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支撑;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事业观上的集中体现,是对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回答。政绩观贯穿于治国理政各领域,也深深贯穿于科技创新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只有以正确政绩观推动和引领科技创新,从思想深处摆正位置、从行动上校准路径,始终做到“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才能真正转化为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创造出丰硕科技成果、取得无愧于时代的政绩。
一、正确政绩观对科技创新有什么作用
政绩之本,在于为民造福;创新之要,在于强国利民。政绩观是干事创业的“总开关”,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科技创新导向与工作成效。在攀登科技高峰过程中,必须以正确政绩观引领科技创新,靠真抓实干出成果、出实绩,坚决不做华而不实的表面文章。
正确政绩观校正科技创新的发展方向。科技创新是关乎国家核心利益、民族复兴伟业和长远发展大局的重大战略任务,其发展方向直接关系国家发展安全和民族复兴进程。正确政绩观从价值立场、发展逻辑、实践路径等方面,为科技创新提供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引,直接体现科技工作者的政治立场、发展理念和责任担当。我们党推进科技创新,始终围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保障国家战略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而进行。脱离正确政绩观的科技创新,极易滑向功利化、短视化、形式化,陷入重数量轻质量、重跟踪轻原创、重论文轻转化的误区,从而最终偏离服务国家战略、增进人民福祉的根本初衷。唯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才能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科技工作者跳出一时一地的利益考量,始终把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满足民生需求作为科技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国家安全、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等核心领域攻坚克难,确保科技创新始终服务于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宏伟目标。
正确政绩观引导科技创新遵循科研规律。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是科技创新的内在要求。科技创新有其自身固有的内在规律,如基础研究周期长、原始创新难度大、技术转化链条长,重大科技突破需要长期积淀、绝非一朝一夕之功,等等。违背科技创新循序渐进、迭代突破的客观规律,容易催生低水平重复、学术研究浮躁虚夸,严重制约原始创新能力提升。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然要求,更是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的根本前提。正确政绩观能够引导科研人员和各级干部敬畏科学,自觉遵循科学研究规律、技术迭代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成果转化规律。一方面,牢固树立“潜绩也是政绩”的理念,引导各地各部门甘愿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另一方面,推动完善科技创新评价体系,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固化模式,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自由探索留出空间。同时,引导各地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精准布局科技创新领域,不盲目攀比、不重复建设,做到因地制宜、错位发展,让科技创新始终在遵循规律的轨道上稳步推进。
正确政绩观为科技工作者营造良好的科研生态。广大科技工作者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良好的科研生态、宽松的创新环境、正确的激励导向,是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释放创造潜能的重要保障。正确的政绩观能够营造风清气正、潜心治学、求真务实的良好创新生态,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初心使命、胸怀家国情怀,自觉投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伟大实践。政绩观偏差则往往会破坏科研生态,滋生学术不端等不良风气,挫伤踏实科研、潜心攻关者的积极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树立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鲜明导向,健全完善符合科技创新特点的激励机制,为科技工作者提供稳定舒适的科研环境、充足的物质保障和充分的发展空间,才能解除科研人员后顾之忧,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潜心治学、干事创业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让潜心基础研究、扎根攻关一线、甘于默默奉献的科研工作者有舞台、有荣誉、有回报,不断增强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归属感,凝聚起攻坚克难、勇攀高峰的强大合力。
二、科学技术领域政绩观偏差有哪些表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科技创新取得开创性进展、突破性变革、历史性成就。但不容忽视的是,科学技术领域仍存在政绩观偏差问题。例如,重数量轻质量,重投入轻效益;重短期轻长远,热衷于快出成果、快见成效;不敢担当作为,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等周期长、难度大的战略任务缺乏定力,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科技工作者创新积极性,制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程。
忽视基础研究,存在功利化、短视化倾向。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尤其是原始创新的源头活水,具有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的特征。一些科研单位和部门不重视基础研究,投入不足,拔苗助长,难以形成源头供给能力。有的热衷于易出成果、见效快的应用型浅层次创新,忽视长期效益、产业贡献、民生实效。有的重引进轻消化、重模仿轻原创,在关键领域存在受制于人风险;有的把科技投入当作政绩“装点”,追热点、赶进度,滋生形式主义,造成资源分散与低效浪费;有的地方只顾眼前利益,不顾产业基础与创新生态,盲目上马高端项目、追逐热点赛道,同质化竞争严重。
只看数量不重质量,追求门面光鲜、“数量泡沫”。部分地区将科技创新简单等同于数据指标增长,陷入“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实效”的政绩误区。在专利申请上,片面追求专利授权总量、申报增速,忽视核心专利、高价值专利培育,出现“专利虚高、创新空心”的现象,不少专利仅用于考核达标、评职称、申报项目,长期闲置、难以转化应用。在科技创新立项、产学研合作中片面追求签约数量、合作金额、项目个数,在科研成果评价上仍未彻底破除“唯论文、唯期刊、唯影响因子”的惯性思维,一些科研人员将主要精力用于追求论文发表,热衷于跟风热门研究领域、开展“微创新”和重复性研究,对长周期、高风险、原创性研究缺乏耐心和投入。
重研发轻市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滞后。一些科研管理部门只重技术研发,轻视市场对接,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成果仅停留在实验室阶段,未建立与企业的对接机制;缺乏中试平台、技术交易市场等转化载体,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的“最后一公里”未打通;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支持、政策引导不足,造成企业运用新技术、生产新产品的积极性低,研发投入未产生经济效益,创新价值难以实现;一些科研项目与市场需求脱节,成果定价与转化模式困难,转化收益分配机制不清晰,区域创新生态不完善,难以形成持续创新动能。
重形式轻落实,造成科研资源浪费。热衷于造概念、做包装、搞宣传,将创新异化为“为了创新而创新”。有的热衷于打造“创新品牌”、“特色模式”,对常规工作进行概念包装,把简单的流程优化包装成重大创新成果,形成大量“伪创新”、“空创新”。有的重签约、重开幕、重庆功,轻落地、轻过程、轻实效,至于项目后续落地情况、技术实际应用效果、企业受益程度则缺乏跟踪督办,合作协议沦为“纸面成果”。有的过度注重工作留痕、材料美化,科研项目申报、评审、验收流程繁琐,科研人员大量精力耗费在填报表格、撰写材料、应付检查上,而非潜心开展科研攻关,严重挤压了科研创新的核心精力,造成科研资源、行政资源的无效消耗。在平台建设上,盲目跟风布局各类科创园区、实验室、创新中心,重挂牌揭牌、轻运营实效,部分科创平台建成后资源闲置、功能虚化。
三、如何用正确政绩观推动科技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干”。新时代新征程,必须以正确政绩观引领科技创新全过程各方面,在创新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纠治,把正确政绩观贯穿科技创新决策、执行、考核全过程。
坚持“四个面向”,增进民生福祉、服务国家战略。共产党人的政绩,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实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必须牢牢把握“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要求,把创新资源更多投向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关键领域。从高端装备自主可控到生物医药惠民普惠,从绿色低碳技术突破到数字技术赋能基层治理,科技创新的每一步突破,都要紧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创新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以民生改善的实际成效检验科创政绩。坚决摒弃缺乏定力、虚浮表面的功利化短视化倾向,锚定国家所需、人民所盼、未来所向,以扎扎实实的创新举措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科技实绩,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注入不竭动力。
坚持实事求是,杜绝急功近利、避免盲目蛮干。立足我国发展阶段、资源禀赋与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科技创新。基础研究突出“冷板凳”精神,稳定支持、长期投入,鼓励自由探索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应用研究突出需求牵引,紧扣产业痛点、市场难点;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突出市场导向,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提升科技成果产业化率。坚决杜绝脱离实际、盲目跟风的决策行为。科技创新有其内在逻辑,基础研究厚积薄发、技术攻关攻坚克难、成果转化循序渐进,绝非一蹴而就的短期工程。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尊重科学、尊重规律,既保持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又涵养“十年磨一剑”的战略定力。要坚决摒弃“短平快”式浮躁心态,不搞数字造假、不做表面文章,把精力放在真研究、真创新、真突破上;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自主与开放的关系,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优化创新生态,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让创新链条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到产业化贯通顺畅。唯有遵循规律、脚踏实地,才能避免科技创新走入形式主义歧途,真正实现创新价值与发展实效相统一。
聚焦出实绩出实效,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增强核心竞争力。政绩好不好,关键看实效;创新强不强,最终看转化。正确的科创政绩,不是停留在纸面上的成果、报告里的数据,而是让科研成果变为市场上的实用产品、发展中的现实生产力。一是充分调动科研工作者投身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优化科技成果产权归属、收益分配、职务科技成果确权等相关政策,落实科研人员成果转化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举措。二是简化科技成果评估、备案、转让流程。破除行政审批繁琐、流程冗长等制度性障碍,建立灵活高效的成果转化服务流程。三是统筹用好科技投融资体系,加大对中试孵化、小批量试生产等成果转化中间环节的资金扶持,补齐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资金短板。四是培育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队伍。大力发展技术经理人、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咨询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成果评估、专利运营、市场推广、法律咨询等全流程配套服务。五是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厉打击侵权仿冒行为,以严格产权保护维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持续营造公平有序的科技成果转化市场环境。
强化制度保障,坚持约束和激励并重、营造创新氛围。政绩考核是干事创业的“指挥棒”,直接决定科技创新的行动方向。要建立完善科技创新考核体系,不简单以项目数量、经费规模论英雄,更加注重创新质量、转化效益、战略价值;健全鼓励创新、开放包容、宽容失败的制度机制,对潜心研究、长期攻关的科研人员给予稳定支持,最大限度调动科技人才创新积极性;选树宣传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与科技工作者以饱满热情投身科技创新伟大实践。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引导党员干部深入科研一线、产业一线,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让急功近利者无空间,让真抓实干者有舞台,推动形成崇尚真创新、追求真政绩的良好生态。同时,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营造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社会文化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执笔:高跃群、闫国栋)
责任编辑:肖景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