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更高起点上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 求是网

在更高起点上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来源:《红旗文稿》2026/4 作者:邱  锐 2026-02-28 10:34:58

  202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将北京国际科创中心扩围至京津冀、上海国际科创中心扩围至长三角,目的是加快形成我国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共同打造科技强国建设的战略指引,树立以科技支撑引领中国式现代化的标杆。2026年2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科技创新工作时强调,“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关键在科技自立自强”,明确要求“抓住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扩围的契机,加强与天津、河北的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走深走实”。这是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党中央对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又一次精准指导,为在新起点上推进科创中心提质增效、服务国家战略提供了根本遵循。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党中央立足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势、着眼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全局的战略考量。必须深刻领会党中央战略意图,牢牢把握扩围建设的重大意义,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动三大中心提升能级、增强效能,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筑牢坚实战略支撑。

  一、夯实战略支点,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是以科技创新作为核心发展动力,具备密集创新资源、雄厚科研实力、健全科技基础设施、先进科技创新文化、成果辐射范围广泛的城市或地区。其支柱产业具有国际化、高端化、多元化特征且在全球价值链中处于主导地位。作为全球创新网络中的重要枢纽和节点,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对全球科技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从我国实践来看,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为重要载体,肩负着推动重要区域率先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引领带动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任,是重要的原始创新高地和新兴产业策源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部署建设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将其作为我国科技创新版图的战略支点与核心引擎。经过持续发力、系统推进,三地在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优化创新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创新实力与国际影响力大幅跃升,为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奠定坚实基础。数据显示,2024年北京、上海、广东研发投入强度分别达到6.58%、4.35%、3.6%;在2025年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排名中,深圳—香港—广州、北京、上海—苏州分别位列第1、第4、第6位,已成为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充分彰显出我国创新体系加速形成的良好态势。

  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资源最密集的城市,始终坚守服务国家战略的核心定位,突出基础研究与原始创新优势。以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为骨干的基础研究体系不断完善,在量子信息、生命科学、脑科学、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持续产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创成果。中央科研院所、央企研发机构与地方创新资源深度协同,形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大合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在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科研人员激励等领域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创新生态持续优化。通过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北京正加快从科技资源大市向创新效能强市跨越,为京津冀协同创新提供引领。

  上海紧扣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使命,坚持制度创新与开放创新双轮驱动,聚焦“从0到1”原始突破与“从1到10”产业化应用,构建多层次、全链条创新体系。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快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成投用,为前沿科学研究与跨学科融合提供硬核支撑。依托完备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科技创新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持续增强。通过深化科研经费管理、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与人才服务体系,全球创新资源集聚能力显著提升。

  粤港澳大湾区充分发挥深圳产业创新、广州科研高教、香港基础研究与国际合作的互补优势,构建跨区域、跨制度协同创新格局。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成果加速涌现。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健全,科技成果市场化转化能力持续增强。围绕科研要素跨境流动,在经费使用、人员往来、数据共享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建设高水平开放型创新体系积累宝贵经验。

  二、顺应创新规律,深刻把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扩围的战略意义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科技创新呈现高度复杂化、系统化、融合化趋势,原始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规模化产业化,越来越依赖多主体协同、多区域联动、多要素整合。以单一城市为载体的科创中心建设,虽在资源集聚、功能培育上发挥重要作用,但也面临空间承载约束、产业支撑不足、创新链条衔接不畅等结构性矛盾。在此背景下,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扩围升级,正是党中央顺应发展大势、立足国家全局、面向未来竞争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与现实意义。

  夯实国家创新体系的战略举措。将北京、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由核心城市拓展至京津冀、长三角,是对国家创新体系空间布局与组织模式的优化升级。推动扩围建设,有利于打破区划壁垒,促进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在更大范围内形成衔接顺畅的创新闭环,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通过整合区域创新资源,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协同、运行高效的国家创新主干网络,显著增强国家创新体系整体韧性和战略支撑能力。

  增强原始创新策源功能的必然选择。原始创新是建设科技强国的源头活水,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特征,对科研生态、制度环境和综合配套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科技创新中心扩围,有利于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中试验证、产业转化全链条创新生态体系,强化“从0到1”源头突破与“从1到N”规模化放大效应;有利于把原始创新优势与区域工程化能力、产业配套能力紧密结合,推动前沿领域持续产出原创性、颠覆性成果,加快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安全可靠。

  构建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新格局的重要抓手。京津冀、长三角是我国经济体量大、产业体系完备、创新资源密集的重要区域,也是转型升级任务集中的重要区域。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扩围建设为牵引,有利于加快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通过优化区域功能分工和创新要素配置,推动研发在核心城市集聚、成果在更大范围转化、产业在多节点布局,促进形成分工合理、协同高效、优势互补的区域创新共同体,从而为区域协调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提升全球科技竞争实力的时代需要。当今国际科技竞争已由单项技术竞争转向创新体系和创新生态竞争。扩围建设有利于在更大空间范围内集聚和配置全球创新资源,增强对国际高端人才、重大科研项目和创新资本的吸引力。通过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提升规则对接和标准引领能力,有利于我国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在国际规则制定、标准体系构建和重大科学议题设置中发挥更大作用,进而加快实现由重要参与者向积极塑造者转变。

  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创新实践样板的先行探索。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扩围建设,不仅是创新体系布局的优化,更是创新发展方式和治理方式的深层变革。通过在更大区域内统筹推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开放创新,探索形成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创新体制机制,有利于在科技自立自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和实践经验,为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提供示范引领。

  三、对标世界一流,系统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能级跃升

  当今世界,科技竞争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世界影响力已不再简单体现为科研规模、论文数量或专利数量,而集中表现为原始创新策源能力、全球创新要素配置能力、规则与标准塑造能力以及持续引领创新范式的能力。扩围之后,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必须立足区域整体优势、强化协同联动,通过空间、要素、产业、制度等多方面融合,激活全域创新的动能,持续发挥辐射效应,在同世界主要创新高地的竞争中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全球创新影响力。

  以原始创新策源能力夯实世界影响力根基。世界一流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无一不是重大原创成果的持续产出地。扩围之后,三大中心应在更大空间尺度上优化基础研究布局,破解原始创新资源分散、持续性不足等问题。构建区域层面的原始创新高地群,以国家实验室、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牵引,形成若干具有国际可比性的基础研究核心区,推动优势力量集中布局、长期投入,避免低水平重复和碎片化配置。坚持自由探索与使命导向相结合,围绕事关国家长远竞争力的前沿方向,对一批重点研究领域和研究团队实行长期稳定支持,推动原创成果首发率和首创性显著提升。

  以科技产业深度融合增强现实影响力。世界影响力最终要体现为重塑产业格局和引领发展方向的能力。国际知名创新高地之所以具有持久影响力,就在于其科技创新深刻改变了全球产业结构。扩围之后,三大中心应在区域层面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需着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企业,使其成为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力量。同时,应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绿色低碳等前沿方向,加快布局未来产业和应用场景,在更大区域范围内形成产业链协同和规模优势,使创新成果能够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国际市场影响力。

  以高水平开放提升全球创新要素配置能力。与世界一流创新中心相比,我国三大中心在吸引和整合全球高端创新要素方面仍有提升空间。扩围之后,应加快由“要素集聚”向“要素枢纽”转变。营造更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创新环境,在更大区域范围内协同推进科研管理、人才评价、经费使用、数据跨境流动等制度创新,降低制度性成本,增强对全球创新主体的吸引力。增强全球创新资源组织能力,通过牵头重大国际科研合作项目、建设跨国联合实验室和创新平台,使三大中心成为全球创新网络中的关键节点和资源配置枢纽。

  以规则塑造能力提升全球科技治理影响力。世界主要创新中心不仅是技术与产品的输出地,更是标准规则与发展范式的源头。当前,我国三大中心在规则塑造方面仍需持续发力。扩围建设为增强规则引领能力提供了更广阔空间。要系统布局国际标准和技术规则制定能力,依托区域内龙头企业、科研机构和产业联盟,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物医药、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主动参与并积极牵头国际标准制定,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制度优势。增强全球科技议题的参与度和引领力,通过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重大国际科研合作计划和跨国创新联盟,积极参与全球科技治理实践,在重大科学议题设置和国际规则协商中提出中国方案。

  以创新文化和软实力塑造竞争优势。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之间的竞争,既是硬实力的较量,也是创新文化和学术声誉的比拼。扩围之后,三大中心应更加注重创新文化和城市软实力建设。一方面,要营造尊重科学、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研环境,增强对全球顶尖科学家的精神吸引力。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提升国际传播和学术交流能力,通过高水平学术期刊、国际论坛和多边科技合作机制,塑造开放、自信、可信的国际形象,使三大中心在全球科技版图中形成稳定、鲜明的认知标识。完善科教协同育人和引才用才机制,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

  (作者: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责任编辑:薛 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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