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为推进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必须对“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根本性问题学深悟透,贯彻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学查改一体推进,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保障。
充分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价值意蕴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统一,才能行动一致。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充分认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价值意蕴。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中国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一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员干部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来自切身利益的不断落地兑现。中国共产党干事创业就是为人民出政绩,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使命的完成是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过程。要如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实干出政绩,一步一个脚印地顺利完成每一个阶段的历史任务,积小胜为大胜,最终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完成“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战略部署。这一时期,我国发展面临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复杂环境。在这样的国内外环境中完成“十五五”目标任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扎扎实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朝着预定的目标前进。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解决错位政绩观的迫切需要。各级党员干部政绩观总体上是好的。但是在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还存在政绩观错位的问题。比如说,本位主义,口头坚决拥护,行动上却打折扣、搞变通,为局部利益损害全局;比如说,好大喜功,脱离实际盲目蛮干,热衷“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喜欢“作秀”而不是“做事”,给长远发展留下包袱;比如说,推脱责任,或新官不理旧账,或把工作中的难题推给继任者。这些错位政绩观,严重影响了中国式现代化事业的发展,必须坚决纠正,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扎扎实实践行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准确理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内涵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科学指引。
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坚持为人民出政绩就是要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变成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干出政绩要求党员干部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扑下身子、沉到一线,真正把实际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规律探明。要将尊重规律、科学决策的要求融入制度设计。健全重大决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强化决策程序的规范性、透明度和责任追溯。特别是要改革和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坚决破除“唯GDP”倾向,更加注重考核改革发展质效、民生改善成效、生态保护实效以及创新赋能、风险防控能力,树立起鼓励实干、注重长远的鲜明导向,从制度上抑制违背规律的冲动。
坚持高质量发展是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发展目标、主攻方向、实施步骤等顶层设计。要以新发展理念不断破解经济发展难题、不断增强发展动力、不断塑造发展新优势。要以保障人民幸福安康为最终目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加快推进供需结构现代化,同步实现人民群众物质富足与精神丰盈。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通过科技创新培育和引领新质生产力,从而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尤为重要的是,必须把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同时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须把握好“五对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处理好“稳”和“进”的关系,要求党员干部既要争做稳经济、稳大局的“得力干将”,始终保持战略定力,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又要激发“进”的动能,找准“进”的切入口,以高标准高质量的“进”来确保实现“稳”;处理好“立”和“破”的关系,要求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破除“唯GDP论英雄”,把重质量重效益的导向立起来;处理好“虚”和“实”的关系,要求党员干部坚持虚中求实,既要仰望星空又要脚踩大地,胸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任务真抓实干,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处理好“标”和“本”的关系,要求党员干部善于从全局和长远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做到判断上识标知本、谋划上盯标瞄本、评价上观标察本,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处理好“近”和“远”的关系,要求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立足当下实际、着眼长远发展,多做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工作。
抓落实是衡量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落实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志。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要真抓、敢抓、善抓,才能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见效。真抓,要求摒弃虚功、务求实效,在攻坚克难中彰显担当本色;敢抓,要求直面矛盾、动真碰硬,这是领导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担当;善抓,要求科学施策、精准发力。这是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能力体现,也是提升落实质效、推进“十五五”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
优化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路径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开展集中性学习教育是一个重要的契机,要把握机遇,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锚定为民造福的根本目的,进一步优化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路径。
进一步加强政绩观科学考核。要围绕高质量发展,聚焦“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精准考核,这样才能实现政绩考核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作用。“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前启后的重要历史时期,肩负着筑牢现代化根基的重要使命。要紧扣“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优化考核方向。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也应成为党员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要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设置引领性考核指标。要突出新发展理念导向,全面覆盖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
在实践中锻炼培养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源源不断选拔使用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的环节是在实践中让党员干部得到历练,不断提升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围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地检验党员干部履职实效。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要引导党员干部紧紧围绕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开展工作。围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急难险重任务检验党员干部的实战表现。聚焦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重大项目攻坚、改革深水区突破等关键场景,重点考察党员干部应急决断能力、攻坚突破本领和责任担当意识。
落实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要构建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激励机制,对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的党员干部给予全方位激励。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明确容错情形,对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推动发展中因先行先试、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错误,凡是契合党中央决策部署、助力高质量发展、不存在谋取私利等情形的,依规予以容错免责。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