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众文艺是新生事物,也是生机勃勃的文化热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彰显了国家对人民文艺发展的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在互联网深度介入的环境中推动新大众文艺繁荣发展,必须坚守源于人民、为了人民、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文艺的根本立场,把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刻把握互联网条件下文艺发展规律,积极探索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大众文艺创作与传播机制,以技术赋能激发人民群众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筑牢精神文化根基。
一
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社会主义文艺,从本质上讲,就是人民的文艺。”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文艺的根本属性,为新时代文艺事业发展确立了根本遵循。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新大众文艺繁荣发展,是新时代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命题。
巩固党对文艺工作领导权的必然要求。从延安文艺座谈会确立“文艺为工农兵服务”的方向,到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人民性始终是贯穿党领导文艺事业的鲜明主线。当前,互联网的普及极大降低了创作门槛,数字空间成为多元思想与艺术形态交汇碰撞的场域。在此背景下,旗帜鲜明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文艺工作全面领导、确保文艺工作始终沿着“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只有将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党管互联网原则贯穿新大众文艺发展全链条,旗帜鲜明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才能保证新大众文艺健康有序发展,真正成为承载人民心声、展现时代精神、引领社会风尚、凝聚社会共识的重要力量。
彰显文艺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艺只有植根现实生活、紧跟时代潮流,才能发展繁荣;只有顺应人民意愿、反映人民关切,才能充满活力”。新大众文艺的活力,源于全民共创的真诚表达。新大众文艺是扎根烟火人间的文艺新范式,既是普通人的自发创作,也包含专业文艺工作者的通俗化创作,构建起普通人与专业文艺工作者共创、全民共享的大众文艺生态。这一生态彰显了文艺“源于人民、为了人民、属于人民”的根本立场,体现了中国文艺现代化发展的本质特性。因此,推动新大众文艺健康发展,关键在于激发并引导好人民群众的创作潜能,使其成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有生力量。繁荣互联网条件下的新大众文艺,既是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载体,也承载着亿万普通人的情感与向往,是文艺为人民服务宗旨在新时代的生动体现。
提升文艺精神品格与全民文化素养的现实需要。新大众文艺的参与者大多不是专业文艺家,艺术与文化修养相对而言还不够高,在艺术的审美品位与作品质量上还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距离优秀作品所具备的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三精”标准还有较大差距,不少作品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有的作品一味追求“即时爽感”和情绪释放,陷入虚幻和刺激的叙事套路;有的作品仅仅停留于记录日常生活琐碎,流于生活表象;还有的作品跟风模仿,缺乏创新意识和独特风格;等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正是纠偏这些倾向的根本准则。它要求文艺创作超越对流量和技术的盲目崇拜,聚焦人民的现实生活与精神世界,追求思想深度、艺术高度与精神价值的统一,让新大众文艺“同着群众一块儿提高艺术的水平线”,在百花齐放中保持健康向上,实现从规模扩张向品质升华的高质量发展。
二
“文艺创作方法有一百条、一千条,但最根本、最关键、最牢靠的办法是扎根人民、扎根生活。”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文艺创作的根本规律,为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发展提供了方法论指引。推动新大众文艺繁荣发展,需将“扎根人民、扎根生活”贯穿创作、生产、传播和评价全过程,实现文艺发展与人民实践、时代进步同频共振。
激活全民文艺创作活力,构建共创共叙的文化氛围。新大众文艺的“新”在于实现了从创作主体到叙事方式的整体性革新。在技术层面,互联网与人工智能的普及大幅降低了创作门槛,使工人、农民、教师等普通民众得以从单纯的文艺接受者转变为主动的表达者,创作主体由此从专业精英扩展至亿万群众,形成了“人民共创”的生动局面。创作主体的泛化必然带来叙事方式的深层变革——当人民群众成为创作主力,就不再满足于被代言、被书写,而是倾向于以“我手写我心”的方式直接参与文艺建构。这推动文艺创作从以往“为大众书写”的观察式描绘,转向“由大众书写、为大众共享”的沉浸式叙事,实现了从单一接受到多元参与、从平面表达到立体叙事的跃升。以《我在上海开出租》为代表的纪实文学作品之所以动人,正因其饱含对普通劳动者生存状态的深切体察;一系列反映乡村振兴、职场奋斗的网络剧受到欢迎,也因其精准击中了时代脉搏与大众关切。这种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路径,使文艺作品既成为记录人民奋斗的“时代日记”,也为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构筑了坚实的根基。
构建互动传播生态,促进文艺交流形成情感共鸣。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推动新大众文艺形成更加开放的互动传播生态,也深刻改变了文艺作品的生产与传播方式。在网络文化空间中,文艺传播逐渐由传统的单向传递转向双向互动的交流结构。观众通过评论、弹幕、分享以及二次创作等多种方式参与传播过程,使创作者与受众之间形成持续互动的关系。这种参与式传播机制,使文艺作品在传播过程中不断被讨论、阐释和再创造,从而扩大其社会影响力。与此同时,文艺交流的场域也不断拓展。越来越多文艺工作者走出传统舞台,走进社区和公共文化空间,通过演出和文化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在真实社会生活中汲取创作灵感;以往较少参与专业文艺生产的群体,也借助短视频、微短剧等新大众文艺形态参与到观看、评论乃至创作之中。线上互动与线下交流相互交织,使文艺传播逐渐形成多主体参与的互动格局。在这一过程中,文艺作品通过持续传播与交流不断激发情感共鸣与价值认同,新大众文艺也由此在广泛社会参与中汇聚起稳定的受众群体和文化认同基础,进一步增强文艺的社会凝聚力与时代影响力。
坚持人民评价标准,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新大众文艺健康发展,还必须不断完善文艺评价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人民作为文艺审美的鉴赏家和评判者”。这就要求在发展新大众文艺过程中,打破高雅文艺与通俗文艺二元对立的认知误区,真正倾听并理解人民心声,创作出符合人民审美、广受人民欢迎的作品。要改变仅将人民作为被动接受者的片面认知,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文化主体性,把文化的评判权交给人民。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的传播速度显著加快、市场机制的影响力日益增强,部分作品容易被流量和商业利益所左右。如果缺乏正确引导,文艺评价标准可能被简单化为点击量、播放量等单一的市场指标,进而削弱作品的思想价值和文化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不要沾满了铜臭气。”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指出,文艺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既要尊重文化产业发展规律,也必须坚守文艺的精神追求和社会责任。因此,必须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文艺评价体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三
新大众文艺的兴起,是数字技术广泛应用和人民文化主体性不断增强共同作用的结果,其生命力根植于亿万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推动新大众文艺高质量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作为根本原则,通过完善制度环境、优化发展机制、拓展发展空间,让新大众文艺在新时代文化建设中持续焕发蓬勃生机。
营造开放的数字文化创新环境。文化创新环境越开放,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潜能就越能够得到充分释放,新大众文艺的发展基础也就越加稳固。推动新大众文艺繁荣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使社区、乡村、学校以及基层文化组织成为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平台,使人民群众能够更加便捷地参与文化创造和文化交流。要通过公共文化项目、文化培训活动等多种方式提升群众文化素养,使更多群众在文化实践中成长为新大众文艺的重要参与者。不断完善文化发展机制,通过政策支持、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式,为文化创作者提供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特别是在互联网文化领域,要鼓励原创内容创作,支持具有思想深度和艺术价值的作品成长壮大,推动文化创新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
推动文艺创作深度融入中国式现代化时代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新时代文艺创作的时代使命,也为新大众文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国式现代化正在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呈现出新的实践图景和精神气象。从乡村振兴的生动探索到科技创新的突破进展,从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推进到基层社会治理的不断完善,这些丰富而鲜活的时代实践,为新大众文艺提供了广阔的创作空间和深厚的现实基础。推动新大众文艺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引导创作者把艺术视角投向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在深入社会生活和人民实践中发现时代主题、提炼精神内核。通过真实呈现人民群众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奋斗历程与精神风貌,使文艺作品既成为记录时代变迁的重要文化文本,成为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奋进力量的重要精神资源。只有在深度融入时代实践的过程中,新大众文艺才能不断提升思想厚度与艺术品质,在展现中国式现代化壮阔图景的同时,更好承担起培育民族精神、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文化使命。
推动科技赋能与网络治理协同发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在互联网时代,科技创新不断拓展文艺创作与传播的边界,为新大众文艺发展提供了重要技术条件,深刻改变了文化传播格局。与此同时,技术进步也对文化发展提出了新的治理要求。推动新大众文艺健康发展,既要发挥科技创新对文艺创作和传播的赋能作用,也要加强网络文化治理,确保互联网文化空间始终保持积极健康的发展方向。一方面,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络侵权、盗版传播以及违法内容的治理,依法保护文化创作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文化市场秩序;另一方面,引导互联网平台更好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完善平台治理机制推动优质文化内容得到更广泛传播,使更多具有思想深度和文化价值的作品脱颖而出。同时,坚持正确价值导向,防止“技术至上”和单纯流量逻辑遮蔽文化内涵,通过培育积极健康的文化内容,不断提升网络空间整体质量,使科技创新真正服务于文化发展,使互联网成为传播先进文化、促进新大众文艺繁荣发展的重要阵地。
拓展“文化+”融合发展新业态。在新时代文化发展格局中,新大众文艺不仅丰富着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也为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内容资源和表达形态。依托互联网平台和数字技术,新大众文艺在创作方式与传播渠道上不断突破传统边界,为文化与旅游、教育、科技等领域融合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例如,通过网络文学、短视频、数字影像等形式展示历史文化与地域风貌,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通过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等产业形态,使新大众文艺成为数字文化产业的重要内容来源。这种“文化+”融合发展,不仅有助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而且促进文化资源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文化产业形成新的增长动能。与此同时,新大众文艺还在跨文化传播中展现出独特优势,成为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要载体。以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视听为代表的文化“新三样”,正逐渐成为国际文化市场中具有影响力的中国文化产品。近年来,网络微短剧、数字视听作品等新大众文艺形态在海外平台持续增长,中国企业推出的海外短剧应用数量不断增加,在北美、东南亚、中东等地区获得广泛关注。面对这一发展态势,应进一步完善文化“新三样”的评价与支持机制,鼓励创作主体在坚持中华文化立场的基础上创新国际表达方式,推出更多兼具思想内涵与市场竞争力的精品力作,使新大众文艺既成为具有国际传播力的文化产品,也成为展示可信、可爱、可敬中国形象的重要窗口,推动中华文明与世界文明在交流互鉴中不断深化。
(作者: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薛 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