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百年党史看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 - 求是网

从百年党史看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邱联鸿 2026-05-11 10:24:56

  中国共产党对政绩观的思考,与百年奋斗历程相伴始终。回望历史,一条主线清晰可见:正确政绩观在实践中被不断深化,始终与党的中心任务同向而行。“十五五”开局之际,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指向鲜明、影响深远。

  从“为谁干”到“干什么”再到“怎么干”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政绩观的价值原点随党的诞生而确立。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立党为公的根本属性,从源头上决定了共产党人的政绩必须立足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延安时期,这一价值立场进一步明确为行动准则。1944年,毛泽东同志发表《为人民服务》,强调“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正是因为在这一时期解决了“为谁干”的根本问题,党才能在随后的全面执政中始终保持对脱离群众危险的警觉,这是政绩观的“压舱石”。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政绩观在艰苦创业中得到锤炼。“两弹一星”的成功研制、独立完整工业体系的初步建立,靠的是一大批干部和科技人员埋头苦干、甘坐冷板凳、不计个人得失。这种“干惊天动地事、做隐姓埋名人”的作风,体现的是最朴素也最深刻的政绩观:不图虚名,算长远账,为国家和人民打下家底。在探索过程中,我们党也积累了尊重客观规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宝贵经验。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发展成为检验政绩的核心标准。我们党确立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什么算政绩”被重新定义。邓小平“发展才是硬道理”等重要论断,将发展实效确立为新的衡量标准。理念转变之所以能落地为干部行为,关键靠制度。改革开放初期逐步建立的以“德、能、勤、绩”为框架的干部考核体系,把发展实绩作为选拔任用的核心依据。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我们党持续校准政绩标准,逐步将政绩内涵从侧重经济增长拓展为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政绩观实现了系统性深化。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发展逻辑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标志着正确政绩观从理念引领进入制度建构的新阶段:“不简单以GDP论英雄”,是“破”,破除旧标准;“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是“评”,重构评价维度;“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是“立”,确立新的时间观和责任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则是“验”,明确最终检验标准。

  从“为谁干”到“干什么”再到“怎么干”,层层递进又彼此贯通。“为谁干”是价值之锚,“干什么”随阶段而调整,“怎么干”则是将价值立场和发展目标转化为制度安排的关键环节。百年实践表明,政绩观的每一次深化,既离不开思想认识的提升,更离不开制度机制的跟进。

  政绩观偏差背后的深层张力

  开局之年当有开局之势,起步之时当有关键之为。然而,现实中,有的干部热衷造声势、博眼球,不愿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有的片面追求“政绩亮点”,忽视甚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这些偏差背后,体现出三组深层张力。

  一是长期目标与任期激励的张力。科技创新、制度建设、生态治理等“潜绩”,见效周期往往跨越数届任期。如果前任投入多年心血,继任者转向见效更快的项目,治理成果就会大打折扣。

  二是中央部署与基层执行的传导张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重点在一个“全”字。但在执行层面,容易出现选择性落实。比如,对经济增长等容易量化的指标“高度重视”,对安全生产等不易量化的要求“马马虎虎”,折射的正是“理念全面、操作偏科”的落差。

  三是“显绩”与“潜绩”的评价张力。一座新地标、一条高速路,成效一目了然;化解历史遗留信访案件、补齐基层公共卫生短板,成效需要时间的检验。评价天平的倾斜,客观上引导着干部行为的选择。

  哪里出现了偏差,就要在哪里树起标尺。此次学习教育十六字总要求本身就是一个判断框架:“立党为公”是立场检验,“为民造福”是价值检验,“科学决策”是过程检验,“真抓实干”是结果检验。以此审视具体工作,可以厘清很多模糊地带。推动考核导向与高质量发展目标同向而行,方能更好树立与践行正确政绩观。

  在真学真查真改中践行正确政绩观

  正确政绩观要在“学查改”中动真格、见真章,可从以下四个党员干部普遍关心、制度层面亟须突破的关键问题着手。

  让“潜绩”进入考核视野。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之所以缺少吸引力,根源在于考核体系对这类工作的识别评价不够。破解之道在于探索跨任期的考核机制,对长周期工作不能只看当期成效,更要看持续贡献。同时建立“潜绩”档案,让基础性投入被记录、被认可。

  破除“不出事就是政绩”的消极心态。如果说“潜绩”进入考核解决的是制度激励问题,那么破除“不出事”心态解决的则是担当问题。正确政绩观不仅意味着不蛮干,也意味着不能不干。对此,不仅需要正向激励让干事者有奔头,也需要反向约束,健全“能上能下”机制,让不作为、慢作为者付出应有代价。

  让群众评价真正管用。在一些地方,民意测评流于形式,满意度调查走过场。此次学习教育强调“开门教育”,关键是群众评价如何以制度化形式影响干部考核。要想方设法让“群众可感可及”真正成为政绩标尺,解决好“谁来评、评什么、怎么用”等问题。

  确保建章立制动真格。制度建设的关键,不在于纸面上写了什么,而在于实际运行中激励了什么、约束了什么。现实中,部分量化指标对干部行为的引导惯性仍然较强。为此,不能只清理文件上明显不合理的规定,还要检视实际运行中变形走样的考核惯例。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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