金 艳  王永杰 2025-12-15 16:24:38

  《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党章为根本依据,通过党内法规的形式,把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固定下来,填补了思想政治工作领域主干性党内法规的空白,使思想政治工作有了更为权威和稳定的制度保障,为深入推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建设指明方向、提供了遵循。

  当前,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及多元多样的社会思潮,深入推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建设,有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鼓舞斗志的重要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思想政治保证。

  夯实思想根基,提供治本之策。制度化建设是推进价值共识规则化的过程,有助于将抽象的思想引领转化为具体的行为准则,以制度的形式明确社会成员共同遵循的价值标尺与思想底线,消解多元思潮带来的认知分歧,推动全体社会成员在思想层面形成“最大公约数”,为国家发展与社会进步筑牢坚实的思想根基。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建设,通过制度的规范力、引领力、约束力,将党的创新理论传播、主流价值培育等重点任务转化为刚性规则与规范流程,有助于推动形成“理论武装—价值引导—思想巩固”的闭环机制,让思想政治工作有章可循、落地生根,从制度层面补短板强弱项,为破解思想政治工作难题、提升工作质效提供治本之策。

  永葆党的生机活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思想政治工作始终与党的建设同频共振,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以不同形式为思想政治工作建章立制。1923年10月,中共中央颁布的《教育宣传委员会组织法》,是我们党比较早的一份专门关于宣传工作、带有党内法规性质的规范性文件。1941年6月,《中央宣传部关于党的宣传鼓动工作提纲》提出:“在各级党的组织内建立强有力的宣传鼓动部门,集中宣传鼓动的人材,统一宣传鼓动工作的领导,这是非常必要的。”新中国成立后,面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局面,1951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建立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网的决定》指出,“必须有系统地建立对人民群众的经常性的宣传网”,着力解决“目前党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的主要弱点之一,就是各级党的组织往往把它当作一部分人的和临时性的工作,而没有建立必要的制度”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先后颁布《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框架。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建设,有助于将思想政治工作从“软要求”转化为“硬约束”,从“阶段性”转向“常态化”,推动党员干部持续强化理论武装、锤炼党性修养、坚守初心使命,为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提供坚实保障。

  适应时代发展需求,更好发挥引领作用。当前,我国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从国际看,单边主义、孤立主义、保护主义思潮甚嚣尘上,少数国家恃强凌弱、巧取豪夺、零和博弈等霸权霸道霸凌行径危害深重。从国内看,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前所未有。在此背景下,通过制度化形式将思想政治工作嵌入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发展实践,有助于打通顶层设计与基层落实的通道,构建“思想引领—行动转化—发展赋能”的联动机制,推动党和国家发展战略转化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有助于通过强化使命引领、价值激励,鼓舞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在面对风险挑战时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心,不断凝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

  《条例》坚持系统思维与科学方法,构建起“四梁八柱”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建设,就要按照《条例》明确的各项要求,实现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着力破解现实难题、激发内生动力。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条例》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通篇体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这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保证。深入推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建设,一方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主线贯穿制度化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更好地实现党的目标和任务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另一方面,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等相衔接,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分工负责、全党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思想政治工作大格局,确保制度设计与党的中心任务同频共振、与时代发展需求精准对接。

  坚持系统观念。思想政治工作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需要统筹各方力量,搭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次立体、全面覆盖的制度框架。《条例》围绕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作出一系列明确规定,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建设,一方面,坚持上下贯通,构建中央、地方、基层三级制度衔接体系,通过明确总体方向、做好实践衔接转化,推进形成从战略擘画到贯彻落实的纵向制度链条;坚持左右联动,推动不同部门、不同领域制度的互联互通;坚持内外协同,将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与党建制度、社会治理制度等相融合,推动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党的建设和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另一方面,聚焦权责边界与执行标准两个方面,既明确各级主体在制度执行中的职责分工,避免多头管理与责任真空,又细化制度执行的具体要求,让思想政治工作各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树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明确问责情形、规范问责标准,对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与严肃性。

  坚持守正创新。这是思想政治工作保持生机与活力的前提与基础。《条例》明确指出,思想政治工作应当遵循规律,坚持继承优良传统和改进创新相结合,注重分众化、对象化、精准化,善于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增强亲和力、感染力。深入推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建设,一方面,坚持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在总结和传承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吸纳实践创新成果,完善学习教育、舆论引导、队伍建设等制度,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从“无形”向“有形”延伸。另一方面,突破思维窠臼,打破固有认知,主动回应信息传播格局变革、社会结构变动等时代课题,针对多元思潮冲击、新兴领域拓展等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制度从单向约束向双向互动、线下覆盖向全域覆盖延伸,不断校准制度化建设方向。

  强化人才支撑。人才是第一资源。《条例》明确提出,要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深入推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建设,一方面,聚焦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配齐建强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充实优化兼职队伍、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准入标准,确保队伍具备懂理论、会宣讲、善引导等专业能力。另一方面,抓好队伍的培养、管理、使用,完善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监督管理机制和教育培训体系,推动更多思想政治工作者脱颖而出,成为行家里手。此外,还要根据高校、企业、社区等不同领域以及青年学生、新就业群体、党员干部等不同群体的特点,精准配置资源,完善配套政策,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是做好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遵循,通过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将抽象的目标要求转化为具体的行动准则。党中央印发《条例》时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深化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全党的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回答了思想政治工作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问题,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展现出新气象新作为,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更加彰显,为制定出台《条例》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和实践基础。学习好、贯彻好《条例》,首先要深刻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级党组织应当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遵循《条例》要求,养成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习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引领作用。同时必须深刻认识到,思想政治工作是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和历史使命动员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所进行的思想教育、政治引领、道德培养、精神激励、文化涵育、心理疏导、关怀服务等实践活动,是坚持和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的重要方式,是坚持党的领导、实现党的主张、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要保证。必须加强学习宣传,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的培训内容,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解读,推动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

  注重实践导向,细化工作举措。《条例》深刻把握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是适应时代发展需求、针对现实问题作出的制度安排。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等具体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订落实《条例》的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从主体责任看,应强化党委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领域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统筹指导,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从部门协同看,应健全横向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比如,宣传部门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各方资源、督促指导;组织部门需将制度执行与干部考核、党建工作挂钩,强化制度刚性;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监督问责,确保制度不打折扣。从参与层面看,应推动社会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群团组织发挥自身优势,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形成全党动员、全民行动的工作合力。

  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地见效。运用现代管理与技术手段,积极推进理念创新、内容创新、方法创新等,不断优化《条例》运行机制,采取分类施策方法,针对高校、企业、社区等不同领域,青年学生、党员干部等不同对象,设计差异化的制度实施路径,并通过构建思想动态监测平台、实时评估系统等,实现对思想数据的精准分析、对制度执行的实时跟踪,提升工作质效。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科学评价体系,抓好《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对贯彻落实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通过正面激励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推动形成重视、研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浓厚氛围,不断开创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

  (作者:武汉轻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武汉纺织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马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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