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空间载体和能量来源。全区自然资源系统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认真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能职责,坚决守牢资源安全底线、全面提升保护利用水平、切实加强要素保障能力,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更加坚实的自然资源力量。
一、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战略发展蓝图全面绘就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规划指引。一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建立。科学划定并严守“三区三线”,自治区四级国土空间规划和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获批实施,“三山一弯,两带十区,一核双星多点”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布局构建成形。围绕优化区域经济布局,有序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维护,加强与发改、交通、能源、水利等部门协调沟通,切实保障自治区重大项目用地空间。二是矿产资源规划引领作用凸显。立足自治区资源禀赋和战略需求,科学划定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推动资源开发向规模化、集群化方向迈进,全区非油气矿产大中型矿山占比提升至44%。三是规划支撑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成运行,与盟市、旗县“一张图”系统实现纵向贯通,加快与相关部门横向联通,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协调机制基本成型。
二、加强要素保障能力,经济建设基础更加坚实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对接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工作部署,持续深化用地用矿审批制度改革,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有效提升。一是用地用矿审批质效显著提升。用地审批方面,通过建立“三级联审”机制、容缺受理提前审查、授权委托批次用地审批、用好先行用地政策等措施,2025年批复建设用地1579宗,平均用时162天,较上年压缩63天,审批效率居全国前列。用矿审批方面,推出“五加、六减”11条改革举措,减少企业申报要件40%以上,全区矿业权审批平均用时4个工作日,较国家法定时限缩减70%,全国首批颁发了矿业权不动产权证书和勘查开采许可证书。二是矿业权市场化出让力度不断加大。“十四五”期间,累计市场化出让矿业权194宗,出让收益达674亿元。其中,成功实施9宗油气资源探矿权市场化出让,实现近十年油气矿业权市场化出让新突破;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地区天然碱采矿权挂牌成交、赤峰市维拉斯托锂锡矿转采等一批项目顺利实施,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实资源支撑。三是地理信息与不动产登记服务持续深化。自治区1:1万比例尺地形图实现全覆盖,实景三维内蒙古完成81万平方千米地形级和地级以上城市主要建成区三维模型制作,“北疆云遥”累计提供卫星影像数据36.3万景。持续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全区103个旗县(市、区)全面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接续开展三次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共化解3798个项目、156.9万套住宅“登记难”问题,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权益。
三、压实耕地保护责任,粮食安全底线守得更牢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打牢坚实基础。一是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出台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建设启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在全国率先完成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任务;超额完成国家下达耕地保护任务,自治区连续三年在国家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二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不断优化。持续优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构建以优质耕地为主的保护格局。加快推动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合理划定耕地保护空间、补充耕地潜力空间、林草保护空间、国土绿化空间,推动耕林草布局优化调整。圆满完成化解耕地、林地、草地权属交叉重叠问题试点工作任务,指导试点地区化解权属交叉重叠问题160万亩。三是耕地督察执法效能持续提升。着力构建“制防+技防+人防”三防联动体系,健全联合督导、公开通报、增违挂钩等工作机制,推动督察执法由事后监管向源头预防转变。创新“北疆云遥”技术应用,开展线索提取排查、“四不两直”飞行检查,新增违法占耕比例降至0.98%,创历史最低水平,违法占耕面积持续保持在低位并呈逐年下降趋势。
四、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矿产资源优势有效转化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全面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快推动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全面提升。一是新一轮找矿突破成效显著。积极构建“中央引导、地方配套、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地质勘查投入格局,“十四五”期间,累计投入各类资金约65亿元,提交找矿区块300余处,新发现矿产地50个,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13个战略性矿产资源找矿增储任务。二是“两个稀土基地”建设支撑有力。累计投入各类资金3.46亿元,在白云鄂博地区开展矿产资源专项勘查,基本摸清白云鄂博矿区范围内稀土及多金属资源量,首次识别出白云鄂博南矿带,为“两个稀土基地”建设提供了雄厚的资源储备。三是地质勘查创新纵深推进。编制发布《绿色勘查技术规程》,自治区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全面实行绿色勘查。抢抓国家深地领域科技攻坚机遇,依托资源禀赋助推地质领域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五、提升节约集约水平,资源利用价值充分释放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认真落实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不断加强土地、矿产等资源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一是土地资源利用效能明显提高。“十四五”期间,全区累计消化批而未供土地52.02万亩、处置闲置土地15.92万亩。推动全区各盟市出台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配套文件,2024年以来开发区内新增工业用地实现100%“标准地”出让,“亩均效益”导向的新增工业用地供应机制正式建立。二是存量土地资源价值高效变现。2023至2024年,在7个盟市10个试点旗县区累计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35宗、面积5591.7亩、成交金额3.54亿元;赤峰市翁牛特旗、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入选自然资源部典型示范案例试点地区。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合作,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交易管理,“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内流转交易增减挂钩节余指标178个批次,交易指标面积1.39万亩,交易资金10.35亿元;跨省域调剂节余指标2.32万亩,涉及资金72.15亿元。三是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成效明显。常态化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持续加强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三率”管理,组织申报的1项先进技术入选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2025年版)》。
六、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愈发稳固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始终牢记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这个“国之大者”,全力守护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生态安全屏障底色更亮、成色更足。一是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稳步推进。组织实施乌梁素海流域山水工程、科尔沁草原山水工程,乌梁素海流域山水工程入选自然资源部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联合发布的《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中国实践典型案例》; 2026年成功申报内蒙古黄河“几字弯”顶端山水工程,计划总投资45.28亿元,争取中央资金25亿元,是“十五五”期间国家首批山水工程项目之一。二是矿区生态修复治理成果突出。成功申报6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国家示范工程,共争取中央资金18亿元,“十四五”期间,全区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117.46平方公里,历史遗留矿山图斑销号面积全国排名第一。全区生产矿山“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治理面积1201.09平方公里,年度矿山生态修复面积均大于采矿损毁面积,国能准能集团黑岱沟露天煤矿被评为全国首批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典型案例。三是绿色矿山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建立健全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协调机制,联合多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召开全区绿色矿山建设现场会,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全区现已建成绿色矿山442家,矿业绿色转型发展步伐加快。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