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社会发展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党的建设也要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务实为本。”这一重要论述对全面理解政绩观的科学内涵具有深刻启示。提出党的建设政绩观问题,不仅拓展了对政绩观问题的认知范围,而且对深刻理解“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党的建设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保证
任何政党执政都有政绩创造的需求和担当,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旨在为党治国理政提供政治导向和思想引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居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全面领导和长期执政的制度安排决定了党的建设与国家建设密不可分。
第一,经济社会发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以党的建设为保证。首先,党提出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发展规划(计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领航掌舵的作用。其次,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决定着政绩的创造,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为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问题提供正确的答案。
第二,“要务实为本”是党的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实践遵循。现实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党建工作还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看起来热热闹闹,实际效果却不佳,甚至与中心工作‘两张皮’、没有什么效果”。这样的现象,正是形式主义政绩观在党的建设上的体现,影响正确政绩观的树立。党建工作需要强化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意识,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加强党的建设。
第三,坚持以为民造福为根本原则,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强党的建设的共同要求。抓实抓好抓强党建工作,创造政绩才能不出偏差。党的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助于更加深刻地认识政绩观是一个根本性问题的深刻含义。
纠正党的建设中对政绩观的错误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正确政绩观的思想内涵、政治立场、价值取向和实践逻辑,深刻揭示了错误政绩观的思想根源、本质特征、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为领导干部创造政绩提供了思想指南、确立了行动纲领。党的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澄清一些错误观点,纠治政绩观的偏差。
一个时期以来,党建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党员干部脱离群众,理想信念教育有待加强,民主集中制贯彻中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力的问题并存,选人用人标准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片面化、简单化现象,一些基层党建工作存在活动娱乐化、内容空洞化等倾向。有的领导干部把党的建设与推进发展相割裂甚至对立起来,导致党建工作表面化、形式化。这些突出问题之所以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不少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没有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一方面,有的领导干部认为业务工作更重要,党建工作不重要;另一方面,有的领导干部将发展经济与从严治党对立起来,甚至认为党建工作影响业务工作,从严管党治党会束缚人的手脚,影响工作活力,干不成事。总而言之,一些领导干部不想、不敢严抓党建工作的思想根源还是个人私心杂念在作祟——把个人的升迁放在第一位,没有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在这些错误认识下,一些领导干部只顾埋头干业务不抓党建,只关心经济不重视政治,弱化了党建的引领作用。这种政绩观上的错误认识不仅影响党建工作,而且也会因偏离正确政治方向使业务工作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党建工作既有看得见、摸得着、可评价的显绩,更有联系群众、促进共识、凝聚人心、营造氛围的潜绩。领导干部既要抓好党建工作,又要做好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业务工作。重业务而轻党建的认识是错误的,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才能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为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实践遵循。
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必须认识到,政绩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纸面上的统计数据,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大小不能简单以数量的多少为衡量标准,而衡量政绩是否过硬、是否可靠、是否长久,首要标准就是看党的建设是否坚强有力、党的领导是否全面过硬、执政根基是否稳固扎实。因此,要强化党的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
第一,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尤其是党委(党组)书记,要以抓“最大政绩”的劲头,把党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不能简单地把经济发展作为目的、把党的建设作为手段,认为经济发展才是真正的政绩。实际上,抓好党建才是最大的政绩。党的建设必须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为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并且主动自觉地把握和引领时代,实现从“适应”到“引领”的转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才能以为民造福的使命担当,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第二,科学把握正确政绩观内涵,明确党的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为民造福是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内涵,无论是经济社会发展还是党的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都以此为根本遵循。正确政绩观贯彻党的根本宗旨,坚守党的初心使命,塑造党的先进形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中国共产党人进行党性淬炼的重要路径。党的建设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以“要务实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体现党的建设正确政绩观。
第三,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提高党的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党的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已经形成制度层面的规定,强化党的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意识,必须提高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党建责任层层落地,把党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第四,把党的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要求,有效纠治政绩观偏差。考核是个指挥棒,党的建设是这个指挥棒能否用好的关键。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在于为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支撑,考核领导干部政绩,不仅要看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而且要看在坚定政治立场、把握前进方向、凝聚奋斗力量、增强创造活力等方面做出的成绩。完善领导干部全面、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制度规范,要求把党的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作为重要内容。
第五,“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要真正落到实处,除了要有原则要求,还要有制度安排。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党的建设在树立正确政绩观方面有章可循。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关于正确政绩观的教育培训,使其深刻理解党的建设与正确政绩观之间的内在联系。构建监督反馈机制,鼓励群众参与对党建工作的监督,及时反馈党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进行整改优化。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党的建设中不作为、乱作为或者形式主义严重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追责问责,保障党的建设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