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卷式”竞争由“内卷化”这一概念衍生而来。“内卷化”一词最初被广泛地应用于不同领域,用以描述在特定系统结构内,个体效率因资源有限而未得到实质性提升,甚至出现停滞退化的一种非良性发展状态。因此,“内卷式”竞争也就是竞争“内卷化”,是竞争的异化状态。今天我们讲的“内卷式”竞争,指的是经营主体为了维持市场地位或争夺有限市场,不断投入大量精力和资源,却没有带来整体收益增长的恶性竞争现象。这不仅无法带来效率的实质提升,更会成为阻碍高质量发展的顽疾。
一、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大逻辑看待“内卷式”竞争
竞争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机制,有利于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自由流动,实现优胜劣汰,提高市场效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就是引入竞争、规范竞争和保护竞争的过程。通过反复实践,我们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识,逐渐形成了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为市场充分竞争创造良好条件,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生产力。当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是全世界唯一拥有完整工业体系的国家,制造业增加值连续16年稳居世界首位,是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大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竞争机制越顺畅,市场经济越发展。然而,随着部分行业市场增速放缓与产能结构性过剩并存,经营主体在存量博弈中被迫采取非理性竞争策略,导致“内卷式”竞争现象在局部领域显现。
“内卷式”竞争是市场失灵的一种表现。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机制在某些情况下无法有效地分配商品和劳务,导致资源配置缺乏效率或失当。简单来说,就是“看不见的手”无法引导经济达到理想状态。“内卷式”竞争就是典型代表,它会扰乱竞争秩序、破坏市场公平、扭曲市场机制,给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从短期来看,一是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企业为了争夺市场份额竞相降价,甚至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行业利润被严重挤压,低价策略下的企业产品质量下降,消费者看似在价格战中受益,实际上往往会因为低质量产品和低质服务难以获得良好的消费体验。二是劳动者权益也会受到侵害。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会通过各种隐形手段要求无偿加班,增加考核强度,导致员工过度劳动、身心受损。三是区域协调性发展不足。部分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提供过度补贴,盲目上项目,区域间产业雷同和重复建设突出,加剧地方财政负担。从长期来看,这些都导致企业创新发展动能不足,企业因缺乏时间、精力和资金保证,在面对研发周期长、风险程度高的技术投入时缺乏信心和耐心,部分企业更偏向和习惯于“跟随式增长”而非“引领性创新”,致使企业技术进步停滞,创新动力受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难度攀升,产业结构僵化,资源被长期锁定在低附加值环节,难以向高端升级,产能过剩与资源低效率配置导致产业缺乏韧性、安全性和全球竞争力;有效市场功能衰减,公平竞争秩序被破坏,企业“劣币驱逐良币”成为常态,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效应难以发挥作用,市场竞争陷入恶性循环。总之,“内卷式”竞争将各类主体禁锢在低价低质、没有效益的竞争中,投入大量精力资源,却不能带来整体收益增长,长此以往必将贻害无穷。
我国“内卷式”竞争是阶段性、结构性现象。世界经济史表明,“内卷式”竞争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的问题。首先,“内卷式”竞争是市场经济发展到特定阶段的现象。当前我国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传统发展模式的增量空间不断收窄,新旧动能结构性转换存在阵痛期,技术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潜能尚未充分释放,宏观经济运行总体表现为供给大于需求,企业在有限的市场范围内角逐竞争,最终迫不得已采取低效竞争,投入更多却没有带来整体收益增长。其次,“内卷式”竞争是区域、行业和领域中的结构性现象。从区域层面看,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资源高度集中的地方,新生赛道从初创期至成熟期,所需时间短、发展速度快、参与者数量多,竞争自然就会相对激烈。从行业和领域层面看,有些行业存在技术路径依赖,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产品高度同质化,只能转向价格战。其中,平台经济、光伏、锂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内卷式”竞争,已经成为深入整治的重点。
针对实际情况,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制度建设和专项行动,双管齐下整治“内卷式”竞争,取得一定的成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5年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务院于2024年颁布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提供法规依据。有关部门明确2026年将“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列为年度重点监管任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6年配套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各级地方政府制定工作方案、加大整治力度,通过三级联动治理机制,全国范围内平台经济领域恶性补贴、数据封锁、算法共谋等典型内卷行为得到一定遏制。但是,“内卷式”竞争的产生有其深刻原因,部分行业低价内卷、流量恶性争夺等现象尚未根本扭转,仍需找准对策,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推动市场竞争从无序内耗转向创新提质的良性轨道。
二、准确认识“内卷式”竞争的形成原因
“内卷式”竞争作为当前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现象,涉及企业、行业、政府等多个方面,其原因具有多维性、复杂性,既受客观经济规律的制约,又受国内外环境影响;既有周期性因素,也有结构性因素,需要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宏观经济供需结构失衡。竞争总是围绕着供给和需求的匹配展开,是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当前,我国供需结构失衡是引起“内卷式”竞争的基础原因,其中需求端的变化起主导作用。一方面,国际市场需求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致使不少外贸型企业转战国内市场;另一方面,国内消费偏好向高端化、个性化、绿色化和智能化升级,但有效需求不足,消费者购买力和消费意愿处于较低水平。需求端疲软导致市场竞争陷入抢夺有限市场份额的“内卷”。从供给端来看,我国拥有完整且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生产能力巨大,但存在无效供给过多、有效供给过少的结构性问题,导致产能结构性过剩、资源浪费和市场失序。
一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在市场机制下应当作出关于技术创新方向、研发投入规模和成果转化力度的决策,不断提高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然而在改革开放以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市场规模迅速扩大,部分企业凭借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比较优势获得盈利,而忽视科技创新研发投入,产生了策略单一的路径依赖。随着旧需求日渐饱和,行业整体利润空间不断被挤压,新需求的兴起没有与之适配的新供给,企业只能通过“卷”成本和“卷”价格来维系生存,使整个市场陷入“增量不增利”的困境。
产业集中度不合理。产业集中度直接影响市场竞争态势,健康公平有序竞争要求不同行业产业集中度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既不能过低,又不能太高。当前,我国产业集中度在两个方面加剧了“内卷式”竞争。一方面,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印刷包装、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业等产业集中度较低,这些行业技术要求低,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市场高度分散,同质化竞争激烈。另一方面,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人工智能、互联网服务业等领域产业集中度较高。头部企业拥有资本、技术等优势,在上下游产业链中占据支配地位,通过补贴、算法等迫使上下游及中小同行采取跟进策略,产生链条式“内卷”。
有效制度供给不足。在“内卷式”竞争中,有效制度供给不足也是重要原因。一些地方政府存在政绩观、发展观的偏差和错位,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认识不清,习惯于算地方账、部门账、眼前账,人为制造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影响要素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一些地方政府,以土地、财政、税收等过度优惠手段进行不规范的招商引资,在产业布局上不顾地方实际乱上项目,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壁垒,不自觉中成为“内卷式”竞争的推手。随着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快速发展,政府传统监管手段已经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监管队伍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的能力不足,难以有效监控、及时处置“内卷式”竞争问题。
三、多元协同治理推动“内卷式”竞争转向有序竞争
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多措并举、协同发力,构建覆盖市场、政府、行业、企业在内的多元协同治理格局。
坚持有效市场,促进有序竞争。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一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一个健康的市场生态应该能够准确反映供给和需求关系,通过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这就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挥价格作为供求关系的信号作用,鼓励企业通过采用新技术、设计新产品、提高管理水平等方式开展竞争。二是完善市场准入标准,在部分产能过剩或“内卷”严重的行业,通过提高技术水平、能耗强度、产品质量等准入标准,从源头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企业由盲目扩产转向技术创新。三是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畅通市场退出机制,纠正扭曲的市场信号,为优质企业腾出发展空间。支持具有协同效应的企业兼并重组,提升产业集中度,整合产能,优化管理,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力。
政府积极作为,矫正市场失灵。有为政府是整治“内卷式”竞争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着力矫正市场失灵,规范竞争秩序,使全国统一大市场成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的大舞台。”完善法律规则体系,健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加快补齐制度短板,明确规制“刷评炒信”、网络水军恶意诋毁、平台强制“全网最低价”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企业创新积极性。强化严格执法监管,聚焦平台经济、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低价倾销、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行为。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平台经济实施穿透式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强制压价、操纵数据等问题。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规范政府行为,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和选择性补贴政策,防止行政力量扭曲市场信号,诱发“内卷”。通过政府积极作为,保障各类经济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进一步推动形成有序竞争格局。
强化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更好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实行优质优价,反对低价劣质。”行业协会扮演着市场失灵的协调者角色。一是利用好行业协会自律公约的软约束功能,行业协会可以组织制定行业产品最低质量标准和价格标准,建立行业内声誉信用评价体系,维护市场秩序,弥补法律硬约束没有涉及的灰色地带。二是建设好行业公共信息平台,实时发布市场行情波动、产能库存调整等重要信息,让企业及时有效调整生产经营活动。三是防范行业协会治理风险,行业协会需要在合法合规范围内发挥作用,注重自身权责可能造成的垄断风险,明确行业自律的边界,建立完善主动审查机制。
坚守企业本分,回归价值创造。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企业摆脱“内卷式”竞争的根本出路在于转变自身发展方式。一是突破低端产能扩张的路径依赖,将资源聚焦于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创性研发。政府可通过税费抵扣、融资支持等政策,激励企业加快产品与工艺创新,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二是鼓励企业从“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在产品质量、服务体验、品牌建设等方面持续深耕。通过建立品牌评价体系等方式,引导企业践行长期主义,培育高附加值、高端化的发展路径。三是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合规体系,自觉遵守市场竞争规则,将短期逐利置于规则之上,主动抵制恶性竞争,共同维护健康的行业生态。
(作者: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严海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