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是在新旧秩序交替、社会动荡的历史节点上提出的,以“公”的实践原则与“大同”的崇高理想对社会进行构想和规范,凝聚了先秦以来中华民族的共同智慧。

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的历史文化源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提出后,被写入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安理会、人权理事会以及联合国大会裁军与国际安全委员会等机构的多项决议中,有力推动这一理念变成全球性共识。图为2017年3月20日,中国代表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代表发展中国家发言。3天后,人权理事会通过决议,明确表示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新华社记者 徐金泉/摄
影响了中国古代的政治传统。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提出时主要针对春秋战国以来权力不断下移、空前私有化的社会现实。《礼记·礼运》以“天下为公”精神为中心,设计了包含政治、经济、社会、道德在内的大同方案。其中政治问题是《礼运》关心的核心问题,天下为公、天下大同首先批判的就是权力为私人占有的观念和现实,强调公共性是政治权力的根本属性。成书于秦统一中国前夕的《吕氏春秋》影响深远,《贵公》、《去私》篇被放在全书十二纪之首,可见其对“天下为公”观念的重视。《贵公》篇指出,“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阴阳之和,不长一类;甘露时雨,不私一物;万民之主,不阿一人”,主张君主须有以天下为重的公心。秦国横扫六国,建立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国家,新的政治秩序确立,世袭制成为最高政治权力的继承方式。但是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观念并未就此退出历史舞台,而是与“家天下”观念形成鲜明对照,并对其形成一定的约束。汉承秦制,《汉书》强调“去无道,开有德,不私一姓,明天下乃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为公”这一观念为后世所继承,并在中国历史上形成世袭制下从观念层面规范君主集权的“公天下”思想传统。
深化了中华民族对理想世界的思考。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表述都以“天下”作为单位,表明这一社会理想超越了国家层面,体现着中华民族关于人类应当如何共处的深邃思考。具体而言,天下为公、天下大同关于理想世界的思考认为“天下乃天下之天下”,天下不是某个或者某些民族、国家生存的空间,而是面向所有人群开放的空间,包括华夏民族和非华夏民族的五方之民应当并存于天下之中。这些思考表达了中华民族对不同人群平等生存权的肯定,并以此为基础产生了不同民族、不同国家应当在天下之中和平共处的思想。同时,这一社会理想认为政治秩序应当建立在以“公”与“大同”为代表的道义基础上,王道而非霸道应成为政治运行的规则。早在《尚书》中就有“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的记载。王道强调“以德行仁”、“义立而王”,认为武力压制不能使别国真心归服,只有立足于仁义才能取得别国信任,建立稳定和谐的政治秩序;推崇“保民而王”,王道不是为了称霸,而是要以保民为根本目的,将实现天下黎民的民生福祉看作最重要的事情。“天下为公”中蕴含的这种天下无外和遵循王道的思想,成为中华民族理解和思考世界秩序的思想起点,成为反对霸权思维、穷兵黩武,建构万类共存、协和万邦世界图景的思想资源。
提升了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境界。《礼记·礼运》中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思想本身就蕴含着对人的道德境界的要求。孔子强调“仁”即“爱人”,人们在养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的基本德行后,就应当在广阔的社会生活中“泛爱众”,“泛爱众”代表了对人更高的德行要求。孟子继承孔子以爱言仁的传统,进一步提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的观点,从人性的角度出发指出对他人的同情之心是人生来就具有的天性。在孟子看来,人人都有对他人的不忍之心,只要这一天性不被遮蔽,那么人人都能做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由近及远、由亲及疏地对他人加以体恤和关怀。宋明时期,思想界普遍接受了“仁者无不爱”的博爱观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万物一体”的思想。程颢指出“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也”,王阳明指出“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其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这些论述都主张世界在本源上即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天地万物都是与人的生命密切相关的存在,人应当自觉自己属于世界这一整体,不应因“我”的意识而产生与他者的隔绝乃至对立。天下为公、天下大同提倡的这种对人类整体负责的使命感,成为中华民族追求的崇高道德境界。
更多内容,详见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哲学教研部中国哲学教研室主任曹润青文章《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
(策划:周昭成 许文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