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保护视域下国家文化软实力建构路径 - 求是网

文化遗产保护视域下国家文化软实力建构路径

来源:《前线》 作者:胡姗辰 王云霞 2026-06-05 12:29:25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文化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文化是我们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最深厚的源泉,是我们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要“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载体。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扎实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

  中华文化软实力的生动诠释

  文化软实力是国家基于自身文化而具有的综合实力,既包括基于文化建设和发展对内形成的凝聚力、生命力、创新力,也包括中国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力、感召力和影响力。与部分西方国家将文化软实力视为服务于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外交战略不同,中国共产党对文化软实力的认识和实践,建立在中国人民利益和世界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旨在充分发挥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助力增强综合国力、构建和平与发展的国际秩序。习近平总书记全面系统地阐释了中华文明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并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这不仅深化了文化软实力的相关理论,也为理解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价值提供了重要指引。

  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在悠久历史中创造并传承至今的文化成果,是中华文明突出特性的“活化石”,是中华文化软实力的生动诠释。中华文明作为世界上唯一数千年未曾中断的文明,其在各时期的文化遗产共同构成可视、可触、可考的历史链条。这些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连续性的重要见证,充分彰显了强大的生命力。文化遗产作为历代先民创造性智慧的璀璨结晶,凝结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基因,是对中华文明创新性的生动诠释。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各族人民创造和传承的文化遗产构筑了共同理想信念和共有精神家园,是中华文明统一性的坚固象征,是维系中华民族凝聚力的纽带。文化遗产所体现的中华文明交流互鉴的历史,蕴含着中华文化的多元性,是中华文明包容性的信物,彰显了中华文明的亲和力与感召力。中华民族在和平发展中保护并传承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和平性的生动展现,有力地彰显了中国“以文化人”“以礼相待”的文化软实力。

  文化软实力的提升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注入了内生动力。文化自信推动国家持续深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战略部署,主动完善法规体系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文化创新力带来先进的技术手段与活化利用的多元路径,有效引导公共财政与社会资本投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相关项目;文化认同感与自豪感凝聚起全社会的保护共识,推动公众不断从“旁观者”转向“参与者”,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共护的良好格局。由此,文化软实力从制度、资金、社会等维度赋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从被动抢救走向主动保护、从单一保护走向活态传承、从单一政府主导走向多元共治,从而持续构筑并不断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文化软实力提升相互促进、双向赋能的良性循环。

 承载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时代使命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家间的竞争已超越单纯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对比,还体现为深层次的文化实力博弈。文化软实力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尺,并深刻影响民族精神凝聚与国家长治久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将“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显著增强,国家软实力持续提高”纳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并要求“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因此,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将文化遗产的资源优势转化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支撑。

  深化价值挖掘和阐释,凝聚社会共识。核心价值观植根于民族集体记忆,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和建设重点。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能够强化文化认同与历史记忆,其背后所蕴含的“仁爱”“诚信”“和合”等传统理念是当代中国的重要道德资源。这些传统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友善”“诚信”“和谐”等内容一脉相承、内在贯通,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沃土。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要深入研究、挖掘和阐释文化遗产价值,通过推进文化遗产保护、阐释和传播,进一步健全全民共有的精神坐标系,强化社会凝聚力,增强文化自信。

  激活创新创造基因,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化遗产为培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推进文化强国建设提供丰厚滋养,能够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通过激活文化遗产所蕴含的创新创造基因,将历史资源转化为当代发展的动力,推动中华文明焕发强大生命力,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同时,激活文化遗产所蕴含的创新创造基因,能够培育起有利于文化持续繁荣的生态系统,使沉淀于历史的文化基因活化为跳动在当代脉搏中的文化力量。近年来,党中央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就盘活和合理利用文化遗产资源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鼓励各地依托文化遗产资源推动文化创新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使中华文化焕发出新的感召力与吸引力,为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供不竭动力。

  活态传承城乡历史文化,为城乡高质量发展注入文化动能。城镇和乡村作为文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在文化软实力建设中扮演重要角色,城乡文化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文化遗产作为承载城乡历史和文化的重要载体,是赋能城乡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保留独特的历史肌理与文化记忆,不断开拓保护与发展“双赢”的新路子,形成“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发展格局,有助于提升城镇的文化品位与吸引力,涵养城乡高质量发展。同时,以城乡为窗口塑造独特的国家文化形象,赋能地方文化产业创新,能够将历史文脉转化为国家影响力和民族凝聚力,助力中华文化影响力及文化自信的全面提升。

  讲好中国故事,推进文明交流互鉴。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要努力提高国际话语权。”文化遗产是构筑具有中国特色、彰显中国精神、蕴含中国智慧的中华文明标识体系的重要资源,要深度提炼其所蕴含的哲学思想与人文精神,将其创造性转化为可感知、可传播的当代表达。要以扎实的学术研究为根基,以融通中外的表述方式为载体,将文化遗产转化为沟通中外、连接心灵的桥梁,向世界展现中华文明的当代价值与应对人类共同议题的智慧贡献。通过帮助不同文明破除隔阂、寻求共鸣,于差异中识别精神契合点,塑造相互尊重、彼此启迪的和谐关系,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这既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任务,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化担当。

 推动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的实践路径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纲要》进一步提出:“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推进管理资源整合,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因此,要进一步构建全面系统的保护传承体系,不断完善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与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全面调查、认识和保护各类文化遗产资源。要坚持系统思维,基于各族人民创造并传承的丰富文化遗产及其所构成的中华文明演进整体,全面调查和认识各地区各类文化遗产及其内在价值关联性,尊重和保护其真实性与完整性,并加强价值挖掘和系统阐释。一方面,完善文化遗产普查调查认定的制度依据和工作规程,全面调查掌握能够彰显中华文明突出特性的各类文化遗产资源的形态、分布及其保护传承现状,建立动态保护名录及数字档案,形成“调查—评估—保护—管理”的可持续闭环,真正实现文化遗产的“应保尽保”。其中,应重点强化档案文献遗产保护和古籍抢救性保护,加强中华典籍文献传承。另一方面,通过跨学科研究,深入挖掘每处文化遗产的多维价值,揭示文化遗产在时空与价值维度上的复杂关联。更加深入全面地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为社会共识的凝聚提供可识别、可传播的价值坐标。

  优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要坚持国家主导、规划先行,构建覆盖全面、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文化遗产治理体系。一方面,探索建立文化遗产统筹协调和统一监管机制,在国家及地方层面推动建立健全常态化、实体化的协调议事机构,统筹协调各类相关主体,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刚性约束,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确保地方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行法定保护责任,有力引领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文化遗产保护立法,探索、改革和完善区域保护制度及相关规划制度,强化多元有序参与的激励机制;健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与城乡发展联动机制,进一步将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保护利用纳入区域发展规划,使文化遗产成为城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整体统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社会发展。一方面,要统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构建政府引导、专业赋能、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多方协作机制,使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事业切实服务当代人的精神需求与生活方式。依托教育体系、媒体叙事与公共活动等,将文化遗产转化为可感知、可共鸣的当代知识。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培育传承体验新场景,通过活态传承、科技赋能与创意设计,以数字技术丰富展陈方式,打造兼具美学价值与市场活力的文化产品。另一方面,要统筹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将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系统性融入区域发展规划,坚持融合发展,通过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将历史空间改造为具有文化底蕴的人居空间,使其成为日常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使保护成果惠及当地,形成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内生动力。

  拓展国际传播渠道并深化文明对话。文化遗产是国际文化交流的重要媒介,这要求必须强化全球视野。一方面,创新构建文化遗产对外传播体系,将文化遗产所承载的中国智慧进一步转化为可被全球理解的跨文化叙事,借助数字技术、影视创作、展览设计等载体,形成为跨越语言的情感体验,实现从单向“文化展示”到双向“价值对话”的转变。另一方面,拓展文化遗产领域的国际合作,利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多边平台,联合海外学者、策展人和媒体,将中国的文化遗产置于人类文明谱系之中,强调其与其他文明的互动、共享与互鉴。积极开展合作考古、参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治理,展现中国在保护人类共同文化遗产方面的智慧与担当,提升我国在全球文化治理中的话语权。

  (本文是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专项课题“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增强首都文化软实力的法治保障研究”〈项目编号:23LLFXC046〉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胡姗辰,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与涉外法学系副主任;王云霞,中央民族大学特聘教授)

  (来源:《前线》杂志202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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