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畅通经济循环提升居民消费率
《求是》杂志特约评论员
消费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作为“十五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具有深刻的战略考量和现实针对性。2025年我国居民消费率为40.0%,与一些国家相比差距明显。怎么看我国居民消费率问题?国内外有不少讨论,也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分析我国居民消费率问题,不能简单就数字论数字、就消费谈消费,要从经济发展阶段演进和国民经济循环出发,深入领会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充分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使消费更好发挥扩大国内需求、牵引供给升级、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作用。
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居民消费率偏低,说明老百姓生活水平不高。乍看有理,实则不然,消费率并不直接等于生活水平。居民消费率是一个结构性指标,衡量的是居民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而居民消费支出特别是人均消费支出,才是反映居民实际购买的商品和服务价值的经济指标,不可将两个概念混为一谈。世界银行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居民消费率的全球排名在100名开外,但人均消费支出显著高于不少中等收入经济体。这一悬殊反差表明,以消费率来评判生活水平是靠不住的。从更能综合衡量发展成果的人类发展指数看,中国是自1990年该指数编制使用以来,全球唯一从低人类发展水平组跨越到高人类发展水平组的国家。这更真实地反映了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巨大改善。
从全球范围看,我国居民消费率偏低的一个直接原因是价格差异。据统计,我国基础民生服务价格远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2021年我国教育、卫生、居住服务等价格仅相当于美国的54.2%、30.7%、32.2%,居民消费支出在统计意义上被明显压低了。这种差异与发展阶段有关,也与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和价格形成机制有关。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医疗、高等教育、居住服务市场化程度较高,同时人工、保险、土地等高成本往往推高市场价格。而我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水电气等领域的公共属性较强,通过财政投入、政府定价和普惠供给,降低了居民获得基本民生服务的货币化成本。还有,高铁网络覆盖全国、移动支付深度普及、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等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成效,极大增进了民生福祉,无法在居民消费统计中得到充分度量。说到底,我国以系统性制度安排将发展成果更均衡地惠及全体人民,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改善民生方面的具体体现,没有在统计数据上得到充分反映。不少低收入国家的居民消费率虽高,生活水平却明显偏低,恰是反证。因此,看待居民消费率问题,首先要摒弃简单对标他国、脱离实际的“数字焦虑”、“唯指标论”。
居民消费率不直接反映生活水平,那它究竟揭示了什么?在国民经济核算中,消费率反映的是消费和投资、净出口之间的结构性关系,是观察一国发展阶段、需求结构和经济循环特征的重要指标,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经济发展模式的特征。回望改革开放后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我国依托高储蓄、高投资,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契机,在较短时间实现了工业化、城镇化的跨越式发展。这一时期,投资与出口持续快速增长,即便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总量持续扩大,居民消费率仍不可避免地被压低。1978年至2025年,我国居民消费支出增长了318倍,而资本形成总额增长高达394倍,导致居民消费率一度从1981年53.3%的历史高位回落至2010年34.9%的低点。由此看,我国居民消费率偏低,正是赶超型发展模式内在特征的深刻反映,是特定条件下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结果,具有历史合理性。再从发展的角度看,快速完成的物质资本积累、不断夯实的产业基础和日趋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看似没有直接转化为即期消费,实际上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生改善与消费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世界银行数据显示,2024年低收入组、中低收入组、中高收入组、高收入组国家和地区的居民消费率分别为82.0%、73.4%、48.8%、58.6%。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居民消费率偏高,其实折射出的是储蓄积累薄弱、投资能力不足的现实困境,绝非民生福祉与经济结构更优的体现。
然而,历史合理并不等于长期合理。随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过去支撑大规模投资和大量出口的内外部条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传统基础设施和工业领域的投资边际回报下降,依靠高投资率维持增长的空间明显收窄。全球经济增速放缓、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地缘政治风险加剧,出口增长面临更多不确定性。更深层次,我国经济规模持续扩大,必然带来经济结构的规律性转换,必须从主要靠投资和出口拉动转向内需主导、消费拉动。当前居民消费率偏低,已不再是特定阶段的“合意结果”,而是发展模式与发展阶段之间的“错配信号”。传统增长逻辑的支撑条件正在弱化,新的发展模式亟待建立,必须更加重视消费的基础性作用,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相对稳定、更可持续的需求支撑。深刻把握这一历史逻辑,才能全面理解提升居民消费率的深刻内涵和战略考量。
因此,现阶段提升我国居民消费率,关键在于推动需求结构优化和经济循环畅通,加快形成内需主导、消费拉动、内生增长的新发展模式,而不在于通过“直升机撒钱”等短期刺激政策拉抬指标,更不能简化为硬性考核任务。居民消费率的变动,取决于居民消费支出增速和国内生产总值增速的相对关系。若投资、外贸等扩张较快,使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快于居民消费支出,居民消费率就会下降,反之就会上升。不可能为了提高居民消费率而去抑制投资和外贸活动,重在推动投资、外贸与消费形成更高水平的良性循环。另外,居民消费是慢变量,短期消费补贴虽能拉升数据,却易透支后续潜力,一旦政策退坡,就可能出现增速回落,难以驱动发展模式的根本转型。
推动居民消费率合理提升,必须依托畅通高效的国民经济循环。投资带动就业,就业形成收入,收入转化为消费,消费反过来为投资提供价值实现,环环相扣、缺一不可。但现实中,这个过程并非能够自动实现,还存在不少卡点堵点。比如,投资未能充分转化为居民就业和收入。一些地区围绕相似产业和项目进行同质化竞争,一些企业更多依靠压低成本、价格等方式来维持竞争力,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增长受限。比如,分配机制约束了居民增收和消费提升。初次分配中,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还不完善,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仍需提高。再分配中,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政策仍有较大优化空间,居民在高水平的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的刚性支出依旧较大,预防性储蓄意愿偏强,有钱不敢花。比如,居民收入转化为消费仍有供需错配障碍。居民消费需求正加快转向发展型、品质型,消费结构转向商品消费与服务消费并重,但高品质、个性化的优质消费供给不足,想花钱却没地方花。任何一个环节“掉链子”,都会影响居民消费率的提升。
总之,提升居民消费率是一场深刻的经济治理变革,是一项牵动经济结构、分配格局、市场机制等的系统性工程。近年来,党中央着眼于扩大内需战略,围绕提振居民消费作出系统部署,推出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推动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把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实践成效已经逐步显现。2025年我国居民消费率达40.0%,比2010年提高5.1个百分点,总体保持上升态势。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个长期过程,必须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从国民经济循环全局出发,以改革畅通循环,以结构拓展空间,以制度稳定预期,打通制约消费各环节的卡点堵点,更好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而强劲的内生动力。
必须把恢复和扩大居民消费摆在更加优先位置,系统破解部分居民“没钱花”、“不敢花”、“没地方花”等多重约束。要着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劳动、资本、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强化税收、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功能,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将更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等纳入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减轻居民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刚性支出压力,不断缓解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在养老、托育、健康等领域系统清理准入壁垒与隐性限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扩大高品质服务供给。
必须着力打通经济循环的传导链条,通过扩大有效投资和高水平开放,拉动增长、创造就业,稳定收入预期、提振社会信心,进而推动消费扩容升级。增加投资短期内可能压低消费率,但只要投资方向契合高质量发展要求、注重带动就业与改善民生,就能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意愿。要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加强“六张网”规划建设,稳住传统领域投资基本盘,围绕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扩能提质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持续扩大投资,增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公共服务供给。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引导企业走质量提升、技术创新、品牌建设之路,在公平竞争中锻造竞争新优势。统筹发展和安全,稳妥有序推进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稳定居民预期、增强市场信心,使持续优化的制度环境转化为消费潜能释放的坚实支撑。
执笔:徐奇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