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可不得“过界” - 求是网

过节可不得“过界”

来源:人民论坛网 作者:李泽桐 2026-02-09 18:13:30

  1月28日,《人民日报》刊发《健全法规体系 锻造过硬队伍 推动事业发展》一文指出: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施行,标志着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进入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为深入实施公务员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二十年砥砺奋进,二十年开拓创新。公务员法的实施,经受住历史检验、实践检验、人民检验,积累了宝贵经验。

  制度与标准既立,关键在于落实。新春佳节将至,当欢庆祥和的氛围日益浓厚,一场对公务员队伍政治品格与纪律定力的无声考验,也已悄然展开。在辞旧迎新的节点中,能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绷紧纪律之弦,正是对每一名公务员能否践行好干部标准,尤其是“清正廉洁”要求的现实检验。

  节日温情下,更须严格划清公与私的界限。春节走亲访友是千年传承的传统习俗,承载着温暖情谊。然而,这份温情可能被别有用心者以“拜年”“问候”包装成“人情往来”,成为实施“围猎”行为的幌子。一盒茶、一瓶酒,一餐饭、一张卡,这些看似不经意的“小意思”,实则是试探原则、腐蚀廉洁防线的“糖衣炮弹”。一旦在“人情难却”中松开口子,便可能逐步失守。因此,公务员须增强如履薄冰的担当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节日期间,不妨用一些简单纯粹的方式来传递真挚情谊,如一个电话、一个视频、一段问候,让人情往来保持亲密质朴的本真,这更能彰显公务员在复杂人情面前的纯净初心与坚定立场。

  节假日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应是弘扬美好家风、淳朴民风的重要契机。然而,“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没有“一时过关”“彻底整改”可言,年节时分尤须警惕出现其隐形变异现象。公务员队伍作为社会风尚的重要引领者,节日期间的言行举止,具有鲜明的示范效应,须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动自觉,常态化查摆自身问题,及时“咬耳扯袖”,防患于未然。带头倡导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弘扬清风正气,树立节俭朴素的良好形象,引领社会风气不断向好向善。

  纪律规矩,从来没有“节假日模式”。古人云:“长堤溃蚁穴,君子慎其微。”一年的辛勤工作告一段落,身心可以在春节假期中进行休憩与调整,但思想防线容不得丝毫松懈。那些反面案例警示我们,“破法”往往始于“破纪”,由风及腐有时就在一念之间,产生须臾的麻痹或者“下不为例”的侥幸心理,本质原因仍是政治定力不足、纪律意识淡薄。越是重要节点,越要心存敬畏、行有所止。要时刻反躬自省,对照法规法纪检视自身言行,做到慎独慎初慎微。需深刻认识到,纪律规矩面前没有特殊时节,监督探头之下没有隐秘角落。只有始终将纪律规矩挺在身前,才能在繁华喧嚣中不迷失、不逾矩。

  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须久久为功、协同发力。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节前教育提醒做深做实,早敲警钟,打好“预防针”。纪检监察机关要擦亮监督“探头”,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对于胆敢顶风违纪、触碰红线者,坚决做到露头就打、严查快处,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节日是情感的港湾,承载丰富文化内涵,也是作风的考场,考验公务员内心的信念与定力。守好“年关”、过好“廉关”,不仅关乎个人与家庭的平安幸福,更关乎国家和民族发展的伟大事业。唯有时刻以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铭刻于心、践之于行,以“清正廉洁”擦亮政治本色,方能在新征程上交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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