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会面临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问题,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早在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就撰文指出,“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从来都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对党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对人民负责,就是对党负责。两者统一于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负责之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统一”,“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真正一致起来”,为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科学指引。
对上负责,是对上级领导机关负责,根本上是对党负责,体现的是心中有党、肩上有责的忠诚担当。它要求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准确理解并坚决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让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坚持对上负责,才能把准政治方向,确保事业发展不偏航。对下负责,是对人民负责,彰显的是脚下沾泥土、心中装百姓的为民情怀。它要求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持对下负责,才能广泛凝聚民心民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是目标一致、有机统一的整体,其根本在于党性与人民性的内在一致。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人民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上级的决策部署源于对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和长远考量,归根结底是为了造福人民,对上负责需要确保这些利民举措落到实处,这本身就是对人民负责;对下负责需要及时发现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这一过程既是在践行党性原则、将上级政策转化为惠民实效,也是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与诉求、为上级制定和完善政策提供重要依据,这本身就是对党负责。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片面理解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有的奉行唯上主义,为了迎合上级、讨领导欢心,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有的打“勤奋球”,通宵达旦、废寝忘食,只为在领导面前刷存在感,对群众疾苦却视而不见;有的以没指示、没规定、没先例为借口,对群众的合理诉求推诿塞责、敷衍了事;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上级决策部署打擦边球、搞选择性执行,甚至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有的没有目标和方向,在工作中一味“埋头拉车”、机械做事,陷入事务主义的泥潭……这些问题,是没有处理好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关系的表现。若只重“对上”而忽视“对下”,容易脱离群众和实际,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只讲“对下”而偏离“对上”,则可能各自为政、方向不明,影响全局发展。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不仅损害群众利益,也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必须高度警醒、坚决纠治。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统一。一方面,要吃透“上”的精神,胸怀“国之大者”,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见效。另一方面,要摸透“下”的实情,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心系群众、情系百姓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通过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倾听百姓呼声,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上下同欲者胜”。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尤其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统一于为民造福的具体实践中。要经常叩问内心:我们是不是在忙着与党的根本宗旨毫不相关的事情?有没有一心一意在为老百姓做事情?是不是在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而工作?我们干的事情是不是党和人民需要我们干的?唯有既接准“天线”、又接足“地气”,才能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让党心民意同频共振。
(编辑:张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