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 - 求是网

如何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

来源:《红旗文稿》2025/23 作者:夏彩亮  黄先开 2025-12-15 16:24:39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列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提出“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这是党中央在全球经济格局深刻调整与国内经济转型升级相互交织的关键节点,深入分析当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着力推动我国经济行稳致远的战略抉择和明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应聚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程中长期存在和反复出现的痼疾和难题,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坚持标本兼治、破立并举,坚持系统谋划、一体推进,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与活力。

  在当前保护主义上升、世界经济低迷、全球市场萎缩的外部环境下,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卡点堵点类型众多、表现形式复杂多样。其主要表现在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障碍、法规制度短板、市场基础设施联通瓶颈等多个方面。

  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平台经济领域“内卷式”低价竞争,一些平台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降价,或者以让利、返现等方式促销,挤压经营者正常的利润空间。传统产业重复建设严重,缺乏差异化竞争优势,强大的供给能力与有效需求不足造成供需失衡,一些企业为争夺有限订单陷入价格战。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一些线上零售、数字市场通过虚假交易、刷单炒信等方式进行违规宣传,利用算法等技术手段不当获取和使用数据,进行流量劫持等,破坏线上市场的公平诚信。这些行为扭曲企业的真实成本,影响落后产能企业的退出决策,阻碍了市场正常的优胜劣汰。

  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较多壁垒,有的地方采购和招标投标中存在本地化偏好,排除或限制外地企业参与;在知识、技术、数据等新兴要素领域的地方保护问题突出,地方保护行为从显性审批转向隐性补贴、差异化监管等“软干预”。要素市场存在政策性和行政性市场壁垒,有的地方通过主导型产业政策进行“行政区经济”竞争,直接或间接控制生产要素(如信贷资源)的配置,导致要素市场功能缺失。有的地方的经济促进行为换新变异,比如通过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进行“基金招商”,替代以往的财税优惠,成为新的变相补贴。有的地方设置隐性壁垒,造成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难以跨区域自由、高效流动,比如把社保、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与户籍挂钩,阻碍人才流动,造成“流动的梗阻”。这些问题不仅直接损害其他投标者的公平竞争权,还抬高政府采购成本,导致财政资金浪费,严重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障碍。内外贸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但仍存在一些障碍。一是监管分割与行政壁垒。内外贸监管分属不同部门,数据共享和执法协同不足,相关部门政务平台与企业业务系统对接不畅,容易造成通关效率低、重复查验。二是标准认证体系衔接障碍。国内与国际市场在质量标准、认证体系上存在差异,标准认证衔接仍有较多缺失,无论是国内企业进军海外市场,还是出口企业转内销,企业均需负担转换认证的高昂成本,影响了不少外贸企业拓展内销市场的积极性。三是企业市场渠道拓展困境。传统外贸企业习惯于通过参加国际展会、与国外采购商建立合作关系等方式推广产品,而内贸企业需拓展电商、直播、线下分销等新渠道,一些企业渠道资源、经验不足,国内外市场信息不对称,难以获取实时供需、信用、政策信息。四是内外贸融资和结算瓶颈。由于融资渠道和条件明显不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与出口信用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能力存在差异,内外贸企业在切换业务经营时,缺乏覆盖内外贸全链条的综合性金融产品支撑,需要同时应对汇率波动、国际规则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增加经营复杂性和风险。同时,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需要同时应对两种结算体系,适用出口退税、国内增值税等不同税收政策,核算操作复杂,合规成本高,影响经营积极性和可持续性。

  法规制度短板。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法规制度不断健全,但在基础规则、监管执法、要素市场以及地方保护主义治理等方面存在明显的法规制度短板,制约了市场潜力的充分发挥。一是规则缺乏细化与更新。有的法律法规原则性要求多,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导致在实际执行中弹性过大。二是监管执法标准不统一。监管规则和执法行为的标准化是保障市场公平秩序的核心,但在实践中,不同地区甚至同一地区的不同执法部门之间,往往存在执法标准与尺度不一问题,导致“同案不同罚”、“类案不同判”等影响市场公平秩序的行为。特别是在跨区域监管执法中,存在职责分工不清、案件移交不畅、证据互认困难等顽瘴痼疾。三是要素市场法规滞后。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和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标志,但其相关标准、制度建设和改革仍显滞后。四是地方保护主义治理机制存在局限。当前,对地方保护主义的治理,较多依赖于地方政府的自我审查和内部监督。这种机制具有较大的局限性,缺乏强有力的、常规性的外部审查与监督制度约束。

  市场基础设施联通瓶颈。推进市场基础设施高效联通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一些瓶颈。一是交通物流网络不通畅。不同运输方式标准不协调,“公转铁”、内河航运等领域问题凸显,导致多式联运难以实现。不同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差异大,中西部、农村地区相对滞后,限制商品要素资源跨区域流动,国际物流、企业内外市场转换仍不通畅。全社会物流成本依然偏高,“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二是数字基础设施开放共享不够。数据信息难以实现高效联通,线下商贸流通数字化智能化进程较缓,存在数据不互通、单证不统一等流通障碍。三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健全。公共服务系统与各类电子交易系统及电子监管系统交互贯通过程存在堵点,监管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的数据通道不畅,难以为市场提供充分服务支撑。只有坚决打破市场基础设施联通中这些瓶颈,才能进一步促进商品要素流动,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聚焦卡点堵点,统一市场基础制度规则,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信息披露、社会信用、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制度,通过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五统一、一开放”基本要求的落地,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将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真正打造成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战略高地。

  立规建制,统一市场基础制度。制定全国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推动标准互认,清理、整合和修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地方法规、政策和标准,大力推动区域间、行业间标准互认。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采购和招标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自我审查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审查机制,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联合公平会审,统一审查标准,防止审查走样变形。审查前置,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各级政府出台涉企经济政策的必经程序,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实施第三方评估与问责,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政策进行评估,对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歧视性政策的地方和部门进行严肃问责。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打破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歧视;健全有利于市场统一的财税体制,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探索逐步由生产地和生产性税基征收向消费地和消费性税基征收转变,使地方收入分成比例和公共服务水平相挂钩。培育发展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完善数据权属、定价、交易机制。健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机制,培育内外贸畅通、抗风险能力强的优质企业。积极应对贸易战和全球经济疲软等风险,畅通出口转内销路径,在金融信贷、税收优惠、进出口配额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认证、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推动创新协同与全球联动。深化科技体制、教育体制、人才体制等改革,着力打通阻碍统一大市场建设、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卡点堵点。

  破壁清障,加强统一监管执法。开展专项清理行动,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地方保护、市场准入隐性门槛、招投标领域歧视等),定期开展全国范围的专项整治行动,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建立高效的监管协同机制,在市场监管、环保、质检等领域推行跨部门、跨区域综合执法,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倒逼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推动企业从“低价竞争”、“无序竞争”转向“创新竞争”、“质量竞争”。特别是对于能耗高、污染重、质量差的企业和产能,依法依规关停并转,以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推动产业升级。建立健全招投标领域公平审查机制,组织专门审查小组,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评标过程的公正性等全面审查。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实现非现场监管、风险预警和精准执法。完善涉企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统计核算等制度,研究制定针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新型统计监测指标,为规范涉企执法、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统一的统计标准与口径。畅通社会监督与投诉渠道,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投诉举报平台,鼓励企业和公众对设置“卡点”、“堵点”的行为进行举报,建立有效的反馈和处置机制。

  技术赋能,建设数字智慧市场。打造全国统一的物流与供应链平台,整合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货运信息,发展“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体系,切实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将各级政府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纳入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全流程电子化、透明化。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招投标规范建设,严格审查可能存在的串标围标等行为。建立全国统一的招商引资信息平台,推动政策信息“一网通晒”、项目信息“全程可视”、要素信息“供需对接”,以信息公开倒逼公正执法,优化营商环境,规避“暗箱操作”、“承诺不兑现”等风险。利用信用体系打破信息壁垒,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成为现实。将低价倾销、偷工减料等违法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加强对电商平台算法干预定价、虚假促销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恶意压低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

  激励相容,重构地方政府考评体系。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民生改善、福祉增进作为政绩核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将节能减排、绿色低碳作为政绩要求;完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将科技进步贡献率、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单位GDP能耗等纳入考评体系。转变GDP考核导向,在干部考核中,大幅提高“市场环境公平性”、“区域协同发展”、“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等指标的权重,引导地方政府从“竞争”走向“竞合”。注重市场统一导向,增加居民收入、生态环保、财政健康等约束性指标。设立市场分割指数、要素流动效率等统一性指标,设置区域间税收差异、政府采购公平性等参数。注重构建多元化考评方式,建立多主体参与、多手段协同的综合考评机制;加强招商引资信息披露,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地方招商引资从“粗放式”、“内卷式”向“精准化”、“开放式”转变,引导从依靠“政策红利”、“政策洼地”等单纯依赖行政资源获得优势,转向依靠创新发展、优质服务、产业联动赢得市场。探索建立区域利益分享机制,对于跨区域的产业转移、协同项目,建立科学的国内生产总值统计、税收分成等利益补偿机制。强化中央财政的引导作用,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与地方政府在建设统一大市场方面的表现挂钩,对改革力度大、市场环境好的地区给予奖励。

  (作者: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高级经济师;北京工商大学原党委书记、教授)

  责任编辑:孙 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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