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提振居民消费 - 求是网

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提振居民消费

来源:《求是》2026/15 作者:冯朝睿 郑功成 2026-08-01 09:00:00

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提振居民消费

冯朝睿 郑功成

  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制度安排,直接关系居民有没有后顾之忧、敢不敢放心消费。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建立和完善扩大居民消费的长效机制,使居民有稳定收入能消费、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消费环境优获得感强愿消费。”《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将“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列为提升消费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并作出部署。我们要深刻把握社会保障与居民消费之间的内在逻辑,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紧密结合,持续激活内需潜能,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提振居民消费为什么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居民消费是当期可支配收入的函数,也是跨期资源配置与风险平滑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体现着一国经济增长与民生保障的水平和质量。社会保障作为国家主导的再分配工具,本质上是一种跨主体、跨时期的财富转移机制,兼具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重要功能,是改善居民消费能力、提升居民消费意愿的有效途径。

  从国民收入分配的内在逻辑看,社会保障通过待遇给付与风险分担,构成了居民收入的“稳定器”和支出的“减压阀”。一方面,社会保障通过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育儿补贴等转移性支付充实居民的“钱袋子”。2025年,全国发放基本养老金7.7万多亿元、发放育儿补贴约1000亿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人月均832元和621元,再加上其他救助与福利性补贴,全国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达8080元,比2013年增长逾160%。这对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增强老年人、低收入群体和育儿家庭的消费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社会保障通过制度化的风险分担大幅削减居民在医疗、养老等领域的支出负担。当前,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3亿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与70%左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27.5%,大大减轻了居民的医疗支出压力。截至202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7亿多人,领取养老金待遇人数达3.4亿多人,有效缓解了家庭的代际转移负担。这些制度安排,放宽了居民消费的预算约束,使原本计划用于防病养老的储蓄资金能够转化为消费支出。

  除当期的收支状况外,对未来生产生活不确定性的担忧,也是居民积累防御性储蓄、压缩当期消费的一个关键原因。截至2026年5月,我国住户存款余额达172.7万亿元,比2020年末的93.4万亿元增长逾80%,每年新增约15万亿元;住户存款占存款总额的比重将近50%,比2020年末提高了约6个百分点。居民存款持续增长,并非单纯出于理财偏好,也是应对风险的防御策略。面对就业和收入预期的波动,以及医疗、养老、子女教育等大额支出的不确定性,不少居民倾向于多存钱、少花钱,以自身的储蓄积累构筑家庭的风险屏障。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能够通过互助共济机制,以集体力量的确定性对冲个体面临的不确定性,促进更多防御性储蓄走向消费市场,进而释放消费增长潜力。

  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2025年7月,育儿补贴制度启动实施;2026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推动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基本保障需求。上图为2026年1月7日,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陆桥社区服务大厅内,工作人员正为居民详解育儿补贴申领政策(人民图片 徐慧/摄);下图为2026年4月3日,在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社会福利院,护理员陪伴老人们赏春(人民图片 张鹰/摄)。

  我国经济发展实践充分证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扩大内需、稳定预期的重要制度基础,是激活消费动能的有效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通过扩大内需有效应对了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积累了成功经验”。在这三次危机应对中,社会保障均发挥了关键性作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叠加国企改革攻坚,部分地区出现下岗职工增多、民生困难加重等突出问题。对此,我国强力推进“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及时兜住民生底线,稳住了社会预期,1998—200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速保持在8.8%的较高水平。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国外贸受挫、就业压力加大,于2009年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同步推进以全民医保为目标的新医改,有效增加了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的转移性收入,2009—201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保持在15%以上。2020年新冠疫情冲击下,我国及时免除新冠患者医疗费用,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实施社保缴费“减、免、缓、返”政策,不仅保障了基本民生,更为2021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实际增长12.6%、经济快速回归常态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当前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制约消费增长的短板有哪些?

  世界各国的发展水平、社会条件、文化特征不同,社会保障制度必然多种多样。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改革部署,成功建设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但也要看到,随着人口老龄化、少子化持续演进,以及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就业形态、财富创造和初次分配格局深刻重塑,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完善,在不同维度制约着居民消费潜力释放。

  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才能更好发挥惠民生、促消费的作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既不能滞后,影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功能发挥,也不能超越发展阶段盲目追高,陷入一些国家面临的“福利陷阱”。新时代以来,我国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社会保障投入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同基本国情相适应,广大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消费水平和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同时也要看到,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我国社会保障投入仍有提升空间。受制度模式、历史沿革等多重因素影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总体偏低。基层门诊报销比例和年度限额相对偏低,罕见病用药等仍在医保目录之外,重大疾病的实际个人支出仍然较高。还要看到,人口老龄化也给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带来压力,未来养老金待遇领取人数、医保人均支出都会有所增长。社会保障投入必须在更可持续的基础上,做到稳步扩大,才能为提振居民消费提供持久可靠的支撑。

  消费行为与生命周期密切相关,减少居民家庭的养老育幼负担,可以进一步释放其他消费潜力。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对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作出部署安排。在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趋势下,当前社保体系对“一老一小”的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在“老”的方面,养老金虽已实现制度全覆盖,但2025年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143元/月,不少老年人的养老金收入难以转化为实质性的消费动力,庞大的“银发经济”消费市场难以有效激活。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尚处于起步建设阶段,不少失能、半失能及空巢高龄老人的养老问题亟待解决。在“小”的方面,儿童福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普惠性育儿支持政策的补贴力度尚不足以对冲高昂的养育成本,不仅抑制了中青年家庭的当期改善型消费空间,更在长期影响着家庭的整体消费信心。

  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存在保障断层,抑制了消费活力。随着数字经济发展,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劳动者队伍日益壮大。近年来,我国社保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各地积极探索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保的有效路径,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但总体来看,我国现行社保制度仍以传统的标准劳动关系为基础,不少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保障覆盖不足、缴费负担过重等问题,或是选择不参保,或是选择低缴费、低保障的缴费档次。这不仅增加了这部分劳动者的生活不确定性,也成为当前制约提振消费的一个突出因素。

  政策体系存在碎片化现象,削弱了提振居民消费的整体效能。当前,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各项社保制度的待遇水平差距明显,转移接续仍不顺畅。在多层次养老金体系建设中,企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客观上向较高收入群体倾斜,农村居民、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难以获得有效覆盖。各项社保制度之间缺乏高效的数据共享与业务联动,降低了政策运行的整体效率。同时,社保政策与人口、就业、财政政策等尚未形成高效联动格局,制约了居民消费环境的整体优化与消费潜力释放。

  三、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振居民消费的实现路径是什么?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提振居民消费,要坚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要求,推动更多公共资源投资于人、服务于民,加快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居民消费能力、意愿与信心协同提升。

  推动高质量扩面和高水平参保,让更多劳动者减少后顾之忧。在参保扩面上精准发力,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创新参保方式、降低参保门槛,将其纳入有效制度保障轨道,增强社保体系适应性。引导支持参保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坚持长期缴费,以更高的待遇预期稳定当前的消费意愿。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加快推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此外,还要加快建立健全规范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长期护理需求,使家庭资源从照护负担中解脱出来。

  合理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增强居民消费的底气和能力。提振居民消费,要践行投资于人的要求,通过合理提升待遇水平增强居民的安全感。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更大力度向待遇偏低群体倾斜。合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积极探索针对婴幼儿与高龄老年居民的医保补贴,逐步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压降至合理区间。加强重点群体保障,动态调整各项津贴补贴和保障标准,确保社会保障待遇的实际购买力稳步提升。

  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发挥社保政策在宏观经济中的调控作用。社会保障是一个有机联系的制度体系,必须从整体上进行谋划和推进,不断提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同性。要强化顶层设计和系统集成,健全跨部门、跨层级的统筹协调机制,做到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相互支撑。加快补上养老育幼事业发展短板,推动养老保险、医疗保障与社会服务协同发力,激活“一老一小”的消费潜能。统筹社会保障各领域的政策力度和出台时序,加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努力使之与促进就业、调节分配、提振消费等政策形成合力。

  增强社保体系可持续性,稳定居民长期消费预期。消费信心的根基,在于制度本身的稳定性、可持续性。要完善并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质量和效能,破除劳动力跨地域流动的制度壁垒。健全社保基金长效筹集、统筹调剂、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机制,健全社会保险精算制度,增强政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让广大城乡居民对社会保障体系的长远发展形成稳定预期,敢于制定长期消费规划,释放跨期消费潜力。

作者:冯朝睿,昆明理工大学教授;郑功成,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网站编辑 - 王雅雯 校对 - 徐勇林 高胜军 审校 - 夏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