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改革”,再到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推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进行部署。党中央对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认识不断深化,相关政策部署持续推进。面向“十五五”时期,应进一步提升企业跨市场经营能力、产业协同发展水平和政策服务效能,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准确把握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意义
内外贸一体化,是指推动内外贸规则制度、市场渠道、资源要素和经营主体等有效贯通,促进国内国际市场深度融合、协同发展。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并非只是推动企业“既做内贸、又做外贸”,其核心在于以市场融合促进产业融合,以要素流动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系统性升级,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构建新发展格局,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当前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速重构,国际经贸环境复杂多变,外部不确定性显著上升。我国拥有14亿多人口和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的超大规模市场,产业体系完整、配套能力突出,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的承压能力和回旋余地。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有利于促进商品、服务以及技术、资本、人才、数据等要素在更大范围内顺畅流动,推动国内外市场有效衔接,增强企业市场布局的灵活性和风险应对能力。通过促进产销衔接和供需平衡,可以推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相互支撑、相互促进,进一步增强经济循环韧性。通过打通内外销渠道,有利于推动优质外贸产品更加顺畅进入国内市场,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在为企业开辟新增长空间、分散市场风险的同时,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作用,进一步扩大内需。
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内在要求。在长期参与国际竞争的过程中,外贸企业在产品质量、生产组织、品牌运营、技术创新和标准认证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推动其开拓国内市场,有利于将在国际市场形成的技术、管理和品牌优势转化为国内产业升级动能。内贸企业熟悉国内消费需求和商业模式,具有较强的本土化运营能力,支持其拓展国际市场,有利于提升国内企业参与全球分工的能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还将带动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知识产权和会展营销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体系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迈进。
加快贸易强国建设的重要途径。从贸易大国迈向贸易强国,必须推动贸易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由成本优势向技术、品牌、标准、服务和规则优势转变。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正是实现上述转变的重要途径,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一是在微观主体层面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优质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成长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跨国企业。二是在产业层面推动中国产品、中国品牌、中国标准加快融入国际市场。将国内市场竞争中锤炼出的优质产品和品牌推向全球,能够提升“中国制造”、“中国服务”、“中国品牌”的整体形象和国际竞争力。三是在国家层面增强我国参与全球经贸规则制定和全球经济治理的能力。通过推动国内标准、认证、监管等制度与国际规则更好衔接,既能够降低企业跨市场经营成本,也有利于提升我国经贸制度的开放性、透明度和国际适配性,增强企业参与国际规则实践的能力,进而为我国更深层次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和全球经济治理提供基础支撑。
二、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主要堵点
近年来,我国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企业参与意愿不断增强,但在市场渠道衔接、品牌培育、研发设计、现代服务业支撑、经营主体培育、产业生态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政策落实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堵点。应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打通发展堵点,强化企业主体作用,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企业经营层面仍面临多重挑战。内外销市场渠道衔接不够顺畅,企业拓展市场的能力有待提升。许多外向型企业虽然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但进入国内市场后面临销售渠道陌生、消费者认知不足、营销能力欠缺等难题。部分东部沿海外贸重镇的出口导向型企业投入大量资源开拓内销市场,仍然面临盈利困难、增长乏力的困境。内销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也面临诸多瓶颈,缺乏国际营销网络、不熟悉目标市场消费习惯等问题普遍存在。企业品牌培育面临瓶颈。部分外贸企业长期以原始设备制造商(OEM)、原始设计制造商(ODM)等代工模式为主,品牌意识和品牌运营能力相对薄弱,自主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不高。尽管国内市场对优质商品的需求不断上升,但不少企业自主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覆盖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不少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品牌定位、产品线配置等方面还存在明显差异,难以形成统一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企业研发设计和成果转化能力不足。部分企业长期依赖代工生产,研发设计投入和产品开发能力不足;产学研协同和创新成果转化机制不够完善,产品附加值和品牌影响力提升较慢。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研发能力不足与品牌培育滞后往往相互制约:缺乏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难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品牌溢价空间受限;而品牌影响力不足又使企业难以支撑持续的研发投入,形成制约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的负向循环。
政策与体制层面有待优化。内外贸标准、认证、信用等制度尚未有效衔接。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在商品标准、质量认证、检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等方面存在不同要求,企业需要进行重复认证和信息披露,增加了经营成本和时间成本。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部分地区知识产权侵权成本相对偏低,维权成本和周期较长,不仅对企业的创新投入和国际竞争力带来负面影响,也对企业对外投资和海外市场开拓形成制约。现有优惠政策与金融保险机构内部考核体系不匹配。一些地方对企业进出口、市场开拓、研发创新等提供了专项资金支持或税收优惠,但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考核机制过度强调短期效益和风险控制,对内外贸一体化企业的融资支持、保险产品创新等激励不足,影响了优惠政策的实际效果。
产业组织层面存在不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贸易企业不多,具备全球资源配置和综合服务能力的贸易企业数量相对较少,企业跨国运营的资源、渠道、知识和能力普遍欠缺,参与全球竞争的深度和广度仍然不足。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主要集中于特定行业和东部地区,广大中小企业普遍资金实力偏弱,抗风险能力不足,开拓新市场成本偏高,做强经营主体梯队仍需持续发力。现代服务业支撑体系不够完善。从部分地区和产业集群的情况看,支撑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仍存在结构性短板。信息服务、研发设计等技术型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相对不足,支撑内外贸体系发展的关键服务能力不够强;金融服务在跨市场授信、承保和风险评价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会计、审计、检测认证、咨询、法律、知识产权等知识密集型商务服务业发展仍不充分;文旅创意、电商、会展和现代物流业的协同发展水平仍需提高。产业生态需要进一步优化。部分地区的营商环境仍有较大优化空间,产业与创新生态系统仍存在明显短板。吸引和留住根植本地的龙头企业,增强重点企业和关键产业链环节的根植性,培育配套产业链,壮大在品牌、研发、设计、服务等方面具有竞争力的经营主体,吸引国内外资本投资兴业,都面临较大挑战。
三、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主要路径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既是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稳定经济循环的重要举措,也是释放国内市场潜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针对上述堵点,从企业经营、政策体制、产业组织三个层面协同推进,形成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强大合力。注重发挥示范效应,系统总结和推广代表性企业和地区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的典型经验,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路径。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评估机制,跟踪政策执行效果,及时调整优化支持举措,提升内外贸一体化政策的精准性和适应性。
在企业经营层面推进策略创新。拓展国内外市场渠道,建立多元化市场体系,引导企业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国内销售渠道,综合运用电商平台、直播、展会、零售终端等多种形式拓展国内市场;完善海外营销网络,合理布局旗舰店、体验店等境外零售终端,提升品牌触达能力和消费者认知;支持企业参加国际展览会和产品推介活动,提升品牌国际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培育自主品牌,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体系,鼓励企业在国内市场竞争中积极培育自主品牌,积累品牌资产和市场知名度;支持优质企业和产品以自主品牌进入国际市场,打造一批享誉全球的中国品牌;鼓励企业合理借鉴国际先进的品牌经营理念,不断完善品牌管理体系;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支持企业通过并购、代理等方式拓展海外品牌和渠道资源。强化研发设计投入,提升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加大企业研发创新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力度,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建立健全研发设计中心;支持企业加强原始创新和前沿技术研发,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建立联合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促进创新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在政策与体制层面加快完善。完善基础制度环境,消除制度性障碍。推动内外贸相关标准、认证、检验检测和监管服务规则有效衔接,减少企业重复认证、重复检测和重复提交材料的负担;扩大符合条件的检测认证结果互认和采信范围;推动商品编码、商品分类和质量信息等规则衔接,促进商品信息在国内外市场更加顺畅流转;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在依法合规、保障数据安全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推动市场信用信息依法共享、授权使用和便利应用。加大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从严惩治恶意侵权、重复侵权行为,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增强制度威慑力;优化维权办案流程,压缩处置周期,拓宽多元纠纷化解渠道,切实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同步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强化境外风险预警与合规指导,为对外投资布局、海外市场开拓提供有力保障。优化金融服务和政策支持体系。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完善与内外贸一体化相适应的授信、承保和风险评价机制,提升对企业跨市场经营的金融保险服务能力;完善出口信用保险与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协同机制,针对企业开拓新市场、拓展国内市场的风险保障需求,发展适配性更强的信用保险产品;鼓励建立内外贸一体化企业金融服务协调机制,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融资、结算、保险和风险管理服务。
在产业组织层面强化发展基础。做强骨干贸易企业,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贸易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推动骨干贸易企业建立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的供应链管理体系,提升全球采购、分销、物流、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加快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现代物流、供应链管理、金融保险、会计审计、法律咨询和知识产权等服务嵌入产业链全过程,提升企业跨市场经营的技术、合规和交易服务能力。促进商贸、文旅、电商、会展和现代物流协同发展,提升相关服务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的功能。优化海外仓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合理布局海外仓和境外营销网络,提升海外仓在仓储、配送、售后、维修和品牌营销等方面的综合服务能力。做优内外贸一体化产业生态,完善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机制,增强供应链韧性和产业体系稳定性。支持重点企业和关键配套企业在本地形成稳定协作关系,提升关键环节产业集聚度和本地配套能力。加快发展高附加值、知识密集型生产性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支持企业在品牌培育、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等领域提升竞争力,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经营主体梯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产业创新生态,提升公共服务和要素保障能力,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作者:南京大学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严海波





