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成功走出一条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要坚定走下去”,“要在一体推进上下更大功夫,强化系统观念,加强联动配合,把各方面监督贯通起来,以全链条协作促进一体化治理”。这些重要论述揭示了反腐败斗争的基本规律,指明了增强腐败治理效能的科学方法论,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深刻把握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战略定位
腐败是侵蚀党的肌体健康的毒瘤,严重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割裂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甚至危及党的执政根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作出的重大理论创新,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体现了我们党对腐败发生机理的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正确认识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科学内涵与实践要求,对于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从历史和现实看,腐败问题具有高度的复杂性、隐蔽性和反复性。一体推进“三不腐”正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超越局部和短期考量,进行全局性、系统性的战略部署与力量整合,是从战略构想转化为实践效能的关键环节,通过在惩治、制约和教育之间形成协同效应,以全周期管理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不敢腐”侧重高压震慑,通过重拳惩治重点领域腐败、深挖隐形变异问题,让腐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地;“不能腐”聚焦监督制约,通过健全授权用权制权机制、完善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想腐”着眼预防教育,通过提高党性觉悟、涵养廉洁文化,从思想深处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只有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并将三者有效贯通起来,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完整闭环,才能不断增强反腐败斗争的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
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只有着眼于实现党的使命任务,以历史眼光、战略高度深刻洞察全面从严治党的艰巨性、长期性,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才能有效破解一党长期执政条件下的自我监督难题,确保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一体推进“三不腐”辐射范围广、震慑威力大、带动效应强,对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只有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通过体系化、科学化的斗争,以“更加清醒坚定地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坚韧执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坚定决心推动党的自我革命环环相扣、层层递进,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才能在革故鼎新、守正创新中实现自身跨越,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确保党始终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始终充满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推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的必然要求。腐败不仅是严峻的政治挑战,更是渗透于国家治理各方面、阻碍现代化进程的综合性顽疾。腐败严重扭曲资源配置,破坏市场秩序,侵蚀社会公平正义,是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拦路虎、绊脚石。当前,腐败问题呈现出新动向、新特点,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成严峻挑战。只有将一体推进“三不腐”战略抓手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通过“不敢腐”的震慑为“十五五”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扫清障碍,通过“不能腐”的约束为高质量发展构建清晰、规范、有力的制度环境,通过“不想腐”的自觉凝聚全社会廉洁共识与发展合力,才能系统性地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保障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落地落实,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保驾护航。
二、一体推进“三不腐”存在哪些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战略方针得到深入贯彻,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花样翻新,这些都给一体推进“三不腐”带来新的挑战。
制度体系仍需完善。当前,关于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支撑性法律法规在系统性、衔接性与导向性上仍有不足,制约整体效能释放。一是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与协调有待加强。虽然围绕反腐败工作已建立起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在内的制度框架,但针对“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协同发力的顶层设计不够完善,尚未完全形成目标一致、逻辑自洽、相互支撑的严密法治网络,制约了制度合力的形成。二是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不够健全。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在案件移送、证据标准、程序对接等方面的协作机制,仍有待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同时,信息共享、线索互移、结果反馈等环节的流程不够顺畅。三是考核评价尚未充分体现“一体”导向。现有体系对“不敢腐”的考评相对完善,而对“不能腐”、“不想腐”所对应的隐性指标缺乏科学有效的衡量方法,导致资源与精力配置失衡,弱化了各部门在制度建设和思想预防上持续深入的内在动力,不利于“三不腐”真正实现全过程、体系化推进。
多方协同有待加强。从组织结构来看,现行科层体系呈现多层级、多部门的条块结构形态,与一体推进“三不腐”所需的跨层级、跨部门协作之间存在不相匹配的矛盾。一是横向联动不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框架内,纪检监察、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力量虽已形成,但常态化、制度化的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机制尚不健全。比如,派驻监督作为“探头”和“前哨”,在推动驻在部门深化改革、排查权力运行风险、堵塞制度漏洞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但如何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和提出的治理建议有效融入其他监督流程、形成部门联动,目前机制尚不顺畅。二是纵向延伸不够。责任主体是否明确、要求是否清晰、落实是否到位,事关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质效。当前,一些地区在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方面下了很多功夫,但在关口前移、监督下沉方面仍有欠缺,特别是在资源、精力有限的基层地区与一线部门,尚未健全责任体系、监督体系,削弱了基层反腐败的穿透力和精准度。
技术赋能仍需深化。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在反腐败领域的应用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一是“不敢腐”层面,数据驱动的精准监督和主动发现能力有待加强。虽然信息技术在问题线索初核、证据固定等方面已发挥作用,但跨部门、跨领域的数据共享、融合分析与深度挖掘仍存在壁垒。利用大数据建模预警新型腐败、隐性腐败问题的能力尚在探索阶段,主动、精准、智能化发现腐败问题线索的“火眼金睛”还未完全形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惩治的及时性和震慑的覆盖面。二是“不能腐”层面,技术重塑权力运行生态、铲除腐败土壤条件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目前相关技术手段多用于流程电子化和信息公开,但对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缺乏深层次约束。不同部门、系统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尚未完全实现,难以形成完整有效的监督闭环。三是“不想腐”层面,智慧化、精准化廉洁教育的创新应用有待深化。当前廉洁教育在形式上虽有数字化尝试,但运用数据分析干部思想动态、精准识别廉政风险、开展定向警示教育等“精准化教育”模式尚不成熟,技术对筑牢思想防线、培育廉洁文化的赋能作用远未充分释放。
三、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实践路径
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一体推进“三不腐”是反腐败深化标本兼治的战略抓手,是经过检验的科学方法、有效路径。当前,只有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发力,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上下更大功夫,做到清“蓝藻”和清“淤泥”双管齐下,才能不断增强治理腐败的综合效能。
坚持系统施治。反腐败斗争是系统工程,必须强化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打好“组合拳”。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常态化领导。坚持和完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工作机制,把一体推进“三不腐”贯通到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之中,发挥好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一体推进“三不腐”的主体责任,定期研判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促进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强化巡视、审计、统计、财会等监督成果运用,推动形成“一盘棋”格局。二是发挥专责机关职能作用,促进横向贯通。反腐败协调小组要积极推动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明确各职能部门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中的具体任务、工作安排,完善研究会商、信息沟通等协作配合机制,做到责任贯通、工作贯通、力量贯通。各级纪委监委要履行好监督专责,激活和赋能“派驻监督”的桥梁功能,建立健全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内设纪检机构、审计、财务、组织人事等内部力量的信息共享、联合监督机制,使其不仅能发现问题,更能高效协同各方力量,共同促进问题解决,变“单点监督”为“系统治理”。三是推动力量下沉与机制创新,确保纵向到底。一方面,整合基层监督资源,激活末梢监督效能。统筹县乡纪检监察力量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监督资源,积极探索片区协作、交叉监督、提级监督等机制,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提升监督独立性与实效性。另一方面,紧盯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履职尽责与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将“三不腐”要求深度融入日常管理,防止系统治理要求在基层执行中被虚化、泛化,确保一体推进的压力与动力直抵“最后一公里”。
健全保障机制。有效贯通“三不腐”,必须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一是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评价体系,强化一体推进的鲜明导向。发挥好考评“指挥棒”作用,把案件查办、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监督教育等情况纳入评价内容,从偏重案件数量的显性政绩,转向构建涵盖惩治成效、制度健全、生态优化的综合指标体系,充分体现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完善制度体系与衔接细则,筑牢一体推进的法治支撑。一方面,各职能部门应加强顶层设计与系统集成,推动反腐败综合立法或相关法律修订,明确“三不腐”协同推进的法律原则,并完善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等配套制度。另一方面,打通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机制梗阻,建立标准化案件移送平台,并深化各类建议的督办反馈机制,确保个案查处转化为系统治理。三是优化干部管理与激励制度,激发一体推进的内生动力。将廉洁教育与纪法考试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要程序,健全廉政谈话、承诺与档案制度,建立常态化分类警示教育机制。同时,细化并落实对忠诚干净担当干部的正向激励具体办法,从制度环境上保护和增强干部“不想腐”的自觉,推动严管与厚爱更好地相结合。
深化数智赋能。只有把握腐败的新动向新特点,创新手段方式,才能不断提高反腐败穿透力。一是赋能“不敢腐”,优化大数据预警与研判平台。在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整合公共资源交易、金融、税务等跨部门数据,构建反腐败主题数据库。运用数据挖掘、关联分析、机器学习等技术,构建腐败风险智能预警模型,自动识别异常资金往来、违规利益关联、特定行为模式等可疑线索,变“人力排查”为“智能预警”,提升对新型腐败、隐性腐败的主动发现和精准打击能力。二是赋能“不能腐”,深化权力运行的数字化制约。将技术嵌入权力运行全流程,实现刚性约束。全面推动行政审批、执法司法、公共资源分配等事项的线上办理,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可审计”。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资交易等重点领域,探索应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关键数据固化和流程锁定,应用智能合约自动执行规则,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人为干预。建立完善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信息数据库,实现动态监测和智能比对,用技术筑牢“不能腐”的防火墙。三是赋能“不想腐”,创新智慧化廉洁教育模式。利用技术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吸引力和实效性,建设线上廉洁教育云平台,根据党员干部的岗位风险、行为特点,利用算法实现教育内容的个性化、精准化推送。开发运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打造沉浸式、场景化廉政教育基地,增强警示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和说服力。运用大数据分析思想动态、网络行为,评估教育效果,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开展精准谈话提供数据支撑,实现“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的转变,推动反腐败工作从信息化、数字化向智慧化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三不腐”的精准性、主动性和预见性。
(作者: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纪检监察研究院教授)
责任编辑:马 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