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艺术:融科技之力,展艺术之美
吕伟毅
数字艺术是以数字技术为创作媒介、以算法逻辑为生成机制、以交互体验为审美特征的新型艺术形态。“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发展数字动漫、沉浸式展演、线上演播、短视频、微短剧等新型文化业态。在这一战略部署中,数字艺术正成为推动文化创新创造、赋能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深入把握数字艺术发展态势,推动数字艺术繁荣发展,对于推进文化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数字艺术并非简单等同于“用电脑画画”或“屏幕上的影像”,而是以可交互性、可复制性和虚拟性为基本特征,涵盖数字电影、三维动画、数字绘画、网络艺术、多媒体艺术、虚拟仿真、数字设计、数字音乐等诸多类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改进文化创作生产流程,推动‘硬件’和‘软件’全面升级,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数字艺术的蓬勃发展,正是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生动体现。
推动创作模式由个体主导转向人机共生。传统艺术创作往往被视为艺术家个人技艺、经验与审美体悟的独特表达,数字技术打破了这一认知:算法可以生成图像、谱写音乐、撰写诗文,艺术家不再仅仅是灵感的“容器”,更成为算法的“协同者”与“策划者”。比如一些数字艺术装置以古代名画为灵感,融合计算机图形生成动画与交互式人工智能实时影像技术,观众敲击乐器,即可在弧形投影长卷上生成新的“人工智能古画”。机器负责学习与生成,人负责创意、判断与升华,技术与审美在反复磨合中达成统一。这一转变的本质在于,人机之间不是替代,而是共生。
引领审美方式由静态观赏转向沉浸参与。传统美学建立在“静观”模式之上,而依托全息投影、投影球幕、实时交互等前沿技术,数字艺术构建出多感官交融的体验空间,将“观看”变为“置身”。比如一些交互式数字艺术作品融合传统山水画意境,通过情感计算技术捕捉观众情绪,实时生成与之共鸣的疗愈声景和水墨影像。观众跨越了画框的阻隔,成为作品肌理的一部分。在这种“生成性审美”中,每一次互动都是一次新的创作,每一场观看都是一次新的生成,审美经验从“接受”转变为“共创”。
驱动生产机制由分散式运作转向平台化协同。传统艺术生产多以个人工作室为单元,作品难以复制和复用。数字艺术则依托数智创作平台和数字资产库,大幅缩短从构思到呈现的创作生产周期。近年来,一些全国性人工智能数字资产平台服务、支持数字艺术家及其作品,通过提供国家级区块链存证与智能侵权监测技术支持,成为探索人工智能数字艺术资产版权确权、交易流转可溯源、价值可流通的生动实践。同时,创作者还可以从资产库中调取、复用现成模型,将更多精力倾注于创意创造、叙事张力和情感表达。

融科技之力,展艺术之美。2026年4月21日,“契刻流光——甲骨文沉浸式互动体验数字大展”在天津博物馆拉开帷幕,该展以馆藏甲骨文物为核心载体,通过全场景沉浸式数字技术与多维度互动体验,为观众打造一场跨越时空的古文明盛宴。图为观众参观甲骨文沉浸式互动体验数字大展。 中新社记者 佟郁/摄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特别是具身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数字艺术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与广度渗透文化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的全链条,成为我国文化建设百花园中的靓丽新葩。从发展规模看,数字艺术已成为文化产业的强劲增长极。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68253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快于全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6.9个百分点。在这一增长格局中,数字电影、沉浸式展演、数字艺术展览等新业态贡献突出,正以强劲发展势头激发文化消费新活力。从文化传承看,数字艺术不仅是传统文化的“搬运工”,更是深具匠心的“转译者”。通过高清采集、三维建模、沉浸叙事等手段,静态的文物、古籍、遗址被唤醒为可交互、可体验的数字场景,打通历史与当下的经脉,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气韵与当代人的心灵同频共振。从国际传播看,相比于传统艺术,数字艺术更为直观生动,通过多维呈现、互动体验等方式将宏大深邃的中国历史文化转化为可感知、可参与的鲜活故事,正化身为新时代的“文化使者”,在潜移默化中增进海外受众对中华文化的理解和认同。
数字艺术发展呈现出长风破浪的蓬勃态势,但作为一种新兴样态,也亟待我们正视狂飙突进中伴生的阵痛与挑战。推动数字艺术发展是一项兼具时代性与前瞻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在价值引领、内容建设、治理机制上打出“组合拳”,为数字艺术的繁荣发展注入澎湃动能。
防止“重技术、轻内容”,把价值引领和内容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在赋予艺术非凡表现力的同时,也容易使创作者陷入技术特效迷思。当前,数字艺术创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唯技术论的跟风炒作、重“形”轻“神”等现象,片面追求视觉奇观,将技术指标凌驾于文化内涵之上,用感官的过度刺激遮盖心灵的深度触碰。这种“舍本逐末”既是流量焦虑在创作端的投射,也是尚未真正完成从“技术手段”向“艺术语言”转化的现实体现。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考察时指出:“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守正创新,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确保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数字艺术越是向前发展,越要回到艺术本体,越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正确价值导向贯穿创作、生产、传播全过程,融入内容表达、场景建构和算法逻辑之中,让向上向善的内容更容易被欣赏和接受,实现思想深度、文化厚度与艺术审美相统一。
破解“符号堆砌、文化空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近年来,国风国潮成为数字艺术的重要资源和鲜明标识,这是文化自信不断增强的体现。同时也要看到,一些作品对传统文化的运用停留在表层符号嫁接和视觉元素拼贴上,对思想内核、文化语境和美学情境缺乏深入把握。数字艺术真正走深、走实,不在于简单调用几个传统元素,也绝非对厚重历史的泛娱乐化传播或轻量化包装,更不能止步于算法推荐机制下讨巧的“标签叠加”,而是在于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价值理念、审美追求和精神气韵转化为当代人可感知、可参与、可共鸣的表达方式。应引导创作者沉下心来做好田野调查、文献梳理、原型研究等,推动创作从“表层嫁接”走向“深层融通”,从“使用文化资源”到“激发文化活力”。完善支持机制和评价机制,鼓励深耕传统文化题材、深挖中华美学资源,推动更多作品做到既有中国元素,更有中国气派、中国风骨。
克服“急功近利、原创不足”,把鼓励创新创造与提升治理效能统一起来。数字艺术更新快、传播快、迭代快,越是在这样的条件下,越需要涵养定力、筑牢根基。当前,数字艺术创作存在追逐短期流量红利、盲目复制爆款、同质化内容泛滥等现象,无形中透支了广大受众的审美期待。特别是在人工智能技术广泛应用背景下,批量生成、快速分发更加便捷,如果缺少明确导向和有效规范,容易引发原创精神稀释、精品意识削弱、艺术辨识度消解等问题。破解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既要在创作端厚植创新创造的土壤,也要在制度端提供有力支撑。应围绕核心文化IP进行深度孵化与精耕细作,形成从前端孵化到后端转化的全链条支持机制,引导创作者从“追热点”转向“做作品”,从“拼流量”转向“立精品”。同时,应围绕数据安全、内容审核、版权保护、平台责任、算法治理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推动形成权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体制机制,让数字艺术在法治规范下迸发源源不断的创新活力。
数字艺术是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产物,发展前景广阔,对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守正创新,以内容为魂、科技为翼、人才为基、治理为要,推动数字艺术持续健康发展,让这一新兴文化样态在传承赓续中华文脉中焕发旺盛活力,在服务人民中实现更大价值,在创新表达中讲好中国故事。愿数字艺术如一叶轻舟,载着中华文明的辉光,驶向更加辽阔的远方。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